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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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資產一詞指當一項被用在抵押保證而取得貸款、但市值比尚未清還的本金現值還低的資產。這些資產,大多數都是物業或土地,但亦可能是汽車、又或是大型電腦等物品。

在物業市場內,這種由於物業的市價低於原先用來購買物業的借款(樓宇按揭的現象,通常在物業價格普遍下跌後發生。這也表示,如果借款人無法還清購買物業所用的款項,貸款人即使把物業沒收或者是轉賣,都不能夠填補差價。借款人最終失去物業的同時,依然負債。

英國1991年1996年香港1998年2003年經濟衰退期間都出現負資產的情況。期間失業率上升,樓價下跌,導致銀行或房屋協會在物業價值低於欠款下,紛紛沒收這些物業。

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資料顯示,香港負資產問題最嚴重的時期為2003年6月,當時共有約105,697宗負資產按揭,佔所有按揭的22%,涉及金額1,650億港元,按揭金額與抵押的比例為128%,估計這些貸款的無抵押部分約值360億港元,意味著香港銀行單在按揭市場便需承擔360億港元的壞帳風險。[1]

目录

[编辑] 概說

[编辑] 英國的成因

[编辑] 香港的成因

[编辑] 美國的成因

由於美國次按風暴,有不少物業都在未有衡量供款人的還款能力而批出貸款。但與英國及香港不同的是:承受了負資產的不是小業主,而是批出貸款的銀行,因為供款人在無力償還貸款之後,都選擇放棄物業遷離。在無法為物業尋找買家的情況下,銀行反而成了最大的輸家,引發了這次環球風暴。

除了物業以外,汽車亦是美國負資產的另一個源頭。根據統計,在美國只有約55%的車主在購置汽車時會付清之前的汽車貸款[2]。部份車主在購買新車時仍然拖欠之前的汽車貸款。因此,一但車主因為各種問題而無力支付供款時,由於汽車貶值比物業還要快,他們很快就成為了負資產。有些車主為求脫債而把汽車放棄,但其實這樣做只會益了車行,因為他們除了可以在二手市場賣出汽車以外,車主還要繼續向他們支付中間的差價[2],而原車主卻依舊沒有汽車使用。

[编辑] 如何處理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參看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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