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剧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雜劇)
杂剧最早见于唐代,泛指歌舞以外诸如杂技等各色节目,意思和汉代的百戏相似。“杂”谓杂多,“戏”則和“剧”的意思相仿,指嬉闹,都没有今天戏剧的意思。到了宋代,杂剧逐渐成为一种新的表演形式的专称;这一新形式也确实称得上“杂”,它包括有歌舞、音乐、调笑、杂技,并且分为三段:
三段各一内容,互不连贯。
目录 |
[编辑] 音乐
杂剧的音乐,有些直接取自宋大曲,有些则来源于民间小曲。但宋大曲一般只取唐大曲的一部分,称为摘遍;宋大曲的结构也已较唐大曲简单。
[编辑] 發展
[编辑] 金元時期
杂剧在金元時期於中國北方發展成熟,成為主要以四套北曲套數組成的代言體戲曲。元雜劇與元散曲即所謂元曲,一般被視為元代文學最具特色的文體之一。代表作家有:關漢卿、馬致遠、鄭光祖、白樸(以上合稱元曲四大家)、王實甫等。
[编辑] 明清時期
雜劇至明代持續發展,北曲雜劇是明代宮廷戲劇的主流,也是明代戲曲創作的典範。但雜劇整體的發展已不如元代之盛。明中葉後,北曲雜劇受南曲影響日益明顯,發展出短可一折,長可達十一折的「南雜劇」,其短小者又稱「短劇」。清代雜劇更衰,幾乎完全成為文人案頭化的創作,與實際於場上的演出,已相去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