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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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長,在不同的國家和立法機構中有不同的職稱,例如「委員長」、「主席」、「院長」等。在現今民主議會中,由議員互選選出,職權是主持會議議程、調解議員間糾紛及樹立議會權威。
議長通常是由議會中舉重輕重、德高望眾者擔任,對外代表整個議會。由於議長對於議會秩序權宜的管理是倚靠其議長權威進行規範,故在議會中失去權威的議長,通常會辭去其議長職務。代表議長權威的則是議長座席及議事錘。
特殊 [编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首长称为“委员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首长称为“主任”。
- 不同於世界大多數國家的,中華民國的國會議長叫「立法院長」。
- 中華民國鄉鎮級的地方議會叫「代表會」,議長叫「代表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