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州是中国古地名,是中国古籍所记载的九州之一,而作为实际的行政区划,开始于汉武帝时期。
先秦 [编辑]
《尚书》、《尔雅》、《周禮》、《吕氏春秋》等书中,都记载有九州,虽然对九州的具体记载并不相同,但都有豫州。《周禮》记载:“河南曰豫州”。《吕氏春秋》中说:豫州在河水和汉水之间,是周的所在地。
汉朝 [编辑]
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将全国除中央之外的地域分为十三个州刺史部,豫州辖境约今淮河以北、南北汝河流域以东的豫东、皖北与江苏丰、沛两县地。但这里的州刺史部只是监察区,并无治所,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区。
东汉漢靈帝中平五年(188年),州成为一级行政区域,其中豫州治所为谯县(今安徽省亳州市),辖区在河南东部和安徽西部,下辖颍川郡、汝南郡2郡,梁国、沛国、陈国、鲁国4国。
魏晋南北朝 [编辑]
- 东晋咸和四年(329年)又侨置豫州于芜湖县(今安徽芜湖市东)。咸康四年(338年)后迁徙无常,先后曾治邾城(今湖北黄冈市西北)、芜湖、牛渚(今安徽马鞍山市西南采石)、历阳(今安徽和县)、马头(今安徽怀远县南淮河南岸)、谯(今安徽亳州市),姑孰(今安徽当涂县)等地。义熙十二年(416年)后常治寿春(今安徽寿县)。南朝齐永元二年(500年)地入北魏,改名扬州;梁普通七年(526年)复为豫州,太清元年(547年)改南豫州。三年地入东魏,又改扬州;陈太建五年(573年)收复,仍为豫州。北周大象元年(579年)又改扬州。
- 南朝梁天监五年(506年)亦置,治合肥(今安徽合肥市)。普通七年(526年)改名南豫州;梁末复置豫州,移治怀宁(今安徽潜山县),大宝元年(550年)改名晋州,另置豫州于南昌(今江西南昌市),太平二年(557年)改为江州。
隋朝以后 [编辑]
隋初复为豫州,大业初又改名为蔡州,另置豫州治洛阳(今河南洛阳市),三年(607年)改为河南郡。唐初复置豫州,治汝阳县(今河南汝南县)。天宝元年(742年)改汝南郡。乾元元年(758年)又改豫州。宝应初又改为蔡州。
辽代 [编辑]
辽于皇族陈王牧地置。为上京道头下军州,治今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西北海哈尔河支流敖都木附近。金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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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釋1. |
本模板列出曹魏 景元四年( 263年)、蜀漢 炎興元年( 263年)、孫吳 天紀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証出的郡、國。帶 * 號者為曾建置,但後來廢除郡、國。帶 # 號者為曹魏景元四年以後建置的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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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釋2. |
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以其最後使用的名稱為準,並在( )中注明曾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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