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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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樸生(1910年7月-2000年9月23日),字仲實,福建閩侯縣人,台灣法律學者,中華民國前司法院大法官。
[编辑] 生平
祖父陳秉崧為光緒六年(1880年)進士,曾於北京任御史及刑部主事,後外放雲南大理任知府。父親陳希曾。
陳樸生1910年出生於福州,1931年自福建法政專門學校畢業。1933年,司法官考試及格。曾任上海第二特區、江蘇鎮江、貴州貴陽等地方法院推事(法官)及貴州高等法院推事、庭長之職。1946年,升任最高法院推事。來台後,1959年,任最高法院庭長;1967年,接任最高法院院長之職。1972年,因第三屆大法官中有數人離職,遂被補提名為大法官,同年並經監察院同意;1976年,連任第四屆大法官;1985年,任滿退職。
堂弟陳樟生及陳梧生亦為法界中人,陳樟生同為1933年司法官考試及格,曾任南京高等法院院長,後於台南市執律師業,曾任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陳梧生曾於嘉義、高雄等地任檢察官及法官。
在學術方面,陳樸生亦曾兼任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現臺北大學)、政治大學、臺灣大學教職。專長係刑事法學,尤以刑事訴訟法最為著名,就刑事訴訟法而言,其見解可謂近數十年來支配台灣刑事訴訟實務及學術界最有力之通說,近年來其若干論點雖然在學術界受到林鈺雄等新銳學者的強力挑戰,但在實務界仍然被奉為圭臬。
也因為其見解在台灣實務、學說上的重要性,縱使陳樸生本人後來離開教職以至去世,熟讀其論著仍為法律系學子面對國家考試的終南捷徑,其所出版的數本刑事訴訟法相關著作,在過去的一段時間中,甚至被視為刑事訴訟法的「聖經」;然因其中不少著作幾乎是以半文言的方式寫成,用字遣辭艱澀難懂,以致於被法律系學子戲稱為「有字天書」,即使其見解仍具重要性, 但陳樸生過世後,其著作等未再修訂出版,在市面上已不復多見。
[编辑] 參考資料
| 屆次 | 成員 | ||||
|---|---|---|---|---|---|
| 第一屆 1948-1958 |
燕樹棠 | 黃又昌 | 張式彝 | 李伯申 | 胡伯岳 | 洪文瀾 | 張于潯 | 林彬 | 劉克雋 | 沈家彝 | 翁敬棠 | 葉在均 | 向哲濬 | 魏大同 | 蘇希洵 | 夏勤 | 黃正銘 | 徐步垣 | 王風雄 | 曾劭勳 | 蔡章麟 | 韓俊傑 | 何蔚 | ||||
| 第二屆 1958-1967 |
林紀東 | 徐步垣 | 胡伯岳 | 黃正銘 | 曾劭勳 | 王之倧 | 洪應灶 | 金世鼎 | 景佐綱 | 曾繁康 | 黃演渥 | 史尚寬 | 胡翰 | 史延程 | 諸葛魯 | 黃亮 | 王昌華 | ||||
| 第三屆 1967-1976 |
林紀東 | 金世鼎 | 黃亮 | 王之倧 | 李學燈 | 黃正銘 | 管歐 | 張金蘭 | 洪應灶 | 程德光 | 曾繁康 | 黃演渥 | 胡伯岳 | 景佐綱 | 歐陽經宇 | 田炯錦 | 戴炎輝 | 陳樸生 | 范馨香 | 陳世榮 | 翁岳生 | ||||
| 第四屆 1976-1985 |
陳樸生 | 翁岳生 | 林紀東 | 翟紹先 | 梁恆昌 | 范馨香 | 陳世榮 | 鄭玉波 | 姚瑞光 | 涂懷瑩 | 李潤沂 | 蔣昌煒 | 洪遜欣 | 楊與齡 | 楊日然 | 楊建華 | 李鐘聲 | 馬漢寶 | ||||
| 第五屆 1985-1994 |
劉鐵錚 | 范馨香 | 馬漢寶 | 楊建華 | 翁岳生 | 李鐘聲 | 吳庚 | 鄭健才 | 瞿紹先 | 楊與齡 | 楊日然 | 史錫恩 | 陳瑞堂 | 李志鵬 | 張承韜 | 張特生 | ||||
| 第六屆 1994-2003 |
翁岳生 | 劉鐵錚 | 吳庚 | 王和雄 | 王澤鑑 | 林永謀 | 林國賢 | 施文森 | 城仲模 | 孫森焱 | 陳計男 | 曾華松 | 董翔飛 | 楊慧英 | 戴東雄 | 蘇俊雄 | 黃越欽 | 賴英照 | 謝在全 | ||||
| 2003年就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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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就任 2007-2015 |
林錫堯 | 蔡清遊 | 池啟明 | 李震山 | ||||
| 2008年就任 2008-2016 |
黃茂榮 | 陳敏 | 葉百修 | 陳春生 | 陳新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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