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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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翎(1923年1月23日—1994年2月12日),原名徐嗣兴,原籍安徽无为,生于江苏苏州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家、诗人[1][2][3]

生平[编辑]

3岁生父自杀,徐家迁至南京,改随母姓。12歲即已熟读许多中外名著[2][3]。1937年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随母亲与继父流亡。1938年初,抵达四川重庆。1938年15岁时,在赵清阁主编的《弹花》上发表处女作《一片血痕与泪迹》[4][5]。1938年间,在四川国立第二中学学习。因撰写宣传抗日、揭露国民党政府官员腐败的文章,而在1939年被学校开除学籍。此后失学、失业,靠自学从事写作[5][3]。1939年在《大声日报》发表第一篇小说《朦胧的期待》[3]。1939年5月,进入三民主义青年团宣传队(后更名为“青年剧社”)当队员。后来因被认为“思想左倾”而脱离。1940年5月,其短篇小说《“要塞”退出以后——一个青年“经纪人”底遭遇》发表在胡风主编的《七月》上,自此结识胡风并成为“七月派”主力,后来成为“七月派”在小说创作上成就最高的作家[4][5]

1940年4月,路翎任陶行知主办的育才学校文学教师[5]。随后于同年起任国民政府经济部矿冶研究所会计室办事员[5][1]。他生活在煤矿工人中间,写出了《家》、《黑色的子孙之一》等作品。1942年1月,路翎任中央政治学校图书馆助理员[5]。1942年,写成中篇小说《饥饿的郭素娥》(1944年发表)[3][4]。左翼文艺理论家胡风、邵荃麟等当时都高度评价这部小说[5]。1944年完成了其代表作长篇小说《财主底儿女们》(1945年在胡风帮助下发表),与余明英结婚[3][4]。同期他还完成了《青春的祝福》、《蜗牛在荆棘上》等许多中篇、短篇小说。1944年1月,路翎重回国民政府经济部,在燃料管理委员会北碚办事处当办事员。1945年1月,胡风主编的《希望》创刊,路翎在该刊上连续发表多篇小说[5]

抗日战争结束后,1946年夏,路翎和妻子余明英复员回到南京,又失业,全家靠余明英微薄的薪水维持。其间,路翎完成《天堂地狱之间》等许多短篇小说。1946年11月,路翎到国民政府经济部燃料管理委员会南京办事处任办事员[5]。1947年写出第一部话剧《云雀》[3][5]。该剧由冼群导演,演员石羽路曦黄若海张逸生等人参演,受到观众欢迎,被国民党当局禁演[5]。1948年,路翎任国立中央大学文学系讲师,出版长篇小说《燃烧的荒地》[5][1]

1948年3月到1949年3月,邵荃麟胡绳乔冠华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在香港创办《大众文艺丛刊》(共6辑),对国统区文艺进行全面检讨,其中严厉批评了胡风的“主观论”。《大众文艺丛刊》上的批评激起胡风、路翎、舒芜等人在内地《呼吸》、《泥土》、《蚂蚁小集》等刊物上发表文章反驳[6]

1949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渡江战役中攻占南京。路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艺处创作组组长,写出独幕剧《反动派一团糟》,演出近20场,受到南京市民欢迎。不久,又写出反映纱厂工人迎接解放的话剧《人民万岁》。同年7月,应邀出席全国第一次文代会,成为中国作协会员。同时又发表《朱桂花的故事》、《“祖国号”列车》等短篇作品[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月,应院长廖承志邀请,到中国青年艺术剧院从事戏剧创作[5]。任中国青年艺术剧院创作组组长[1]。先后写出《英雄母亲》、《祖国在前进》等大型话剧。但1952年《文艺报》发表文章指责《祖国在前进》是“明目张胆为资本家捧场的作品”,他的所有剧本都遭到否定,没有上演机会[5]。1952年,路翎调任中国剧协剧本创作室专业作家[5][1]

1951年底文艺整风后,胡风“主观论”被批判为与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代表的文艺思想对立。1952年9月26日,《文艺报》发表舒芜的《致路翎的公开信》,编者按中称,胡风等人的这个小集团“在基本路线上是和党所领导的无产阶级的文艺路线——毛泽东文艺方向背道而驰的”[6]

1952年底,路翎主动要求到朝鲜的抗美援朝战争前线体验生活,和战士们共同生活。路翎在板门店前沿阵地开枪射杀一个侵略兵,又在一次夜行军中跳进弹坑救助一名同行的战友。中国人民志愿军有关部门曾为 他记功。回国后,他写出很多反映前线生活的散文和小说,包括《板门店前线散记》、《初雪》、《洼地上的“战役”》、《战士的心》等。其中《洼地上的“战役”》等当时遭到批判。1953年9月第二次全国文代会举行,周恩来指示,像路翎这样有成就的青年作家应受重视和尊敬。路翎在此次文代会上当选为中国作家协会理事。同年,他又参加中国戏剧家协会成为会员。同年12月间,他和胡风一道去河北省望都县农村,向农民宣讲中国共产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5]

1955年5月,胡风反革命集团案爆发。1955年6月,路翎被作为胡风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逮捕入狱[1][5]。曾长期关押于秦城监狱[3]。经过近9年监禁,路翎患精神分裂症,于1964年1月保外就医。此后他连续致信中央领导为自己申冤。文革爆发后,1966年11月路翎又被收监。1973年7月25日,北京市人民法院军事管制委员会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路翎有期徒刑20年。1975年6月,刑满释放,戴“反革命”帽子当扫街工人,直至1980年9月29日中共中央作出决定:“胡风反革命集团是一件错案,予以平反”。1980年11月18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宣告路翎无罪”[5]。1980年平反后,任中国戏剧出版社编审[3][1]。1981年重新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1984年底,路翎参加中国作协第四次代表大会,再度当选为理事。其作品被各地出版社重新整理出版[5]。他是中国作协第二、四届理事[1]。晚年路翎重新开始写作,主要创作诗歌作品,以及多部未发表的长篇小说[4]

1994年2月12日,路翎因脑溢血在北京逝世,享年71岁[3][5]

著作[编辑]

  • 长篇小说《财主底儿女们》、《战争,为了和平》
  • 中篇小说集《饥饿的郭素娥》、《蜗牛在荆棘上》
  • 短篇小说集《青春的祝福》、《求爱》、《在铁炼中》、《平原》、《朱桂花的故事》、《初雪》
  • 报告文学集《板门店前线散记》
  • 《路翎剧作选》(收入《云雀》、《人民万岁》、《英雄母亲》、《祖国在前进》4部大型话剧)
  • 《胡风路翎文学书简》[5]
  • 《路翎全集》[4]

參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路翎 (1923~1994). 中国作家网. [2017-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1). 
  2. ^ 2.0 2.1 朱珩青,路翎身世的重新叙述——隐痛、歉疚下的改写,新文学史料1997年第01期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朱珩青. 路翎传. 大象出版社. 2003年. ISBN 7534731402. 
  4. ^ 4.0 4.1 4.2 4.3 4.4 4.5 10卷本《路翎全集》整理出版. 诗生活网. 2014-08-03. [永久失效連結]
  5. ^ 5.00 5.01 5.02 5.03 5.04 5.05 5.06 5.07 5.08 5.09 5.10 5.11 5.12 5.13 5.14 5.15 5.16 5.17 5.18 5.19 5.20 5.21 路翎同志生平,新文学史料1994年第02期
  6. ^ 6.0 6.1 黄晓武. 马克思主义与主体性——关于胡风文艺思想的论争及其批判. 中共中央编译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1).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