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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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學上,謬論(fallacy)是指可知的錯誤(demonstrably false)論證,亦即說不通的道理,或是會導致錯誤的想法。通常要証明一件事情的對與錯,除了做實驗去證實或證明之外,亦可以用邏輯推理方式去推論而定對與錯,而推理結果是錯誤的話,便能構成錯誤的原因, 那被推理的道理或想法就是謬論

謬論又區分為形式謬誤非形式謬誤

[编辑] 形式謬誤

  • 形式謬論(Material fallacies):不依邏輯規則,或論證形式錯誤的道理或想法。
比如:
油條是好吃的
油條是食物
因此食物是好吃的
問題在於:食物並不總是好吃的
比如:
切開人有罪
外科醫生切開人
因此外科醫生有罪
問題在於:外科醫生並不總是有罪

[编辑] 非形式謬論

  • 非形式謬論(Verbal fallacies):形式謬誤之外的其他謬論,亦是講說不通的道理或想法。可分成:
  1. 歪曲論題
紅鯡魚
人身攻擊
恐嚇論據
訴諸恐懼
訴諸群眾
從眾效應
  1. 假兩難推理
  2. 模稜兩可(Equivocation)
  3. 分割
區群謬誤
  1. 合成
  2. (Proof by verbosity)
  3. 偷換概念
  4. 後此謬誤
  5. 循環論證
  6. 條件機率
  7. 滑坡謬誤
  8. 無效證明
  9. 訴諸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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