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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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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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期 2000年5月20日 – 2008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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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 李登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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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任 | 馬英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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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期 2000年5月20日 – 2008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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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 謝長廷 |
| 繼任 | 蔡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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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期 1994年12月25日 – 1998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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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 黃大洲 |
| 繼任 | 馬英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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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期 1989年12月2日 – 1994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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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理 | 劉闊才->梁肅戎->劉松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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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期 1985年12月12日 – 1981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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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 1950年10月12日 (59歲) |
| 國籍 | |
| 政黨 | (1988年1月1日—2008年7月31日) 無黨籍(2008年8月1日—) |
| 配偶 | 吳淑珍 |
| 專業 | 海商法律師 |
| 學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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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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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1950年10月12日-)[1],台灣律師、政治人物,出生於台灣台南縣官田鄉,曾任中華民國總統(2000年 - 2008年)、民主進步黨黨主席、台北市議員、立法院立法委員、台北市市長等職位。
由於「阿」字後面加尾名是台語人名簡稱的習慣用法,多用於親友間對平輩和晚輩的叫法,故自稱「阿扁」以表現親民作風。而台灣媒體習慣稱陳水扁所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為「扁政府」。
陳水扁是中華民國第二位民選總統,也是首位非中國國民黨黨籍的民選總統,任內積極推動台灣的正名制憲運動以及台灣加入聯合國,於經貿方面則採取「南向政策」及「積極管理,有效開放」的兩岸經貿架構。
卸任總統職務後,在2008年11月12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以涉嫌貪污、洗錢等重罪為由收押禁見,成為中華民國歷史上首位遭收押的卸任總統[2][3]。2009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二億元罰金,同時褫奪公權終身,之後2009年9月24日於台灣高等法院第四度被判延押,2009年10月8日陳水扁委任律師團提出抗告成功,再度召開羈押庭,直至2009年10月9日於台灣高等法院凌晨00:15分再度宣判第五度延押。
目录 |
早年
1950年,陳水扁出生於台灣台南縣官田鄉,父親陳松根,母親李慎,陳水扁為長子,下有1弟2妹。陳水扁本來要取名為「陳水遍」,是陳父拜託麻豆鎮保濟寺的定妙師父取的,後來登記戶口時,戶政人員誤為「扁」字,於是便將錯就錯下來。陳父以當人家的佃農與長工為生,家境屬於三級貧戶,即貧戶中的最貧級。在這樣艱苦的環境下,陳水扁很早就知道要力爭上游,因此格外努力讀書,加上天賦過人,所以自小學開始便經常是第一名。
1969年台南一中畢業後,同年9月陳水扁考入台灣大學商學系工商管理組,不久休學,一年後(1970年)重考入台灣大學法律系司法組。大學時代的陳水扁依然成績優異,陸續得到水泥公司、農會、佛教、獅子會、國民黨等各種獎學金的資助[4],1973年大學三年級時更以律師高考狀元的成績考取中華民國律師資格,成為當時臺灣最年輕的律師[5]。
大學期間,陳水扁在某次旅北同學會中與曾文初中小他一屆的學妹——就讀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地政學系(現國立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的吳淑珍開始熟識,後來兩人發展成戀人關係。然而吳淑珍出身醫師家庭,家境富有,與陳水扁的出身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吳家家長並不看好這段戀情。
1974年,陳水扁以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第一名畢業,因天生右手肘外彎過大而免服兵役[6],遂得以直接投入職場,開始律師的工作。
1975年,陳水扁與吳淑珍結婚[5]。1976年在岳父吳崑池的資助下成立華夏海事商務法律事務所,業績蒸蒸日上,經濟情況大有改善,並曾為長榮海運擔任法律顧問。同年8月,長女陳幸妤出生。
從政初期
1979年底的美麗島事件是陳水扁踏入台灣政壇的契機。為美麗島事件被告延攬律師的張德銘找上了陳水扁,希望陳水扁能挺身出面辯護。由於當時中國國民黨政府一黨專政,政治氣氛十分緊張,所以陳水扁雖有意願但不敢冒然應允。陳水扁請教了大學恩師的意見,但未獲得支持。之後他詢問妻子吳淑珍的想法,吳淑珍支持陳水扁為人權發聲,於是陳水扁成為美麗島事件被告辯護律師團的一員,負責為主犯之一的黃信介辯護。美麗島事件被告的辯護律師團共有15位律師,因本案而聲名鵲起,其中多人後來都成為黨外運動的要角,例如張俊雄、江鵬堅、尤清、謝長廷、蘇貞昌等等,陳水扁也從此開始積極參與黨外運動[7]。
1984年,陳水扁擔任由黃信介等人創辦的蓬萊島雜誌社社長,雜誌社的宗旨是「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7]。
1985年,陳水扁辭去台北市市議員職務,回故鄉台南代表黨外人士競選台南縣縣長。激烈的競選期間一度自稱被當權的中國國民黨下毒,並吊著點滴躺在擔架上於政見發表會場做悲情訴求[8],最終以約1萬票的差距敗於國民黨籍參選人李雅樵。敗選翌日,妻子吳淑珍在陪同謝票的行程中遭工人張榮財所駕駛的拼裝車撞傷,導致下半身永久癱瘓[9],胸部以下喪失知覺。雖然事後調查認為此案純屬不幸的交通意外,陳水扁也自行撤回告訴,但此後陳水扁仍屢屢宣稱「吳淑珍遭來回輾壓3次」,是一起「國民黨策劃的政治車禍」[10],得到了許多人的相信、同情與支持。
1986年,因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馮滬祥論文抄襲他人著作,且有多位學者舉證歷歷,當時蓬萊島雜誌「以翻譯代替著作」等七字形容,陳水扁等三人被法院判刑一年,上訴後改判8個月徒刑[7]。同年,吳淑珍當選中華民國立法委員[5],陳水扁次年出獄後繼續律師工作,並擔任吳淑珍的國會助理。
1989年,陳水扁當選中華民國立法院增額立法委員,成為民進黨黨團幹事長[5]。
立法委員時期
1990年7月,陳水扁在擔任立法委員期間,受民眾和各黨派的國會助理肯定,為增額立委問政績效最佳的一位[5]。
1990年到1991年,在參加立法院國防委員會期間,主持編撰了《國防組織法》草案[11],並揭露多起國防軍購弊案,其中包括備受關注的拉法葉軍購案。
1991年,擔任立委期間並以國防委員會身份,有意與中國大陸軍方舉辦座談會。於7月21日到7月26日參訪北京,並在北京軍事博物館及天安門廣場留影。
1993年7月,獲美國《新聞週刊》(Newsweek)評選為臺灣國會風雲人物[5]。
台北市長時期
1994年,升格為直轄市後的台北市長首次進行市民直選。陳水扁在民進黨內初選擊敗對手謝長廷,獲得民進黨提名為台北市長候選人。當時國民黨推出時任市長的黃大洲參選,而新黨則推舉趙少康參選,選舉結果由陳水扁以615090票當選市長,由於新黨是從國民黨分裂而出,而趙少康與黃大洲的選票總合大過陳水扁,因此一般政論家都認為陳水扁的勝選是由於國民黨分裂的緣故。
