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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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別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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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 1904年 福建省惠安县黄塘镇岭头村 |
| 逝世 | 1989年9月20日 北京 |
| 國籍 | |
| 政党 | |
陈伯达(1904年-1989年9月20日),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福建惠安人,原名陈建相,字尚友。
陈伯达曾是毛澤東身邊最重要的舆论发言人,后来担任中央文革小组组长,中共九大成为仅次于毛泽东、林彪、周恩来的中共「第四號人物」。1970年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後失势并失去人身自由,1981年被官方列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之一。陈伯达被定为江青四人帮集团主犯,而非林彪集团主犯。
[编辑] 生平
1904年出生于福建省泉州府惠安县黄塘镇岭头村。1919年考入厦门集美师范学校。1924年到上海,任《厦声报》 驻上海记者,同时在上海大学文学系学习。1925年春回厦门,加入中国国民党,随即赴广州入中山大学文学院。1926年,任国民党汕头市党部秘书。在此认识同乡、时驻汕头国民革命军独立团团长张贞,当上张贞的秘书。北伐战争开始,张贞团攻下福州,扩编为国民革命军独立第四师,张贞任师长,陈伯达的任师长秘书,福州军事干部学校政治教官,少校军衔。
1927年3月,何应钦在福建清共,张贞密送陈伯达逃离福州,赴上海。1927年4月下旬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7月被派往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0年返回中国,在北平中国大学任教,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宣传部部长。
1937年去延安。先后在陕北公学、中共中央党校当教员,马列学院副院长。1939年春调到主席办公室,成为毛泽东的秘书。
1951年陈伯达在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三十周年写了政论文章——《论毛泽东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的相结合》和《毛泽东论中国革命》,此两篇著作奠定了他作为中共党内重要文件起草者、毛泽东思想最高传达者的地位。1958年,陈伯达开始担任中共党刊《红旗》杂志的主编,成为毛泽东的权威发言人。
「文化大革命」中,陈伯达担任中央文革小组组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被指充当林彪势力的主要成员。但在1970年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他因为设立国家主席问题和“天才论”问题上的公开舆论鼓动而遭到了毛泽东的严厉批评,从此他便从中国大陆政坛消失。于1970年10月18日被拘押,1973年在中共十大上被开除党籍。
1976年9月,陈伯达被正式逮捕。文革结束后的198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处陈伯达有期徒刑18年,1981年8月5日保外就医,1988年10月17日刑满释放,1989年9月20日因心肌梗死卒于北京。
[编辑] 参考文献
- 《陈伯达传》,叶永烈著,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9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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