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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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撞型態的車禍
角撞型態的車禍
對撞型態的車禍
在車禍中被撞毀的貨車。
位於德國斯图加特街頭的一塊牌子,是交通事故後由警察所立的安全告示,用以提醒行人。
一輛失事翻側的貨櫃拖架車

車禍(或稱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TA)是在道路交通中,牽涉到車輛在內的一種意外事件,可能造成重大的生命財產損失。

由於現代運輸機動車輛是必須的,因此車禍在大多數人一生中都有機會遇上數次,而且在大部分國家,交通事故幾乎一定會在國民意外死因中,佔有非常前排的順位。

目录

[编辑] 車禍原因

駕駛因素:
  • 不遵守交通規則
  • 超速、超載
  • 酒後駕駛、藥後駕駛、疲勞駕駛、魯莽駕駛(高速倒車)、不小心駕駛、危險駕駛(放手、蛇行、無故警急煞車)
  • 無照駕駛、新手上路
  • 自殺他殺、故意致人於死、故意致人於傷、故意毀損車輛
車輛因素:
  • 機械故障(爆胎、車輛暴衝、煞車故障)
  • 非法改裝車輛
路況因素:

[编辑] 車禍研究與統計

2004年每10万人中死于车祸的人数[1]
     no data      < 5      5-12.5      12.5-20      20-27.5      27.5-35      35-42.5      42.5-50      50-57.5      57.5-65      65-72.5      72.5-80      > 80

WHO統計,2005年的每十萬人車禍死亡率,台灣為20.8人,美國為14.6人,日本7人。

交通事故鑑定程序的其中一環為依照車輛所碰撞的位置、碰撞時地點、行車方向及車輛種類等,歸納出肇事之原因,配合相關道路交通法規,推斷事故的責任歸屬。其中,路權歸屬可依碰撞型態以作界定。一般車輛肇事可分為對撞型態(碰撞角度介於180度與135度之間)事故、角撞型態(碰撞角度介於135度與45度之間)事故、側撞型態(碰撞角度介於45度與0度之間)事故及追撞型態(碰撞角度幾近於0度)事故[2]

[编辑] 預防及改善措施

人車分隔
改善車輛設計
路況管制或提示
確保路面品質
  • 道路施工品質抽驗,追究偷工減料之相關刑責
  • 道路開挖申請、地下共同管,減少道路開挖頻率
  • 調整人孔蓋位置,避免道路起伏

[编辑] 車禍的法律責任

刑事責任
  • 故意犯(故意致人於死、故意致人於傷、故意毀損車輛、對於無自救能力之人或肇事後之遺棄、服用酒精或藥物後不能安全駕駛)
  • 過失犯(過失致死、業務過失致死、過失傷害、業務過失傷害)
民事責任
  • 傷害事故(醫療費用、停止工作或停業時所減少之收入損失、因車禍所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器物之毀損、慰撫金)
  • 死亡事故(殯葬費用、生前支出之醫藥費用及停業損失、扶養費、器物之毀損、慰撫金)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參考文獻

  1. ^ WHO Disease and injury country estimates.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Nov. 11, 2009]. 
  2. ^ 陳高村、廖信智. 事故鑑定準則之研擬與探討. 九十年國際道路交通安全與執法研討會. 2001 [2011-04-30].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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