1996年榮獲韓國慶南大學榮譽法學博士、俄羅斯經濟學院經濟學榮譽博士。
1996年3月21日,陳水扁市長將總統府前的介壽路改名為凱達格蘭大道,旁邊的廣場改名為凱達格蘭廣場。
1998年台北市長選舉,陳水扁尋求連任,國民黨為了重新贏回市長,推出馬英九參選,新黨則推出王建煊參選,由於有了1994年的選舉經驗,反對陳水扁的支持者為了選舉能夠勝利,將選票集中投給馬英九,儘管陳水扁台北市長任內滿意度達八成,仍以688,072票敗給馬英九的766,377票落選。陳水扁在選舉曾以臺灣土狗和貴賓狗比喻自己和競選對手貴賤之分,一般認為藍營整合成功及棄保效應造成陳水扁的落敗,投票當晚當支持者確定陳水扁落選時,開始支持陳水扁參選總統。
總統時期
首次競選總統
1998年台北市長選舉落敗之後,同年底入府晉見時任總統的李登輝(當時為國民黨籍),李登輝公開推薦一篇《從摩西到約書亞》的文章給陳水扁,引發輿論對「誰是李登輝的約書亞」的廣泛討論。1999年陳水扁出訪外國進行「學習之旅」,並出版《台灣之子》自傳書為其參選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鋪路。但當時民進黨有所謂「四年條款」的內規,即規定黨內同志不得在四年內參選不同公職,此乃民進黨為維持有限政治資源的公平分配及避免「騎驢找馬」的投機心態而設下的,陳水扁由於先前已選擇參選台北市長,所以理論上已無法參加總統黨內初選,不過因為陳水扁具有高度民意,所以部份民進黨人士有意專為陳水扁修改四年條款。雖然陳水扁本人公開籲請民進黨同志勿為其一人量身訂做規定,也口頭表態支持許信良出馬,但實際上檯面下的動作暗潮洶湧,最終在大老黃信介等有力人士的運作下,民進黨通過修改四年條款使陳水扁得以解套參選。同年7月,陳水扁在民進黨黨內初選勝過許信良,獲民進黨提名為總統候選人。許信良之後退黨參選。
2000年總統大選時國民黨又一次分裂,國民黨提名時任副總統的連戰參選,前台灣省長宋楚瑜則退黨參選。選舉過程中,宋楚瑜的選情原本被看好,但在國民黨議員揭發興票案醜聞後急轉直下,選舉結果最終陳水扁以39.3%的得票率當選總統,勝過第二名的宋楚瑜30萬票。陳水扁於5月20日就任第10任總統,實現中華民國的首次政黨輪替與政權和平轉移。
唐飛內閣
中華民國政府的內閣閣揆之行政院院長一職,原本希望由在大選中助陳水扁一臂之力的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擔任,但是在李遠哲拒絕後,面對變成在野黨的國民黨在國會佔有多數席次,為了安定政局,故提名國民黨籍,行將卸任的國防部部長唐飛擔任閣揆,並於2000年5月20日上任。然而續建核四與否的爭議,唐飛主張續建核四,與陳水扁主張廢核四完全不同,結果唐飛於2000年10月6日被迫辭職[12]。事後,陳水扁總統曾言:"大石頭搬開了",一般認為大石頭指的就是唐飛。
張俊雄內閣(第一次)
唐飛以後,由副院長張俊雄於2000年10月接任行政院長(時民進黨在國會席次佔少數),主掌行政院。由於宣佈停建核四的結果,朝野開始緊張。
在停止興建核四問題中,陳水扁堅持停建核四。當時的國民黨主席連戰正與總統陳水扁會談(媒體稱「扁連會」),會中連戰說服陳水扁續建核四[13];扁連會結束一小時後,行政院馬上宣佈停建,導致國民黨籍與親民黨籍立法委員認為陳水扁玩弄兩面手法,提案罷免總統。[14]2001年1月15日,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釋字第520號解釋文:「行政院沒有不執行立法院通過法案的權力。」[15] 後,陳水扁於是讓步,宣佈續建核四。 「核四停建」決策的代價,經建會日前在審查核四建廠追加預算案時,官員就發現核四停建110天,除了要追加543億元外,每延後一年估計替代發電的燃料成本將增加200億元,5年燃料成本增加逾1000億元。[來源請求]
2001年5月,陳水扁依前總統慣例自己頒發了一座采玉大勳章。馬英九政府的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證實確有其事[16],同時表示馬英九若有需要也會比照辦理。[17]。由於該勳章在台灣象徵最高榮譽,依照勳章條例第3條,「總統佩帶采玉大勳章。采玉大勳章得特贈外國元首,並得派專使齎送。」第10條,「因犯罪褫奪公權者,應繳還勳章及證書。」[18][來源請求]。在扁家弊案爆發後此舉更受質疑。如果扁案定讞有罪,馬英九政府是否會收繳陳水扁的采玉大勳章,亦頗受關注。
2001年12月的立委選舉,國民黨的席次因親民黨的挑戰而大幅滑落,民進黨成為立法院最大黨,完成黨內所託任務的張俊雄遂於2002年1月末,依憲法以閣揆身份向總統負責為由率領內閣總辭,後總統再任命時任總統府秘書長的游錫堃接任。
游錫堃內閣
2002年,游錫堃初掌行政院時,自許全體閣員應向蔣經國內閣看齊,並積極推動大建設(如台灣高鐵、北宜雪山隧道、蘇花高速公路、西部各縣橫向的快速公路),自號「戰鬥內閣」。
陳水扁曾經反對黨政合一,然而就任後兼任民進黨主席。該提案由謝長廷提出。[19]。
同年年底,發生農漁會信用部風波,曾經向陳水扁三次請辭,結果被慰留。
2004年,陳水扁成功連任總統,游錫堃獲續任行政院長,並期待年底國會選舉勝利得以續任。然而由於年底國會選舉,民進黨高額提名,國親新票源大部整合,因此泛綠陣營未能過半,游錫堃辭職以示負責。
角逐連任
2004年3月20日舉行的中華民國第11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國民黨和親民黨的組合在2003年2月14日確定連宋配。2004年3月19日,陳水扁與其競選搭檔呂秀蓮於台南遊行造勢途中,發生槍擊案,陳水扁只受到肚皮擦傷。槍擊案曾請國際知名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返台進行鑑識。
