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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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炯明(1878年1月13日—1933年9月22日),廣東海豐白町乡人。粤系军事将领,中国军事家,毕业于清末广东法政学堂,参加过辛亥革命及著名的黄花岗起义,黃花崗之役中為敢死隊第四隊隊長,謀炸廣東水師提督未中。1917年帮助孫文打响护法战争,对抗北京段祺瑞政府。他在军事上支持和帮助孫文在广东的发展。
他在1922年6月第二次護法战争期间與孫文政见不合,反对孫文的北伐,主张“联省自治”。当时粤军将领邓铿遭暗杀,国民党官方嫁祸于陈炯明,有史料证实并非如此。1922年6月16日,陈炯明部下叶举出兵围攻总统府,并炮轰孫文寓所,意在驱逐孫文离开广东。孫文转移到到永豐艦(後改名中山艦),并离开广东。史称“六一六事变”。1923年1月,陈炯明被拥护孫文的滇、桂與倒戈粤军联合组成的西路讨贼军击败,率部退守东江。1925年,国民革命军两次东征彻底打垮其所部后,退居香港,创建中国致公党,并担任该党首任总理,继续为中国的前途而奔走。后病卒于香港。死后葬于广东惠州西湖紫薇山。
[编辑] 身後評價
陈炯明主政广东期间对广东有一定的建设。其政治主张为“联省自治”制省憲,效美國州憲之聯邦體制,但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的官方历史观点一直认为陈炯明的“联省自治”承认北洋政府國體的统治现状,实质仍會導致变相军阀割据。亦有人认为他是中国联邦宪政的实践者。
其对广东的主要影响有:
- 政治上,反对孫文的北伐,主张“联省自治”。广州市的正式建市由其主导进行,建立立法、行政、财政、审计等机构,推行基层自治,精兵简政,与民休息。
- 经济上,兴办实业,兴建公路,扶持民企等。
- 教育上,建立私立学校,为全国之最;发展公办教育,实行免费教育;请陈独秀任省教育长。
- 社会生活上,革除陋俗,主要禁绝烟赌,但其效果并不是特别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