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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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界,亦稱疆界,指劃分不同政權管制的區域、領地等範圍的地理分界線,進而可標示該區域的範圍。[1]边界与国界不是同义词,例如,深圳与香港之间的界线可称为边界,依法实施边界管理、边防检查、边防禁区等行政措施,但不是国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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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编辑]
國家之間的邊界概念,可通過條約作書面上的规定,或以實體的界標作實地规定。通常國家、政治實體之間的边界地区有軍隊駐防。
国界有人为和天然的两种,人为的例如界碑、界墙、运河等,天然的例如山脉河川等,但事实上即使有了天然国界,也还需要划定人为界线。用条约方式划定国界,要经过“定界”和“划界”两种手续,定界是概念上用条约文字来确定国界的走向和地位,绘制有国界线的地形详图,并作国界通过地点的简单记录等,划界是到现场实地去划定實體的界线,通常由缔约国共同组织进行的。对于根据有关国家的双边条约划定的国界,单方面不得加以改变。 [2]
設有邊防檢查的邊界地區稱為口岸,在主要通商的口岸设有海关、出入境管理及檢疫設施,也就是CIQ。
一般而言,人口和貨物均不能完全自由地穿越邊界。人口需要護照、簽證等文件以獲得在特定的邊界進出有關國家的權利。運輸貨物越過邊界時亦可能需要繳納關稅。人口在未經授權下穿越邊界稱為偷渡;貨物在未經授權下穿越邊界稱為走私。但也有例外,例如:歐洲的申根公約,和愛爾蘭共和國及英國的北愛爾蘭之間的邊界;但實際上,人口和貨物穿越上述兩者邊界時,已經獲得默許通過邊界。
边界与边境、国界与国境的区别[编辑]
- 边界:仅指地理分界线,可以指一个政权范围内的行政分区分界线,也可以指国界。
- 国界: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行政分界线。
- 边境:指临近边界的区域范围;
- 国境:指临近国界的区域范围,这类地区汉语也通常称为“边疆”。
然而,有部分的島嶼國家由於沒有直接與週邊國家聯繫的陸上通道,因此沒有兩國領土接壤的邊界,如中華民國(台灣)、澳大利亞、日本、紐西蘭、冰島、古巴、菲律賓、馬達加斯加、斯里蘭卡等等;但英國仍有與法國聯繫的英法海底隧道,以及與愛爾蘭接壤的邊界;新加坡雖為島國,但有與馬來西亞聯繫的橋樑,故有馬新之間的邊防檢查。
世界主要國/邊界[编辑]
歷史邊界[编辑]
現有邊界[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界限 於2011年4月11日查閱
- ^ 李广民 国际法 參見94頁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