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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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甘總督,正式官銜為總督陝甘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管理茶馬兼巡撫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級的封疆大臣之一,總管陝西和甘肅兩省的軍民政務。
[编辑] 沿革
- 順治元年,設置陝西總督,總督府駐固原,兼管四川省。
- 順治十四年,總督府遷往漢中。
- 康熙三年,改名山陝總督,兼管山西,總督府遷往西安。
- 康熙十四年,改名陝甘總督,山西另設總督管轄。
- 康熙十九年,恢復山陝總督,廢除山西總督之職。仍然兼管四川。
- 雍正元年,授與陝甘總督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之官銜。
- 雍正三年,授予兵部尚書岳鍾琪陝甘總督,啟用漢人為總督的開始。
- 雍正九年,陝甘總督專轄陝西與甘肅,而不再兼管四川。
- 雍正十三年,又再度兼管四川,改名為川陝甘總督。
- 乾隆十九年,將陝甘總督府遷往蘭州,廢除甘肅巡撫,由陝甘總督兼任。
- 乾隆二十四年,另外設置甘肅總督,其總督府設在肅州,兼管陝西。川陝總督府移到四川。後來又恢復陝甘總督,仍然駐蘭州,兼任巡撫。
- 光緒八年,新疆建省,陝甘總督兼管新疆。
[编辑] 历任陕甘总督
[编辑] 參考資料
| 编辑 | 清朝总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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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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