3月20日,選舉開票,陳水扁僅以0.228%之差險勝連任,藍營政治人物和支持者認為槍擊案影響了選情,才使陳水扁再度連任。對於槍擊事件的真相認定,藍綠雙方存有極大的歧見,並由此埋下了台灣政治界的對立。對於此次槍擊案的偵查,台灣旅美專家李昌鈺返台協助調查證據,其鑑識報告指出,陳水扁的傷口是土製槍枝造成,並建議以子彈追槍,以槍追人的調查方向。中華民國刑事警察局專案小組依此追查,但最後並沒有直接證據指出陳義雄涉案。他在2100全民開講台南外景時公開批評陳水扁的執政,因而專案小組認為不滿執政是其犯案動機之一[20]。但因該兇嫌已經自殺身亡[21] ,真相迄今無法釐清。
在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中,陳水扁競選連任成功,以0.228%之差距擊敗對手連戰,群眾遊行表達抗議,更衍生出邱毅等立法委員開車衝撞地檢署,撞傷多名維持秩序之員警的案外案;連戰並在落選的群眾講話上疾呼,提出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之訴。台灣高等法院於2004年11月4日下午4時2分正式宣判,陳水扁當選無效之訴駁回,連戰敗訴,民進黨籍候選人當選有效。
謝長廷內閣
游錫堃內閣於2005年1月24日總辭,游錫堃轉任總統府秘書長,由高雄市長謝長廷北上組閣。
謝長廷擔任行政院長前後,提倡和解共生,是為「和解共生內閣」並空下行政院副院長的位置給國民黨江丙坤,國民黨主席連戰拒絕批准江丙坤出任。謝長廷任內,行政院大部分閣員都留任。謝長廷等執政黨成員為節省選舉支出,合議了2005年底的縣市長選舉可以合併基層的選舉,即三合一選舉。
2005年中,高捷弊案爆發,影響力波及泛綠,包括曾任高雄市長的謝長廷。因為高捷弊案的影響,民進黨大敗,失去執政十六年的台北縣、執政二十四年的宜蘭縣、黨外執政二十多年的嘉義市等地方執政權。民進黨黨主席蘇貞昌首先辭職下台,而行政院長謝長廷也稍後向總統陳水扁請辭。
蘇貞昌內閣
2006年1月17日,謝長廷以總預算案覆議未獲在野黨支持為由向總統請辭,陳水扁批准其辭呈。謝長廷遂於1月23日宣佈內閣總辭。1月25日,陳水扁任命前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為行政院長。蘇內閣以「走正道、做實事」自許,是為「實事內閣」。渡過了台北高雄市長選舉後,蘇貞昌宣佈參與民進黨總統提名初選,與謝、游、呂三人競逐總統提名,後來謝長廷勝出。由於競選民進黨總統提名失敗,為了方便選舉佈局,蘇貞昌於是2007年5月12日請辭,陳水扁批准其辭呈。
罷免案與倒扁聲浪
2006年5月16日,台聯黨中央政策會在“扁政府執政6周年總體檢與新期待”座談會上公布,通過對國內100個民間社團進行的問卷調查得出結果,對於陳水扁6年來的施政,滿意率只有5.8%,不滿意率高達88.4%,陳水扁支持率從六年前79%降到5.8%。[22]
2006年6月,立法委員丁守中等人提案罷免陳水扁,連署者為全部中國國民黨與親民黨所屬之黨籍立法委員。一般認為,陳水扁的親信與家人涉及諸多弊案是國親兩黨提議罷免的主因。2006年6月27日表決時,民進黨強勢動員黨籍立委不進場投票,台聯則動員集體投廢票,因此雖然中國國民黨、親民黨及無黨籍立委皆投贊成票,但投票結果還是無法超過三分之二法定門檻,該「總統罷免案宣告」不予成立,也就是不另舉行罷免總統之公民投票。
2006年7月15日,多數親綠人士與學者,發表「民主政治和台灣認同的道德危機」聲明[23](七一五聲明),呼籲陳水扁總統慎重考慮辭去職務,認為若陳水扁辭職,可為台灣民主樹立難得的範例。
2006年8月起,在媒體報導國務機要費的可能濫用與第一夫人吳淑珍女士的大批珠寶來源可疑以及女兒的管家支領國家薪水等醜聞後,前民主進步黨主席施明德發動群眾募款。施明德原先同意以和平靜坐的方式發起「百萬人民倒扁運動」、要求陳水扁總統下台。雖然是空前的百萬人和平遊行,但最後陳水扁總統並未因此下台。
張俊雄內閣(第二次)
2007年5月,接替請辭的蘇貞昌,重新回鍋擔任行政院院長,其內閣閣員僅就蘇貞昌時期小幅更動。
2008年1月,打破憲政慣例:張俊雄內閣(或由陳水扁指示)先於1月24日依照憲政慣例總辭,卻於1月29日撤回總辭案(或由陳水扁指示),一切內閣官員完全照舊。張俊雄內閣撤回總辭案的理由是「維持政局安定」。第二次張內閣為「看守內閣」。
此項「行政院內閣應於新任立法委員就職前總辭」的憲政慣例首見於1992年郝柏村內閣,並由司法院大法官於1995年10月的釋字第387號解釋確立正式憲政效力;1997年憲法增修條文修訂後,總統可不經任何副署地任命行政院長,但十餘年來歷任行政院長均恪守此憲政慣例,毫無例外——直到張俊雄第二任內閣。
外交政策
在兩岸和外交政策方面,雖然陳水扁是一名台獨理念堅定的政治人物,但在中共和美國等各方壓力下他於2000年5月20日總統就職演說中提出了「四不一沒有」的承諾,暂时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中共对他的疑虑,当是中国总理朱镕基回应“四不一没有”,中共将对陈水扁“听其言、观其行”。一年之後陳水扁提出「一邊一國」论,由於中共政府並不承認由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人民民主選舉所產生的政治實體為一主權獨立的國家,因此中共政府對陳水扁提出的這些宣示强烈抗议,後来陈水扁依照台灣民眾的要求终止了“国统纲领”。2007年3月4日,陳水扁在出席台灣人公共事務會晚宴時,發表「四要一沒有」,即「台灣要獨立、台灣要正名、台灣要新憲、台灣要發展;沒有所謂的左右路線問題、只有獨統問題」。[24] 不過,他自己也曾表明,民間部份人士對於在他總統任期內把中華民國的國號改為台灣共和國表示,「要改國號,要把目前國號中華民國改為台灣共和國,必須經過四分之三國會議員同意,以目前來講,支持民進黨政府的席次不到國會半數,遑論要達到四分之三,這是不可能的事情。縱使有這些想法,但是客觀的環境是做不到的。我不能夠騙自己,也不能夠騙別人,我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陈水扁在外交政策方面,还推出了“烽火外交”的政策,用大量金援友邦的方式,积极与中国大陆打邦交国争夺战,中华民国政府的邦交国的数量从陈水扁上台时的31个,减少为下台时的25个。陈水扁执政末期,爆发了有关金援友邦的“巴纽案”,导致了外交部长黄志芳下台,“烽火外交”的主要操控者邱义仁接受司法审查,并遭到检方收押。
