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以零
數學中,將某數除以零可表達為
,即a除以零。此式是否成立端視其在如何的數學設定下計算。一般實數算術中,此式為無意義。在程序設計中,當遇上正整數除以零程序會中止,正如浮點數會出現NaN值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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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算術[编辑]
基本算術中,除法指將一個集合中的物件分成若干等份。例如,10個蘋果平分給5人,每人可得
= 2個蘋果。同理,10個蘋果只分給1人,則其可獨得
= 10個蘋果。
若除以0又如何?若有10個蘋果,無人來分,每「人」可得多少蘋果?問題本身是沒有意義的,根本無人來,談論每「人」可得多少根本多餘。所以,
,在基本算術中,是無意義或未下定義的。
另一種解釋是將除法理解為不斷的減法。例如「13除以5」,換一種說法,13減去兩個5,餘下3,即被除數一直減去除數直至餘數數值低於除數,算式為
= 2 餘數 3。若某數除以零,就算不斷減去零,餘數也不可能小於除數,使得算式與無窮拉上關係,超出基本算術的範疇。
早期嘗試[编辑]
婆羅摩笈多(598–668年)的著作《Brahmasphutasiddhanta》被視為最早討論零的數學和定義涉及零的算式的文本。但當中對除以零的論述並不正確,根據婆羅摩笈多,
830年,摩訶吠羅在其著作《Ganita Sara Samgraha》試圖糾正婆羅摩笈多的錯誤,但不成功:
婆什迦羅第二嘗試解決此問題,設
,雖然此定義有一定道理,但會導致所有滿足該條件的n值都相同的悖論。[1]
代數處理[编辑]
若某數學系統遵從域的公理,則在該數學系統內除以零必須為沒有意義。這是因為除法被定義為是乘法的逆向操作,即
值是方程
中x的解(若有的話)。若設b = 0,方程式bx = a可寫成 0x = a或直接 0 = a。因此,方程式bx = a沒有解(当a ≠ 0时),但x是任何數值也可解此方程(当a = 0时)。在各自情況下均沒有獨一無二的數值,所以
未能下定義。
除以零的謬誤[编辑]
在代數運算中不當使用除以零可得出無效證明:2 = 1
由:
得出:
除以零得出
簡化,得出:
以上謬論假設,就是某數除以0是容許的並且
。
虛假的除法[编辑]
在矩陣代數或線性代數中,可定義一種虛假的除法,設
,當中b+代表b的虛構倒數。這樣,若b−1存在,則b+ = b−1。若b等於0,則0+ = 0;參見广义逆。
抽象代數[编辑]
數學分析[编辑]
扩展的实数轴[编辑]
表面看來,可以藉着考慮隨着b趨向0的
極限而定義
。 對於任何正數a,
而對於任何負數a,
所以,對於正數a,
可被定義為+∞,而對於負數a則可定義為−∞。不過,某數也可以由負數一方(左面)趨向零,這様,對於正數a,
定義為−∞,對於負數a,
定義為+∞。由此可得(假設實數的基本性質可應用在極限上):
最終變成 +∞ = −∞,與在扩展的实数轴上對極限賦予的標準定義不相符。唯一的辦法是用沒有正負號的無限,參見下面。
另外,利用極限的比無為
提供解釋:
並不存在,而
若隨着x趨向0,f(x)與g(x)均趨向0,該極限可等於任何實數或無限,或者根本不存在,視乎f及g是何函數(參閱洛必達法則)。由此,
難以被定義為一極限。
形式推算[编辑]
運用形式推算(formal calculation),正號、負號或沒有正負號因情況而定,除以零定義為:
黎曼球[编辑]
集合
為黎曼球(Riemann sphere),在複分析中相當重要。
注釋[编辑]
參考[编辑]
- Patrick Suppes 1957 (1999 Dover edition), Introduction to Logic, Dover Publications, Inc., Mineola, New York. ISBN 0-486-40687-3 (pbk.).
- Charles Seife 2000, Zero: The Biography of a Dangerous Idea, Penguin Books, NY, ISBN 0 14 02.9647 6 (pbk.).
- Alfred Tarski 1941 (1995 Dover edition), Introduction to Logic and to the Methodology of Deductive Sciences, Dover Publications, Inc., Mineola, New York. ISBN 0-486-28462-X (pbk.).
延伸閱讀[编辑]
- Jakub Czajko (July 2004) "On Cantorian spacetime over number systems with division by zero ", Chaos, Solitons and Fractals, volume 21, number 2, pages 261–271.
- Ben Goldacre. Maths Professor Divides By Zero, Says BBC. 2006-12-07.
參閱[编辑]





。當 x 趨向 0, y 趨向無限(反之亦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