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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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佛教
經典

巴利聖典
阿含經
犍陀羅佛教原稿

結集

第一次結集
第二次結集
第三次結集
第四次結集

部派

最初僧伽
 大眾部
 上座部
 ├ 說一切有部
 │└ 經量部
 ├ 犢子部
 │└ 正量部
 └ 分別說部
  └ 赤铜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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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的梵語名為 SajyuktāgamaSajyukta 有二義:相應的(事相應的),雜處的(間廁鳩集的)。āgama 義為「傳來的聖教」或「傳來的聖教集」。它是部派佛教四部《阿含經》之一。

目录

[编辑] 漢傳版本

南朝劉宋求那跋陀羅在元嘉二十年(443年)於楊都祇洹寺口述,寶雲傳譯漢文,慧觀筆錄,共五十卷。屬於根本說一切有部

另有十六卷本《別譯雜阿含經》,譯者失傳,譯出的時間可能早於五十卷本,有人認為它屬於飲光部

[编辑] 內容

全經包括五十一相應,乃佛陀在世時對弟子所說的重要教理,以「五蘊」、「六入處」、「十八界」為禪觀,對「緣起」、「四聖諦」的闡釋,了知一切法是「無常」、「苦」、「空」、「無我」,從而獲得真正的解脫。《雜阿含經》是禪修的經典,文章精簡雜錄,超過一千三百多篇經文,包含:「五陰誦」、「六入處誦」、「雜因誦」、「道品誦」、「八眾誦」等。

[编辑] 經卷整編

依據印順法師著《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與《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和《佛光電子大藏經·阿含藏》中楊郁文撰《雜阿含經題解》:

整編後
卷號
通行本
卷號
整編後經號 通行本經號 九分教[1] 相應教[2] 九事[3] 七誦[4]
1 1~32 1~32 修多羅 陰相應 有情事 五陰誦
2 10 33~49 256~272 修多羅
3 50~78 59~87 修多羅
4 2 79~104 33~58 修多羅
5 105~112 103~110 修多羅
6 113~131 111~129 記說 羅陀相應 佛所說誦(上)[5]
132~134 130~132 記說 斷知相應(上)
135~140 133~138 記說 見相應
7 141~173 139~171 記說
174~189 172~187 記說 斷知相應(下)
8 190~231 188~229 修多羅 六入處相應 受用事 六入處誦
9 232~257 230~255 修多羅
10 43 258~271 1164~1177 修多羅
11 272~281 273~282 修多羅
12 13 282~320 304~342 修多羅
13 12 321~341 283~303 修多羅 因緣相應 生起事 雜因誦
14 342~363 343~364 修多羅
15 364~369 365~370 修多羅
370~377 371~378 修多羅 食相應 安住事
378~405 379~406 修多羅 諦相應 染淨事
16 406~442 407~443 修多羅
443~453 444~454 修多羅 界相應 差別事
17 454~464 455~465 修多羅
465~488 466~489 修多羅 受相應
18 489~499 490~500 記說 舍利弗相應 說者事 弟子所說誦[6]
500~502 501~503 記說 目揵連相應
19 503~533 504~534 記說
534~535 535~536 記說 阿那律相應
20 536~544 537~545 記說
545~554 546~555 記說 大迦旃延相應
555~557 556~558 記說 阿難相應
21 558~564 559~565 記說
565~574 566~575 記說 質多羅相應
22(佚) 23 阿育王傳 604 記說 ……(缺)
天相應(上)(缺)
佛所說誦(中)[6]
23 31 575~586 861~872 記說 天相應(下)
587~605 873~891 記說 修證相應
606~615 892~901 記說 入界陰相應
616~618 902~904 記說 不壞淨相應(上)
24 619~653 605~639 修多羅 念處相應(上) 所說事 道品誦
25(佚) 25 阿育王傳 640~641 修多羅 念處相應(下)(缺)
正勤相應(缺)
如意足相應(缺)
根相應(上)(缺)
26 654~672 642~660 修多羅 根相應(下)
673~715 661~703 修多羅 力相應
716~723 704~711 修多羅 覺支相應
27 724~759 712~747 修多羅
28 760~808 748~796 修多羅 聖道分相應
29 809~812 797~800 修多羅
813~827 801~815 修多羅 安那般那念相應
828~841 816~829 修多羅 學相應
30 842~844 830~832 修多羅
845~872 833~860 修多羅 不壞淨相應(中)
31 41 873~887 1121~1135 記說 不壞淨相應(下) 佛所說誦(下)[7]
888~896 1136~1144 記說 大迦葉相應
32 897~898 905~906 記說
899~908 907~916 記說 聚落主相應
909~910 917~918 記說 馬相應
33 911~918 919~926 記說
919~928 927~936 記說 釋氏相應
929~931 937~939 記說 無始相應
34 932~948 940~956 記說
949~956 957~964 記說 婆蹉種出家相應
957~961 965~969 記說 外道出家相應
35 962~971 970~979 記說
972~984 980~992 記說 雜相應
36 47 985~989 1241~1245 記說
990~1008 1246~1264 記說 譬喻相應
1009~1010 1265~1266 記說 病相應
37 1011~1026 1023~1038 記說
1027~1049 1039~1061 記說 業報相應
38 1050~1068 1062~1080 祇夜 比丘相應 眾會事 八眾誦
39 1069~1071 1081~1083 祇夜
1072~1091 1084~1103 祇夜 魔相應
40 1092~1108 1104~1120 祇夜 帝釋相應
41 46 1109~1112 1222~1225 祇夜
1113~1127 1226~1240 祇夜 剎利相應
42 1128~1133 1145~1150 祇夜
1134~1146 1151~1163 祇夜 婆羅門相應
43 4 1147~1161 88~102 祇夜
44 44 1162~1171 1178~1187 祇夜
1172~1181 1188~1197 祇夜 梵天相應
45 1182~1191 1198~1207 祇夜 比丘尼相應
1192~1205 1208~1221 祇夜 婆耆舍相應
46 36 1206~1207 993~994 祇夜
1208~1235 995~1022 祇夜 諸天相應
47 22 1236~1263 576~603 祇夜
48 1264~1290 1267~1293 祇夜
49 1291~1315 1294~1318 祇夜
1316~1321 1319~1324 祇夜 夜叉相應
50 1322~1327 1325~1330 祇夜
1328~1359 1331~1362 祇夜 林相應

