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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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 1976年8月12日 (36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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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1976年8月12日-),台灣台南官田人,台灣大學醫學院牙醫碩士,中華民國第10、11任總統陳水扁長女。目前身為牙醫,因其夫趙建銘在台南麻豆新樓醫院進行公關性義診贖罪,陳幸妤撫養三位幼子,於三個診所看診。
目录 |
性格[编辑]
陳幸妤從小因父親陳水扁與母親吳淑珍從事黨外運動的關係,在校受到教官、同學的歧視[1],使其個性低調,不擅應對進退。雖然不喜歡在媒體曝光,不愛出風頭,面對媒體的包圍,屢屢與採訪媒體起衝突,而媒體的狗仔式貼身採訪也引發媒體道德問題的爭議。2007年7月13日,其父陳水扁接受專訪時曾說:「幸妤長期下來都有交友障礙,沒有什麼朋友,不敢交朋友,所以對家裡的人都很依賴、很需要,包括她的丈夫」 經常有情緒失控的問題。
簡歷[编辑]
- 1988年,畢業於台北市立民生國民小學。
- 1994年,畢業於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 2000年,畢業於陽明大學牙醫系。同年進入台北長庚醫院擔任牙科醫師。
- 2001年,和骨科醫生趙建銘結婚。
- 2002年,長子出生。趙翊安。
- 2004年,次子出生。趙翊廷。
- 2005年,取得台灣大學臨床牙科醫學研究所碩士學位。
- 2006年,三子出生。趙翊佑。
- 2009年,6月22日,在接受檢察官訊問時認罪,檢察官並加重強制處分,由境管改為限制出境。
- 2009年,7月17日,因偽證罪被北檢起訴,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
- 2009年,9月1日,偽證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陳幸妤被判1年有期徒刑,減刑為6個月。
- 2009年,12月24日,二次金改案,遭到特偵組依洗錢罪起訴。
- 2010年,2月3日,偽證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陳幸妤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減刑為3個月。
- 2010年,11月5日,二次金改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獲判無罪。特偵組不服提起上訴。
- 2011年,8月17日,偽證案最高法院三審宣判,陳幸妤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減刑為3個月,緩刑2年定讞。
- 2011年,10月13日,二次金改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仍判無罪。
- 2011年,11月3日,二次金改案,特偵組決定不上訴,無罪定讞。
- 2012年,8月,台中實價登錄最貴豪宅,陳幸妤買了8800萬。她買的這戶含車位約160多坪,每坪成交金額平均約55萬。
影響[编辑]
偽證罪在台湾刑法中屬於重罪。陳幸妤的三子在台灣求學受到陳水扁案的很大影響和傷害,根据東森電視報導,陳幸妤一直打算移民加拿大。如果陳幸妤偽證罪成立,根據美、加的移民法令,陳幸妤將永遠失去移民资格。其子很可能要永遠生活在陳水扁案的陰影當中。 2011年8月17日陳幸妤偽證罪案三審判有期徒刑三個月,緩刑兩年定讞。
家族[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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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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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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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建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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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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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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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睿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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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翊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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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翊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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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翊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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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潔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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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資料[编辑]
| 维基语录上的相关摘錄:陳幸妤 |
| 维基新闻相关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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