由於陈水扁的外交政策多变,经常违背承诺,并不断挑动中共敏感神经,制造台海危机,也导致了中共关系的紧张,中美政府同将陈水扁归类为“麻烦制造者”(troublemaker)[2] 。据民进党元老林浊水透露,布什非常讨厌陈水扁,并在2008年3月,在白宫内阁会议上讨论亚太事务时,美国总统小布什还曾骂陈水扁是“狗娘养的”(SOB)[3] 。
陈水扁还喜欢以“过境外交”的方式,以过境美国地点的不同,美国接待规格的高低,来作为台美关系的展示,但由於陈水扁时期台美关系的恶化,陈水扁的过境地点从2001年5月过境“最高级别”的地点纽约以及高规格接待,到2006年,因美国只允许过境“级别很低的”地点阿拉斯加,且没有接待,而导致陈水扁临时决定放弃过境美国,专机绕过西半球,半途还发生了飞机找不到降落地点,无法加油的混乱,最终到达南美洲。陈水扁最後一次出访中南美洲,则根本没有过境美国的规划。
陈水扁的在两岸经济文化往来方面的态度,也从“积极开放,有效管理”转为“积极管理,有效开放”,还将大陆的媒体驱逐出台湾。在整个陈水扁执政的时期,两岸关系长期处于低谷,台美关系也遭到恶化,
經濟與貿易政策
在經濟議題上,雖然一些台灣民間企業界提出希望台灣與中國大陸「三通」,促進兩岸經貿交流,但他也顧慮到由於台灣的國防安全,必須降低對中國大陸的經濟依賴度,因此認為政府不應該短期內積極推動。為取代西進政策,陳水扁亦提出「南向」政策,並鼓勵台商到東南亞投資。在2006年的元旦講話中,陳水扁提出用「積極管理,有效開放」的大陸經貿政策來取代以前的「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國親抨擊這是「鎖國政策」讓台灣的經濟快速衰退。
同年春節所發表之演講,表示要考慮廢除已經束之高閣六年的國統綱領和國統會,並在推動以中華民國名義加入聯合國多年仍然失敗後,改以台灣的名義加入。但在國際上,廢除國統綱領和國統會則違背了他的「四不一沒有」承諾中的「一沒有」條項,遭到泛藍人士的猛烈抨擊。而美國國務院則於1月30日在簡報中,主動針對陳水扁的新春談話發表聲明,重申了美國對台政策「一個中國,台灣關係和三項公報」,反對任何片面改變現狀的舉動,並且表示「廢除國統綱領和國統會」如同北京的反分裂國家法也是單方面地改變現狀。2006年2月27日,在對用語進行修訂後,陳水扁總統宣佈國統會終止運作,國統綱領停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為此大力抨擊,但美國方面也為此希望北京當局「別輕舉妄動」,同時美國方面也要求台灣當局說清楚其國統會是否真的終止並取消其運作,之後更再三提出不希望兩岸任何一方改變其現狀而損其美國的利益。[25]。
以臺灣名義加入聯合國
2007年7月19日,所羅門群島等三國常駐代表向聯合國秘書處轉交了陳水扁總統致聯合國秘書長函,提出「以臺灣名義加入聯合國」之申請書,但遭聯合國立即退回,理由为联合国只受理非聯合國會員國的新國家的申请加入案,而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并非国家,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也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取代,所以不予受理。联合国副发言人冈部万里江发表说明:“由联合国两个会员国提出的台湾申请加入联合国案,因为违反了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文,因此信件无法被受理,并且由联合国法律事务厅退回。”[4]
陈水扁推动“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的公投案,引起美国和中共的高度紧张。美国前国务卿鲍威尔亲自来台,说明美国立场,即美国的立场没有任何改变,美国重申中美建交三个联合公报,重申“一中原则”,反对台湾独立,两岸问题须通过两岸人民都能接受的方式和平解决,美国认为“台湾”、“中华民国”都不是一个国家。白宫国安会亚洲事务主任韦德宁说:美国发现民进党以“台湾”名义入联推动公投的作法,有点令人困惑。他说,由於台湾在目前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加入联合国,也只会增加两岸关系的紧张,“推动这个公投有何用处?”所以美国认为毫无必要。[5] 台湾有很多政论名嘴认为,陈水扁推动这个公投案,纯属煽动族群,挑衅两岸,制造悲情,为民进党争选票的行为。
国民党为了杯葛这个公投案,又发动了“以中华民国名义重返联合国”的公投案,最终结果,民进党的“入联公投”,国民党的“返联公投”都没有跨越50%的生效门槛。
辭去黨主席
在2008年1月12日的2008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前,民進黨喊出穩定泛綠基本盤,放眼國會五十席的口號,但選舉結果民進黨遭受創黨以來最大的慘敗,在不分區與區域立委所獲得的總席次僅27席,身兼民進黨主席的陳水扁宣佈辭去民進黨主席職務。[26]
任內醜聞
高雄捷運外勞弊案
