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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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別: | 男 |
|---|---|
| 出生: | 1904年 福建省惠安县黄塘镇岭头村 |
| 逝世: | 1989年9月20日 |
| 國籍: | |
| 所屬政團: |
陳伯達(1904年-1989年9月20日),福建惠安人,中国共产党政治人物。他曾是毛澤東身邊最重要的舆论发言人,后来更被视为文革前期除「四人幫」之外的「第五號人物」。
[编辑] 生平
陈伯达1904年出生于福建省惠安县黄塘镇岭头村。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1926-1927年间国民革命军发动的北伐战争,后去莫斯科工作。1930年他返回中国,在北京教书,1937年去延安。
陈伯达在1951年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三十周年写了政论文章——《论毛泽东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的相结合》和《毛泽东论中国革命》,此两篇著作奠定了他作为中共党内重要文件起草者、毛泽东思想最高传达者的地位。1958年,陈伯达开始担任中共党刊《红旗》杂志的主编,成为毛泽东的权威发言人。
「文化大革命」中,陈伯达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被指充当林彪势力的主要成员。但在1970年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他因为设立国家主席问题和“天才论”问题上的公开舆论鼓动而遭到了毛泽东的严厉批评,从此他便从中国大陆政坛消失。部分學者認為,他是毛澤東與林彪相互鬥爭下的犧牲品。[1]
文革结束后的198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处陈伯达有期徒刑18年,但他很快由于健康原因获释,直到病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