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沛·阿旺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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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沛·阿旺晋美(藏文:ང་ཕོད་ངག་དབང་འཇིགས་མེད་;威利:nga phod ngag dbang 'jigs med;藏语拼音:Ngapoi Ngawang Jigme,1910年2月-),西藏拉萨人,藏族。1955年被授于中将军衔。現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编辑] 簡歷
- 1936年至1959年西藏地方政府昌都粮官、民事法官、孜本(审计官)、昌都总管、噶伦,昌都地区解放委员会副主任
- 1951年任西藏地方政府赴北京谈判的首席代表,同中央人民政府代表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十七條協議)。
- 1952年至1959年西藏军区第一副司令员
- 1959年至1964年全国政协副主席,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西藏军区副司令员,国防委员会委员
- 1964年至196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代主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国防委员会委员
- 1965年至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革委会副主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
- 1979年至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
- 1981年至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西藏军区副司令员
- 1983年至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
- 1987年至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 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任第八届、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 2006年3月当选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
[编辑] 家庭
| 阿沛·阿旺晋美 出生于: 1910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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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任: 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堅贊 |
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筹备委员会代主任 1964年12月至1965年9月 |
自治区成立,职位结束 |
| 自治区成立,职位始设 | 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人民委员会主席 1965年9月至1968年 |
繼任: 曾雍雅 西藏自治区革委会主任 |
| 前任: 新設立 |
西藏自治區第三屆人大常委會主任 1979年8月至1981年4月(辭職) |
繼任: 楊東生 |
| 前任: 天宝 |
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 1981年4月至1983年2月 |
繼任: 多杰才旦 |
| 前任: 楊東生 |
西藏自治區第四、五屆人大常委會主任 1983年2月至1993年1月 |
繼任: 熱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