2005年8月高捷外勞弊案爆發,由於時任總統府特任副秘書長陳哲男被指控接受廠商招待出國,中華民國第一家庭和總統府的清廉在媒體的大幅報導這些事件下也開始遭到質疑,立法委員邱毅更時常在缺乏具體證據之下不斷爆料出有關總統府及第一家庭的弊案和醜聞。由於此案被起訴者最後大多被判無罪,因而也有說法認為此案實際上是一種政治上排除異己的手段。
台灣土地開發公司內線交易案
2006年5月25日,陳水扁的女婿趙建銘,由於涉及台灣土地開發公司的內線交易案,遭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這使得民進黨和陳水扁總統的聲望受到重大的打擊。而總統夫人吳淑珍亦被指控收受太平洋SOGO崇光百貨禮券及炒股、投資基金,已有確實的證據。
此案爆發後,許多媒體和泛藍立委以「一妻(涉嫌貪污的總統夫人吳淑珍)、二祕(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陳哲男、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三師(律師林志豪、醫師黃芳彥、會計師張兆順)、四親家(趙玉柱、簡水綿、趙建銘、趙建勳)」來形容總統府和第一家庭在弊案和醜聞中的關鍵人物和利益關係。
國務機要費案
2006年11月3日,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偵辦國務機要費案結案,並起訴吳淑珍等4人。檢方於起訴書內認定陳水扁涉有貪污及偽造文書罪嫌,但因受中華民國憲法第52條之保障,俟其經罷免或解職之後再行訴究。
巴紐外交費侵吞案
2008年5月台巴外交金援十億遭侵吞案爆發,陳水扁5月6日發表聲明指出,「我心中坦蕩,既未主導、亦未參與執行」[27],同日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外交部長黃志芳、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因此案請辭獲准。部分民進黨員包括蘇貞昌在內,對於陳水扁8年執政讓民進黨形象大損,認為可以由全黨討論應否退黨,部分黨員則持保留態度[28]。
輿論看法
2008年5月20日陳水扁在卸任前多次表示,卸任後將成為終身的臺灣志工;並且在卸任當天依約排定了許多的志工行程。不過他在卸任總統職務一小時後(當天上午10點),就因國務機要費案遭到檢調機關偵辦。此後陳水扁官司纏身,先後因「柔性政變」誹謗案、雷學明案而出庭應詢。[29][30]
由於陳水扁總統任內醜聞案眾多,不少泛藍民眾據此認為陳水扁為一貪得無饜之政客;而泛綠民眾則認為,許多所謂的「弊案」通常缺乏實質證據,僅僅是依據某些跡象使其內情顯得可疑,雖然不能排除其可能發生,但媒體與檢調的大動作使人懷疑內情並不單純。如2009年7月28號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林怡君不僅引用中國宋朝皇帝宋太宗之言:「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批扁,並引用大量批扁媒體報導為依據,其公信力即頗受質疑[31]。而大部分案件延續至今未予判決,也使泛綠民眾質疑檢方實際上並無可資證明扁確實貪污之證據,僅僅是為了執政的國民黨的需要而予以起訴,用以轉移民眾對執政黨施政的不滿。
卸任後
貪瀆洗錢案
2008年8月13日,壹週刊刊載陳水扁藉由媳婦黃睿靚將鉅款匯到美國,但陳水扁隨即透過律師出面否認,並聲稱陳家財產早已經信託,不可能匯出國外。然而2008年8月14日立法委員洪秀柱舉行記者會,揭露黃睿靚在瑞士以其個人與公司名義所成立的4個帳戶因有洗錢嫌疑而遭瑞士聯邦檢察署凍結,並主動致函台灣請求司法協助。同日下午陳水扁召開記者會道歉並坦承其歷來的選舉剩餘款並未誠實申報,而且其妻吳淑珍暗中將他自1996年起共4次的選舉結餘款匯往海外帳戶,他於2008年年初才首次得知此事。此話一出立刻在台灣社會引爆喧然大波並招致台灣社會輿論撻伐[32],特偵組檢察官主動展開調查。2008年11月11日,特偵組以被告身份傳訊陳水扁,在五小時偵訊後,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陳水扁。2008年11月12日清晨7點,一致通過收押陳水扁,陳水扁從聲押到收押的事件,連續兩天攻佔全世界主流媒體的頭條或頭標新聞。在檢方的調查下,陸續追出有貪瀆嫌疑的數案,其資金來源與官商授受關係也一一曝光,但陳水扁一家堅稱所有資金皆是政治獻金,並非貪污,迄今仍在法院審理中。收押至今曾三度絕食抗議,但均不能如他自己預告的堅持到底[33],檢方於2009年8月4日拒絕所有被告認罪協商。
2009年9月11日,一審宣判,陳水扁被判無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二億元罰金,同時褫奪公權終身。其中國務機要費的部分被分作四案宣判,無期徒刑即為其一之判決結果。蔡守訓在審判書中引用古文做道德批判,以陳身分極高為由,[來源請求]。除[來源請求],其他如龍潭購地等案皆無直接證據可證明陳水扁有罪,多位證人也皆否認陳水扁有所指示。這類以行政院體系為主體的層層審核之政策決定,一般情況下實難對特定公務員判刑。此審判[來源請求]透過募集較高額的單筆政治獻金來對抗[來源請求],這類資源上的不平衡顯現在各種選舉宣傳及政治酬庸安排,透過媒體購買也對新聞產業公正客觀造成更大影響,進而導致台灣年輕的民主化過程中,[來源請求]。蔡守訓法官此案的審判對照其對馬英九特別費的審判,以及過往中華民國司法體系的改革程度,[來源請求]。司法人員長期是中國國民黨的統治工具[34],[來源請求],將是台灣民主化過程中的一大考驗。
審判期間極大的爭議如下﹕
- 「大案併小案」﹐裁決不必羈押的周占春審判長中途遭到撤換﹐改由市長特別費案中引用宋代公使錢獨特見解判馬英九無罪的審判長蔡守訓接手審理。併案五天後﹐即由蔡守訓裁決羈押。[35]