呂澂在1923年著《雜阿含經刊定記》中依據《瑜伽師地論·攝事分》中的攝頌(嗢拕南,udāna[8]整理了經卷次序,並整編為四分十誦[9]

五取蘊
六處
因緣
相應分
五取蘊誦
六處誦(舊題六入誦第二)
緣起誦(舊題雜因誦第三)
食誦
諦誦
界誦
佛弟子所說
佛所說分
佛弟子所說誦(舊題弟子所說誦第四)
佛所說誦
道品分 念住等誦(舊題誦道品第五)
結集分 八眾誦

[编辑] 影響

《阿含經》在中國自隋唐後被視為小乘佛教經典,流傳不廣。近現代學者一般認為《雜阿含經》在佛滅後“五百集結”中是最早集成的,是研究原始佛教的主要依據。

[编辑] 重估

印順法師在《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中認為,“四阿含經,一向以為是同時集成的,但在近代研究中,雖意見不完全一致,而同認為成立是有先後的。關於四阿含經集成的先後,『瑜伽論攝事分』中,意外的保存了古代的結集傳說,啟示了一項重要的意義,那就是四阿含是以『雜阿含經』為根本的。”

印順法師在《雜阿含經論會編(上)》自序中認為:“『雜阿含經』(即『相應阿含』,『相應部』),是佛教界早期結集的聖典,代表了釋尊在世時期的佛法實態。佛法是簡要的,平實中正的,以修行為主,依世間而覺悟世間,實現出世的理想──涅槃。在流傳世間的佛教聖典中,這是教法的根源,後來的部派分化,甚至大乘「中觀」與「瑜伽」的深義,都可以從本經而發見其淵源。這應該是每一位修學佛法者所應該閱讀探究的聖典。”

