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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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學上,謬論(fallacy)是指推理方式不當的論證,通常是因為概念誤解誤用或論證思路於理不合。謬論通常是無意中的誤用,但也有人刻意利用謬論以求贏得爭論、說服他人。

一個論證的推理過程如有錯誤,結論就不合理,該論證就是謬論。當某人提出的論證是「XX謬論」時,我們也說他犯了「XX謬誤」(英語的fallacy可指稱「謬論」或「謬誤」)。

一個論證有謬誤,不表示其結論不為真(參見謬誤謬誤);然而,如果我們本來就不相信該結論,也沒有其他合理的理由相信該結論,論證過程的謬誤便能成為我們不接受該結論的重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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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编辑]

傳統分類 [编辑]

一個論證的謬誤可發生在三個地方:一是陳述了錯誤的事實(實質謬誤),二是使用了不恰當的詞語(言詞謬誤);三是使用了不恰當的推理結構(形式)(形式謬誤)。其中一與二合稱非形式謬誤,而二與三合稱邏輯謬誤[1]

非形式謬誤
實質謬誤 言詞謬誤 形式謬誤
邏輯謬誤
  • 形式謬誤:形式謬誤是因不恰當的推論結構所造成的謬誤,可藉由符號化邏輯系統揭露此類謬誤。
  • 邏輯謬誤:邏輯謬誤包括了形式謬誤及言詞謬誤,可藉由語義分析及符號化揭露此類謬誤。「邏輯謬誤」有時亦可廣義泛指所有的謬誤。
  • 非形式謬誤:形式謬誤以外的其他謬誤統稱非形式謬誤,含括了所有不能純粹由符號化邏輯系統揭露的謬誤,這些謬誤需要關於現實世界的背景知識與常識才能揭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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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编辑]

注釋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