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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国日本朝鮮越南漢字文化圈內國家地區使用的一個行政區劃單位,起源於中國,曾作为第一或第二级行政区划,唐朝之后已经不使用。

汉语中,也常常将某些外国的二、三级行政区划翻譯為为郡。

目录

[编辑] 中国

[编辑] 历史沿革

郡的设置始见于战国时期,主要是较大的诸侯国在自己邊疆设立,内地由于不需要雄厚的武力故不设郡,只設。当时设郡的國防目的和价值远远大于同时期的[1]。郡的地位在此时有一定的威慑意义,《史记》记载秦武王左丞相甘茂认为宜阳县名为县、实为郡,难以攻克的观点[2]

秦始皇消灭六国统一天下,六国人民并不心服,各地都有驻留兵力的必要,所以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下统,成为中国第一个统一王朝的郡县二级行政区划设置。西汉由于恢复了一定程度的分封制,所以郡的同级还出现了諸侯王國,以郡、国统县,仍然是二级制。郡的数量也大大增加,由秦末的约48郡,增加到了汉朝的约102郡。

东汉末年三国时期,原来只起监察作用的13个成为正式的一级行政区,郡成为州以下的二级行政区。此后,历经三国东晋南北朝等分裂割据局面,由于大量增分建制,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体系发生重大转变。最后全国出现了200多个州、600多个郡、1000多个县,一州只有两三个郡、一郡只有两三个县,介于州县之间的郡的实际意义几乎不复存在。

隋文帝中國統一后,废除了天下各郡,实行州县二级制。不久后,隋炀帝又改州为郡,恢复到了秦汉的郡县二级制。唐朝建立后,再次改郡为州,但到了唐玄宗时又改州为郡,这也是郡最后一次作为正式行政区划出现。到了唐玄宗禪讓唐肃宗登基后,再次改郡为州,从此中国不再使用郡的划分。但宋朝的州則有一個郡名作別名,後來的大理國太平天國政權亦設置過郡。

[编辑] 职官

战国郡的长官称郡守,是高级官员。西汉改称太守,品秩二千石,仍是重臣,往往与中央政府最高的三公九卿等职位往互调任。

[编辑] 台灣日治時期

台灣日治時期1920年1945年間曾存在之行政區劃,行政首長為郡守。郡下轄街庄與蕃地,二次大戰結束時台灣共有51郡,如基隆郡新莊郡海山郡等。

[编辑] 日本

日本1878年起所設立在都道府縣下的行政區域,通常轄有數個町或村的自治地方,市級的自治地方則不隸屬郡的管轄;但此日本郡制已於1926年廢止,目前郡只作為地名的表示,並無任何治理功能。

[编辑] 朝鮮

朝鮮傳統第二級行政區,始建次於朝鮮三國時代(高句麗新羅百濟)為以下行政單位。王氏高麗顯宗九年(西元1010年)改州為,郡便一直是朝鮮道以下一個行政單位。

[编辑]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道、直轄市特別市特級市轄下行政單位,下轄勞動者區

[编辑] 大韓民國

道及廣域市轄下行政單位,下轄邑(約等於)及(約等於)。

[编辑] 越南

[编辑] 漢字文化圈以外國家

[编辑] 英國、愛爾蘭、挪威

目前英国挪威等国也有被译为“郡”的行政区划,但含义与古中国的“郡”不尽相同。

英國的郡County)是與县同级的行政单位(Shire),一般由数个中心城市和其他小城镇组成。

愛爾蘭、挪威,郡则是一级行政区。

[编辑] 法國

参见:法国行政区划区 (法国)

郡(district)是法国历史上的下级行政区划1790年1800年后为“”所取代。二十世纪的“郡”是共同体的一种原始形式,作为将通常属一个的一些甚至是全部市镇联合起来的组织。其后,根据1999年7月12日有关加强和简化共同体合作的法律99-586[1],“郡”逐渐被市镇共同体聚居点共同体取代。

[编辑] 美國

参见:美國行政區劃郡 (美國)

美國英语county)是州以下的行政區劃,有48個州使用郡這一名稱。 但 county 也有翻譯為「县」的情形。

知名的郡有:橘郡奧蘭治郡)等

[编辑] 注释及参考文献

  1. ^ 吕思勉,《三国史话·后汉的地理》。
  2. ^史記·卷071·樗里子甘茂列傳》:“宜阳,大县也,上党、南阳积之久矣,名曰县,其实郡也。今王倍数险,行千里攻之,难。”

[编辑]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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