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徒謬誤
賭徒謬誤(The Gambler's Fallacy)亦稱為蒙地卡羅謬誤(The Monte Carlo Fallacy),是一種機率謬誤,係不當假定隨機事件發生之機率與之前發生該事件之次數呈負相關。賭徒謬誤與熱手謬誤相反。
比如,抛一枚公正硬幣,連續出現越多次反面朝上,下次抛出正面的機率就越大,抛出反面的機率就越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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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 抛硬幣 [编辑]
賭徒謬誤可由重複抛硬幣的例子展示。抛一個公平硬幣,正面朝上的機會是0.5(二分之一),連續兩次抛出正面的機會是0.5×0.5=0.25(四分之一)。連續三次抛出正面的機會率等於0.5×0.5×0.5= 0.125(八分之一),如此類推。
現在假設,我們已經連續四次抛出正面。犯賭徒謬誤的人說:「如果下一次再抛出正面,就是連續五次。連抛五次正面的機會率是
。所以,下一次抛出正面的機會只有1/32。」
以上論證步驟犯了謬誤。假如硬幣公平,定義上拋出反面的機會率永遠等於0.5,不會增加或減少,拋出正面的機會率同樣永遠等於0.5。連續拋出五次正面的機會率等於1/32(0.03125),但這是指未拋出第一次之前。拋出四次正面之後,由於結果已知,不在計算之內。無論硬幣拋出過多次和結果如何,下一次拋出正面和反面的機會率仍然相等。實際上,計算出1/32機會率是基於第一次拋出正反面機會均等的假設。因為之前拋出了多次正面,而論證今次拋出反面機會較大,屬於謬誤。這種邏輯只在硬幣第一次拋出之前有效。
著名的鞅(Martinagle)輸後加倍下注系統是賭徒謬誤的其中一例。運作方法是賭徒第一次下注1元,如輸了則下注2元,再輸則入4元,如此類推,直到贏出為止。這種情況可用隨機漫步數學定理解釋。這個系統或類似的系統冒很大的風險來爭取小額的回報。除非有無限的資本,這類策略才可成功。因此,較佳的方法是每次下注固定數額,因為可以較易估計每小時的平均贏輸數額。
注釋 [编辑]
- ^ Colman, Andrew. Gambler's Fallacy - Encyclopedia.com. A Dictionary of Psycholog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200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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