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英语:Financial instruments)是合約,在金融市場令合約的貸方持有成為資產,而令借方持有成為負債人,例如債券、股票、期權、對沖基金、存款證書等都如是,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9號的定義。 差別只在其合約的具體條款及性質歸類,利息的支付期、保本、可換股票、現金流等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