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經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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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經營模式是指電子化企業(e-business)如何運用資訊科技網際網路,來經營企業的方式;簡略歸納出B2B(Business to Business)、B2C(Business to Consumer)、C2B(Consumer to Business)、C2C(Consumer to Consumer)、O2O(Online to Offline)五種經營模式。[1]

B2B[编辑]

B2B主要是針對企業內部以及企業(B)與上下游協力廠商(B)之間的資訊整合,並在網際網路上進行的企業與企業間交易。藉由企業內部網(Intranet)建構資訊流通的基礎,及外部網路(Extranet)結合產業的上中下游廠商,達到供應鏈(SCM)的整合。因此透過B2B的商業模式,不僅可以簡化企業內部資訊流通的成本,更可使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交易流程更快速、更減少成本的耗損。

B2B實際運作[编辑]

  • 階段(1)-就是讓整個企業與企業間的「供應鏈」與「配銷商」管理自動化,透過Internet,不但節省成本增加效率,更有開發新市場的機會,企業間商業交易資訊交換,如採購單、商業發票及確認通知等。
  • 階段(1)→(2)目前這類資料交換的協定稱之為電子資料交換(EDI),其運作方式是將電子表格的每一個欄位,以一對一的方式,對應於商業交易書面表格中的每一部分,就像所有的採購單及交易記錄都記錄在資料庫中。
  • 階段(3)-電子資金轉移,如銀行與其往來企業間資金的自動轉帳。
  • 階段(4)-所有的出貨需求在經過資料庫處理後會自動完成物流配送的要求。

B2B電子商務平台[编辑]

是指上下游協力廠商在平台上提供產品介紹及報價等,是近年來供應鏈不可或缺的網路行銷手法之一。例如日本的iPRO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和台灣的台灣經貿網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和中國的阿里巴巴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B2C (Business to Consumer)[编辑]

B2C就是企業透過網路銷售產品或服務給個人消費者。企業廠商直接將產品或服務推上網路,並提供充足資訊與便利的介面吸引消費者選購,這也是目前一般最常見的作業方式,例如網路購物、證券公司網路下單作業、一般網站的資料查詢作業等等,都是屬於企業直接接觸顧客的作業方式。目前可分成以下四種經營的模式:

  1. 入口網站(Portal): ex. Yahoo!
  2. 虛擬社群(Virtual communities):虛擬社群的著眼點都在顧客的需求上,有三個特質-專注於買方消費者而非賣方、良好的信任關係、創新與風險承擔。
  3. 交易聚合(Transaction Aggregators):電子商務即是買賣。
  4. 廣告網路(Advertising Network)

B2C運作[编辑]

  • 階段(1)-使用者透過入口網站找尋到特定的目的網站後,會接收來自目的社群網站(或稱店家)的商品資料。
  • 階段(2)-在B2C的運作模式中,使用者通常會將個人資料交給店家,而店家會將使用者資料加以儲存,以利未來的行銷依據,當使用者要在某店家消費時會輸入訂單資料及付款資料,透過階段
  • 階段(3),將您的電子認證資料、訂單資料及付款資料一並送到商店端的交易平台,店家保留訂單資訊,其他的送到認證階段
  • 階段(4)的收單銀行去請求授權,並完成認證。
  • 階段(5)-完成認證後,店家將資料傳送到物流平台,最後完成物流的配送。

C2B[编辑]

B2C與C2B比較
構面 B2C C2B
商品來源 商家提供 所有網友、小商家
產品線 特定或有限 多樣化
產品線深度 不錯 非常多樣化
欺偽 不多 有時發生
商品運送 不錯 品質不一
產品保證 不錯 需要規則提昇
服務品質 依商家性質 由賣方提供

C2B模式更具革命性,它將商品的主導權和先發權,由廠商身上交給了消費者。傳統的經濟學概念認為針對一個產品的需求越高,價格就會越高,但由消費者因議題或需要形成的社群,透過社群的集體議價或開發社群需求,只要越多消費者購買同一個商品,購買的效率就越高,價格就越低,這就是C2B的主要特徵。C2B的模式,強調用「匯聚需求(demand aggregator)」,取代傳統「匯聚供應商」的購物中心型態,被視為是一種接近完美的交易型式。例如:團購網站

