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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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年
Tan Hiok N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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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年,又名毓宜,原籍潮州,生于1827年(道光7年),卒于1902年(光绪28年)。他在1844年被当“猪仔”卖到彭亨州开矿,之后他在新加坡沿街叫卖布匹,并广结人缘。新山在1855年开埠后,陈旭年在纱玉河西岸开辟市场,后来这条街之后被命名为陈旭年街。1864年,当时的柔佛苏丹阿布·巴卡把境内10个港交给陈旭年管理( 港主制度 )。1866年,陈旭年39岁时,他成为马来半岛上最大的港主。1870年陈旭年受苏丹阿布·巴卡封为“华侨侨长”。后来,他把事业中心,由柔佛转至新加坡,在水仙门吊桥头及皇家山脚,设立庆丰,宜丰,宜荣,谦丰四号,经营胡椒甘蜜等生意,并在该地兴建一间中式的巨宅,名为“资政第”。1902年,卒于故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