- 審判前持續羈押逾九個月﹐全程錄音監聽律師與被告之晤談﹐遭質疑為「押人取供」。[36][37]
- 對於中途撤換審判長的適法性以及由刑事庭議決併案後的審判長是否有違「法定法官原則」的釋憲案﹐大法官會議至今在一審宣判後仍遲遲未予解釋。對照以往作出法律解釋所需的時間﹐其中立性已遭強烈質疑。[38][39][40]
這些司法程序上的行政干預﹐導致馬英九的哈佛指導教授孔傑榮(Jerome A. Cohen)數度撰文質疑審判的公正性。[41][42] 不過孔傑榮也表示,「陳水扁夫婦的貪婪之烈,令他作嘔。」扁及家人犯法,應該受到法律制裁,但司法程序必須公平,方能令人服氣。他說,扁如果提出「絕不逃亡」等保證,法官應同意解除羈押,讓扁好好準備為自己辯護。孔傑榮說,關在看守所中準備應訴,「就像一隻手臂被綁在背後去與人格鬥,是很困難的。」[43]
審判的結果也遭到國外媒體的質疑﹐經濟人報稱之為「司法缺失之恥」(a shame about the judicial flaws)[44]。
除了台灣媒體關注的孔傑榮,多位海外熟悉台灣事務的重量級專家學者皆表達對台灣司法體系相當的憂慮,但未如孔傑榮一般直接對審判內容做評價。[45]
控告美國總統及美國國防部長
2009年9月22日陳水扁辦公室發表聲明表示,將向美國軍事上訴法庭遞件,計畫透過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由執行長林志昇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和國防部長羅伯特·蓋茨,理由是:美國未依《舊金山和約》軍事占領台灣。陳水扁在遞美的宣告中自稱「前任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總統」,他認為美國軍事政府對台灣的管轄權在今天仍然存在,並深信本地台灣人民有權利享受美國憲法與美國法律的某些基本權利,特別是有關生命、自由、財產以及正當法律程序。主張以台灣地位未定論,否定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要求美國重新審判扁案和傳他出庭,陳水扁認為如果美國政府認為他有罪,他也願意前往美國接受美國軍事法庭審判。[46][47] 陳水扁所引用「舊金山和約」要證明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不過,史學家認為,在「舊金山和約」之後的《中日和約》,早已明文記載台灣領土與人民屬於中華民國,因此陳水扁所謂台灣主權未定論看法是站不住腳。國史館館長林滿紅指出:「中日和約第3條,就是針對台、澎財產,在中日合約生效之後,就由中華民國政府跟日本政府來處理相關事宜,在台澎地區的人民,可以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變成中華民國的國民」。中日和約在1952年簽定時,雖未明文記載台灣主權的歸屬﹐但是中日和約中第10條也表明台灣、澎湖等地人民均成為中華民國國民,「就本約而言,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而具有中國國籍之一切臺灣及澎湖居民及前屬臺灣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中華民國法人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所登記之一切法人。」[48][49] 然而林滿紅並非國際法學者,以上述條款詮釋主權亦有爭議。另外有人認為《中日和約》在日本與中華民國斷交之際已遭日本片面廢止,是否有效仍存在爭議。
著作
- 陳水扁,1985年,《黨外之路》,新路線雜誌社。
- 陳水扁,1989年,《台灣的光榮革命》,陳水扁問政辦公室。
- 陳水扁,1989年,《正義之吼》,著者。
- 陳水扁、吳淑珍,1989年,《台灣要獨立》,著者。
- 陳水扁、吳淑珍編著,1989年,《不悔不懼》,著者。
- 陳水扁、曾繁蓉,1992年,《穿過生死線》,太雅。
- 陳水扁市政中心編,1994年,《台北都會18變:陳水扁與18位學者專家聯合會診台北都會》,福爾摩沙基金會。
- 陳水扁、周婉菁,1996年,《跨世紀兵法:陳水扁看國防政策與管理》,時報文化。
- 陳水扁,2000年,《台灣之子:我的成長歷程、經營哲學和國家願景》,晨星出版。
- 陳水扁總統競選指揮中心國家藍圖委員會撰寫,2000年,《新世紀 新出路:陳水扁國家藍圖》(共七冊),陳水扁總統競選指揮中心國家藍圖委員會。
- 陳水扁,2001年,《世紀首航:政黨輪替五百天的沉思》,圓神出版社。ISBN 957-607-695-1
- 陳水扁,2009年,《台灣的十字架》,凱達格蘭基金會。ISBN 978-986-85051-0-0
- 陳水扁,2009年,《關不住的聲音:阿扁坐監ㄟ五十張批》,凱達格蘭基金會。ISBN 978-986-85051-1-7
相關傳記與研究書目
註:按照作者姓氏漢語拼音順序排列;只收入專書,書籍章節以及單篇論文不收入。
- 陳峰強、范玉周,2000,陳水扁與台灣民進黨。北京:群眾出版社。
- 陳信助,2000,候選人形象研究:以兩千年總統大選候選人連戰、宋楚瑜、陳水扁為例。淡江大學大眾傳播學系碩士論文。
- 洪聖惠,2002,整合行銷傳播在候選人網站之運用:以2000年總統大選陳水扁總統競選網站為例。中國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 胡忠信,2001,權力的傲慢:陳水扁的總統之路。台北:商智文化。
- Kagan, Richard C. [2000]. Chen Shui-bian: Building a Community and a Nation. Taipei: Asia-Pacific Academic Exchange Foundation.
