謝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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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瑜

大明
籍貫 浙江省紹興府上虞縣
字號 字如卿,號狷齋
出生 弘治十二年(1499年)七月十四日
逝世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
配偶 錢氏
出身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

謝瑜(1499年—1558年),如卿狷齋浙江上虞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编辑]

嘉靖十一年(1532年)登壬辰科進士,授浦城縣知縣[1]嘉靖十六年(1537年)改南京廣東道監察御史[2]。次年,實授南京廣東道監察御史[3],后改雲南監察御史[4]嘉靖十九年(1540年)兩次上書彈劾嚴嵩,后被貶歸鄉。隆慶初年(1567年)復官[5],贈太僕寺少卿[5][6]。與徐學詩葉經陳紹合稱“上虞四諫”。

家族[编辑]

曾祖謝惠,祖謝俊,父謝允中,母朱氏[7][8]

參考[编辑]

  1. ^ 曝書亭集碑傳等三種-西河文集碑傳 ,2卷 ,67
  2. ^ 明實錄:世宗實錄 ,199卷
  3. ^ 明實錄:世宗實錄 ,211卷
  4. ^ 明分省人物考 ,6冊50卷 ,111
  5. ^ 5.0 5.1 明實錄:穆宗實錄 ,31卷
  6. ^ 《明史》(卷210):謝瑜,字如卿,上虞人。嘉靖十一年進士。由南京御史改北。十九年正月,禮部尚書嚴嵩屢被彈劾求去,帝慰留。瑜言:「嵩矯飾浮詞,欺罔君上,箝制言官。且援明堂大禮、南巡盛事為解,而謂諸臣中無為陛下任事者,欲以激聖怒。奸狀顯然。」帝留疏不下。嵩奏辨,且言「瑜擊臣不已,欲與朝廷爭勝」。帝於是切責瑜,而慰諭嵩甚至。居二歲,竟用嵩為相。 甫踰月,瑜疏言:「武廟盤遊佚樂,邊防宜壞而未甚壞。今聖明在上,邊防宜固而反大壞者,大臣謀國不忠,而陛下任用失也。自張瓚為中樞,掌兵而天下無兵,擇將而天下無將。說者謂瓚形貌魁梧,足稱福將。夫誠邊塵不聳,海宇冕然,謂之福可也。今瓚無功而恩廕屢加,有罪而褫奪不及,此其福乃一身之福,非軍國之福也。昔舜誅四凶,萬世稱聖。今瓚與郭勛、嚴嵩、胡守中,聖世之四凶。陛下旬月間已誅其二,天下翕然稱聖,何不並此二凶,放之流之,以全帝舜之功也。大學士翟鑾起廢棄中,授以巡邊之寄,乃優游曼衍,靡費供億。以盛苞苴者為才,獻淫樂者為敬,遂使邊軍益瘠,邊備更弛。行邊若此,將焉用之!故不清政本,天下必不治也。不易本兵,武功必不競也。」 疏入,留不下。嵩復疏辯,帝更慰諭,瑜復被譙讓。然是時帝雖嚮嵩,猶未深罪言者,嵩亦以初得政,未敢顯擠陷,故瑜得居職如故。未幾,假他事貶其官。又三載,大計,嵩密諷主者黜之。比疏上,令如貪酷例除名,瑜遂廢棄,終於家。 始瑜之為御史也,武定侯郭勛陳時政,極詆大小諸臣不足任,請復遣內侍出鎮守。詔從之。瑜抗章奏曰:「勛所論諸事,影嚮恍惚,而復設鎮守,則其本意所注也。勛交通內侍,代之營求,利他日重賄。其言『官吏貪濁,由陛下無心腹耳目之人在四方』。又曰『文武懷奸避事,許內臣劾奏,則奸貪自息』。果若勛言,則內臣用事莫如正德時,其為太平極治耶?陛下革鎮守內臣,誠聖明善政,而勛詆以偏私。在朝百官,孰非天子耳目,而勛詆以不足任。欲陛下盡疑天下士大夫,獨倚宦官為腹心耳目,臣不知勛視陛下為何如主?」會給事中朱隆禧亦以為言,勛奏始寢。瑜,隆慶初復官,贈太僕少卿。
  7. ^ 《嘉靖十一年進士登科錄》:民籍,治《易經》,年三十四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九十一名進士。七月十四日生,行六,曾祖謝惠;祖謝俊;父謝允中,監生;母朱氏。慈侍下,妻錢氏,兄瑝,弟珣,子束。由國子生中式浙江鄉試第五十九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二百七十一名。觀刑部政,陞南道御史,改北御史罷。
  8.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一十》,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