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外夷規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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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外夷規條是中國清代乾隆時,朝廷為了加強對外貿易的管理而制定的法律,共有五項,故又稱之為《防夷五事》。
[编辑] 背景
自歐洲發生工業革命以後,部份歐洲國家如英國、法國及德國等迅速發展,紛紛爭取對外擴張,開發殖民地及海外市場以應付國內的經濟發展需要。因此,中國便成為西方西家發展經貿關係的對象。清代國策一宜實行閉關自守,經濟上自給自足。清康熙時僅開放廣州、漳州、寧波及雲台山四地自由貿易。清乾隆以後,改為廣州一口通商。隨著貿易的發展,來華外商日增。為了鞏固清廷統治的需要,防範西方刺探中國虛實。乾隆二十四年,兩廣總督李侍堯於是制定了此法規以限制在華外商的行動。
[编辑] 內容
《防夷五事》的內容包括:禁制外國人雇人傳達信息;嚴禁在華外商在廣州過冬;禁止借外夷的资本及聘请汉人役使;及外商到廣州后由寓居行商管来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