C2C[编辑]

C2C是指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互動交易行為,這種交易方式是多變的。例如消費者可同在某一競標網站或拍賣網站中,共同在線上出價而由價高者得標。或由消費者自行在網路新聞論壇或BBS上張貼佈告以出售二手貨品,甚至是新品,諸如此類因消費者間的互動而完成的交易,就是C2C的交易。

目前競標拍賣已經成為決定稀有物價格最有效率的方法之一,舉凡古董、名人物品、稀有郵票…只要需求面大於供給面的物品,就可以使用拍賣的模式決定最佳市場價格。拍賣會商品的價格因為欲購者的彼此相較而逐漸升高,最後由最想買到商品的買家用最高價買到商品,而賣家則以市場所能接受的最高價格賣掉商品,這就是傳統的C2C競標模式。

C2C競標網站,競標物品是多樣化而毫無限制,商品提供者可以是鄰家的小孩,也可能是頂尖跨國大企業;貨品可是自製的糕餅,也可能是畢卡索的真跡名畫。且C2C並不侷限於物品與貨幣的交易,在這虛擬的網站中,買賣雙方可選擇以物易物,或以人力資源交換商品。例如一位家庭主婦已準備一桌筵席的服務,換取心理醫生一節心靈澄靜之旅,這就是參加網路競標交易的魅力,網站經營者不負責物流,而是協助市場資訊的匯集,以及建立信用評等制度。買賣兩方消費者看對眼,自行商量交貨和付款方式,每個人都可以創造一筆驚奇的交易。

C2C運作[编辑]

  • 階段(1)-賣方將欲賣的貨品登記在社群伺服器上
  • 階段(2)-買方透過入口網頁伺服器得到二手貨資料
  • 階段(3)-買方透過檢查賣方的信用度後,選擇欲購買的二手貨
  • 階段(4)-透過管理交易的平台,分別完成資料記錄,階段(5)的付款認證,及階段(6)的付款給賣方。
  • 階段(7)-透過網站的物流運送機制,將貨品送到買方


O2O[编辑]

O2O (Online-to-Offline) 將線下(離線)商務的機會與網際網路結合在了一起,讓網際網路成為線下(離線)交易的前臺。簡單說就是線上(網路平台訂購)交易,線下(人與人或者實體店面)服務。 例如:O2O旅行、餐飲、美容美髮等通過打折、提供訊息、服務預訂等方式,把線下商店的消息推送網路上的客戶,從而將粉絲轉成線上會員再轉成實體消費,這就特別適合必須到店消費的商品和服務。

B2B2C[编辑]

B2B2C 是指由電子商務平台提供金流及物流等服務 ,供第三方企業從事電子商務。供應商將商品上架至電子商務平台,由平台端來進行活動安排及曝光,若有產生銷售行為則電子商務平台需開發票給消費者,而供應商則每個月結算總額後統一開發票給電子商務平台。 目前常見的B2B2C有MOMO購物網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YAHOO購物中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PCHOME購物中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東森購物中心等。

其他相關名詞[编辑]

1.雙邊市場(two-sided market):具兩個不同客群的經濟平台,此二客群互相提供網路利益的市場,每個客群都會從需求的規模經濟中得到好處。採用的公司例如:Google、Facebook等

2.B2Bi(B2B integration):企業與合作夥伴彼此結合作業流程、應用軟體、資料等,使參與者能夠即時獲取資訊並予以回應,達到企業延伸,目的是使企業社群整體獲利。

3.B2E:企業對員工(employee),包含營運流程上線、人力資源管理上線以及員工服務上線等。同時節省企業成本、提升生產效率及進行知識管理與員工關係維持。

4.G2B:政府(government)與企業間的電子商務,政府透過網路進行電子採購或招標,以精簡管理業務流程,提升為企業提供對外資訊服務的速度。

参考[编辑]

  1. ^ 深度探讨电子商务模式和电子商务运营模式. [2012-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19). 

外部連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