- 李敖、李慶元,2000,陳水扁的真面目。台北:李敖出版社。
- 李家泉,2003,陳水扁主政台灣總評估。台北:海峽學術出版社。
- 林錦昌、徐文臺、吳宗璘編輯,1994,木瓜乾與大冰箱:陳水扁的12個小故事。台北縣新店市:福爾摩沙基金會。
- Sheng, Lijun. 2002. China and Taiwan: Cross-strait Relations under Chen Shui-bian. New York: Zed Books.
- 邵宗海,2001,兩岸關係:陳水扁的大陸政策。台北: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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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銘峰,2004,陳水扁於台灣定位言論之論辯分析。輔仁大學大眾傳播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 徐文興,2003,陳水扁的「一邊一國論」語藝分析:認同與論辯。世新大學傳播研究所碩士論文。
- 鍾源旺,2004,陳水扁總統之兩岸政策(2000年-2004年)。國立中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 佐籐幸人、竹內孝之編,2004,陳水扁再選:台灣總統と第二期陳政權の課題。日本千葉縣:日本貿易振興機構アジア經濟研究所。
註釋與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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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水扁被收押看守所 指檢控政治迫害
- ^ 扁收押/樣樣都得第一名 史上首位總統坐牢扁也搶頭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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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珍妮、王森榮、高峰祈,陳義雄不起訴處分書,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南,200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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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要一沒有/總統府:台灣主體意識路線 中國已經獲得主權
- ^ 美警告北京 對台動武 奧運甭辦,自由時報,2006年5月25日
- ^ 開票/民進黨創黨以來最大慘敗! 扁:即日起辭去黨主席
- ^ 邱義仁、黃志芳請辭獲淮
- ^ 綠風暴/部分同志籲扁退黨 張俊雄、陳明文反對清算
- ^ 指連宋柔性政變,陳水扁敗訴確定
- ^ 柔性政變案 陳水扁敗訴須登報道歉
- ^ 《最後言詞辯論》檢:扁改革有功 貪污有罪
- ^ 《文茜撻伐陳水扁:全臺灣都活在他的謊言中》,中國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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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守訓是否有權審理「扁案」?,《自由時報》200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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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院釋字第六五四號解釋協同意見書
- ^ 誰在乎法定法官原則?,《中國時報》2008-12-25
- ^ 扁案判決自始無效,《自由時報》200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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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師孔傑榮挺扁、來台踢館 馬:不該談個案﹐《中國評論新聞網》2008-12-16
- ^ 【孔傑榮專欄】司法是進行中的在製品!﹐《中國時報》200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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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位國際學者聯署聲明,憂台灣司法不公
- ^ 人在獄中 又爆驚人之語「中華民國是非法流亡政權」美未軍事占領台灣? 扁要告歐巴馬,中時電子報,2009年9月23日.
- ^ 否定台灣主權 超大諷刺,中時電子報,2009年9月23日.
- ^ 扁控美案/台灣主權未定?史學家:中日和約早載明,nownews,2009年9月23日.
- ^ 林滿紅,界定台灣主權歸屬的國際法--《中日和約》
參見
- 陳水扁家庭
- 陳水扁總統任期
- 中華民國政治
- 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 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 柔性政變
- 三一九槍擊事件
- 2006年中華民國總統罷免案
- 百萬人民倒扁運動
- 陳水扁家庭密帳案
- 陳水扁政府
外部連結
-
- 國務機要費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相關電子檔案
-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國務機要費偵結情形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PDF檔案)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書(PDF檔案)
- 起訴書(附表一)(PDF檔案)
- 起訴書(附表一)(PDF檔案)
-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檢察官偵結陳前總統水扁國務機要費等乙案起訴書
- 陈水扁的命运:台湾民主的检验石?《凤凰周刊》郑东阳
| 黨外三劍客 |
|---|
| 林正杰 | 謝長廷 | 陳水扁 |
| 官銜 | ||
|---|---|---|
| 中華民國國家元首 | ||
| 前任: 李登輝 |
中華民國總統 第十、十一任 2000年5月20日 - 2008年5月20日 |
繼任: 馬英九 |
| 政府職務 | ||
| 臺北市政府 | ||
| 前任: 黃大洲 (直轄市官派) |
台北市市長 直轄市民選第一任 第十八任 1994年12月25日 - 1998年12月25日 |
繼任: 馬英九 |
| 政黨職務 | ||
| 民主進步黨 | ||
| 前任: 謝長廷 |
民主進步黨主席 第十、十一任 黨章規定 2000年5月20日 - 2008年5月20日 |
繼任: 蔡英文 |
| 前任: 謝長廷 |
民主進步黨主席 第十任 (首任) 2002年7月18日 - 2004年12月11日 |
繼任: 代理:柯建銘 正任:蘇貞昌(補選) |
| 前任: 游錫堃 (補選) |
民主進步黨主席 第十一任 (回任,再任) 2007年10月15日 - 2008年1月12日 |
繼任: 代理:謝長廷 正任:蔡英文 |
- 民進黨黨章第五章第十五條之一:
- 現任總統為本黨黨員時,自其就任之日起,為本黨主席,至其卸任之日止。其任期以憲法規定之總統任期為一任,不適用第十五條第三項關於任期之規定。
- 現任總統為本黨黨員時,當然中央執行委員及常務執行委員由副總統、行政院長、總統府秘書長及及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出任之,不適用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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