[编辑] 註釋

  1. ^巴利律藏》:舍利弗!拘樓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不疲厭為聲聞弟子廣說正法,多為彼等說契經、祇夜經、授記經、偈經、自說經、因緣經、本生經、未曾有經、方等經,為弟子制立學處,教示波羅提木叉。
    摩訶僧祇律》:爾時佛告舍利弗。有如來不為弟子廣說修多羅、祇夜、授記、伽陀、憂陀那、如是語、本生、方廣、未曾有經。
    四分律》:佛告舍利弗。拘那含牟尼佛隨葉佛。不廣為諸弟子說法。契經。祇夜經。授記經。偈經。句經。因緣經。本生經。善道經。方等經。未曾有經。譬喻經。優波提舍經。
    五分律》:舍利弗。拘樓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廣為弟子說法。無有疲厭所謂修多羅。祇夜。受記。伽陀。憂陀那。尼陀那。育多伽婆。本生。毘富羅。未曾有。阿婆陀那。憂波提舍。
    《雜阿含經》1138經:佛告二比丘。汝等持我所說修多羅.祇夜.受記.伽陀.優陀那.尼陀那.阿波陀那.伊帝目多伽.闍多伽.毘富羅.阿浮多達摩.優波提舍等法。而共諍論。
    大毘婆沙論》:佛教名何法。答謂名身句身文身。次第行列。次第安布。次第連合。此則總顯。佛教作用。契經。應頌。記說。伽他。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論議。……契經云何。謂諸經中散說文句。……應頌云何。謂諸經中依前散說契經文句後結為頌。而諷誦之。即結集文結集品等。……記說云何。謂諸經中諸弟子問如來記說。或如來問弟子記說。或弟子問弟子記說。化諸天等問記亦然。若諸經中四種問記。若記所證所生處等。
    長阿含經·眾集經》:復有四法。謂四記論。決定記論。分別記論.詰問記論.止住記論。《中阿含經·大品·說處經》:若使此賢者一向論使一向答者。分別論分別答者。詰論詰答者。止論止答者。如是此賢者得共說。亦得共論。《大毘婆沙論》:云何名應一向記問。此問應以一向記故。……云何名應分別記問。此問應以分別記故。……云何名應反詰記問。此問應以反詰記故。……云何名應捨置記問。此問應以捨置記故。
    瑜伽師地論》:「契經者。謂貫穿義長行直說。多分攝受意趣體性。應頌者。謂長行後宣說伽他。又略摽所說不了義經。記別者。謂廣分別略所摽義。及記命過弟子生處。」「云何契經。謂薄伽梵於彼彼方所。為彼彼所化有情。依彼彼所化諸行差別。宣說無量蘊相應語處相應語。緣起相應語食相應語。諦相應語界相應語。聲聞乘相應語獨覺乘相應語。如來乘相應語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等相應語。不淨息念諸學證淨等相應語。結集如來正法藏者。攝聚如是種種聖語。為令聖教久住世故。以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應次第安布次第結集。謂能貫穿縫綴種種能引義利。能引梵行。真善妙義。是名契經。云何應頌。謂於中間或於最後宣說伽他。或復宣說未了義經。是名應頌。云何記別。謂於是中記別弟子命過已後當生等事。或復宣說已了義經。是名記別。」
  2. ^瑜伽師地論·攝事分》:雜阿笈摩者。謂於是中世尊觀待彼彼所化。宣說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相應。蘊界處相應。緣起食諦相應。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學證淨等相應。又依八眾說眾相應。後結集者為令聖教久住。結嗢拕南頌。隨其所應次第安布。當知如是一切相應略由三相。何等為三。一是能說。二是所說。三是所為說。若如來若如來弟子是能說。如弟子所說佛所說分。若所了知若能了知。是所說。如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分。及道品分。若諸苾芻天魔等眾。是所為說。如結集品。如是一切粗略標舉能說所說及所為說。即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鳩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即彼相應教。復以餘相處中而說。是故說名中阿笈摩。即彼相應教。更以餘相廣長而說。是故說名長阿笈摩。即彼相應教更以一二三等漸增分數道理而說。是故說名增一阿笈摩。如是四種師弟展轉傳來于今。
  3. ^瑜伽師地論·本地分》:又復應知諸佛語言九事所攝。云何九事。一有情事。二受用事。三生起事。四安住事。五染淨事。六差別事。七說者事。八所說事。九眾會事。有情事者謂五取蘊。受用事者謂十二處。生起事者謂十二分事。緣起及緣生。安住事者謂四食。染淨事者謂四聖諦。差別事者謂無量界。說者事者謂佛及彼弟子。所說事者謂四念住等菩提分法。眾會事者所謂八眾。一剎帝利眾。二婆羅門眾。三長者眾。四沙門眾。五四大天王眾。六三十三天眾。七焰摩天眾。八梵天眾。
  4.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自餘經法。世尊或於王宮聚落城邑處說。此阿難陀今皆演說。諸阿羅漢同為結集。但是五蘊相應者。即以蘊品而為建立。若與六處十八界相應者。即以處界品而為建立。若與緣起聖諦相應者。即名緣起而為建立。若聲聞所說者。於聲聞品處而為建立。若是佛所說者。於佛品處而為建立。若與念處正勤神足根力覺道分相應者。於聖道品處而為建立。若經與伽他相應者。此即名為相應阿笈摩(舊云雜者取義也)。若經長長說者。此即名為長阿笈摩。若經中中說者。此即名為中阿笈摩。若經說一句事二句事乃至十句事者。此即名為增一阿笈摩。
    大毘婆沙論》:伽他云何。謂諸經中結句諷頌彼彼所說即驎頌等。
    瑜伽師地論》:「諷頌者。謂以句說。或以二句或以三四五六句說。」「云何諷頌。謂非直說是結句說。或作二句或作三句或作四句或作五句或作六句等。是名諷頌。
    印順《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雜事』分『雜阿含經』為七品。以處、界為一品,那是順於阿毘達磨論義的;然『雜阿含經』(『相應部』)舊義,界是應該與緣起合為一品的。「弟子所說」即「聲聞品」;「如來所說」即「佛品」。「與伽他相應者」,脫落了「於伽他品而為建立」一句,即「伽他品」。七品的分立,與『攝事分』是一致的。
  5. ^ 「羅陀相應」、「斷知相應」及「見相應」為如來記說「五陰」,附入於此。
  6. ^ 6.0 6.1 18卷至23卷為如來及弟子「記說」有關「六入處」、「因緣」、「食」、「諦」、「界」、「受」等,附入於「雜因誦」之後。
  7. ^ 31卷至37卷為如來記說有關修證等,附入於「道品誦」之後。
  8. ^ 雜阿含經中只有5卷保存了攝頌。
  9. ^ 僧肇長阿含經序》:“雜阿含四分十誦。”
    四分律》:雜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私、諸天、雜帝釋、雜魔、雜梵王。集為雜阿含。
    五分律》:此是雜說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天子、天女說。今集為一部名雜阿含。
    摩訶僧祇律》:文句雜者集為雜阿含。所謂根雜、力雜、覺雜、道雜。如是比等名為雜。

[编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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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順法師《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
  • 印順法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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