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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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音樂,亦簡稱電音。廣義而言,是任何使用以電能(electric energy)轉化為聲能(sound energy)的音樂。但現在電子音樂專指以電子設備合成、或以電子設備加以聲音處理音樂。電子音樂亦可以細分為兩類,一類是完全以電子樂器合成的音樂(electronic music):包括早期的特雷門(Theremin)、電子合成器以至電腦所合成的電子聲響。另一類是用已有的聲音,以電子器材加以處理製成的電子原音音樂(electroacoustic music),包括任何以麥克風取樣器音效器,以錄音技術加上聲音處理,用以現場表演,或錄音傳播的音樂。但現在的電子音樂很多時兩種原素都有。[1]

廣義的電子音樂,在一些電影配樂、廣告配樂、流行曲搖滾樂裏都會出現。但狹義而言,電子音樂則常指以電子製造或處理的聲音為主的種類,包括一些實驗性的電子原音音樂、亦包括各種電子舞蹈音樂(electronic dance music),如浩室(House)、鐵克諾音樂(Techno)、出神(Trance)與迴響貝斯(Dubstep)等種類。電子舞蹈音樂與夜店迪斯科銳舞文化相關。夜店的舞蹈派對,常常會透過DJ播放電子音樂,或稱「打碟」。

目录

歷史 [编辑]

1897
1928
1998

電子音樂的先聲 [编辑]

古希臘的哲學家和數學家畢達哥拉斯開始研究聲音和物理的關係,這些理論對文藝復興以後的音樂以至電子音樂都有重大影響。在十七世紀,英國哲學家弗蘭西斯·培根在著作《新亞特蘭蒂斯》裏描寫一個幻想的國度裏,有獨特的房間可以將任何聲音製造或複製出來。在此以後,不少科幻小說都曾描述類似的音樂設備。

1857年法國科學家史考特發明了錄音技術,可以將聲音紀錄,但尚未能將之播放。1878年愛迪生發明了留聲機,以滾筒錄音,並以喇叭將聲音放大播放。1887年埃米爾·貝林納發明以唱片錄音並放大的留聲機。大約1900年出現以磁帶紀錄聲音的技術,但尚未成熟。1901年李·德佛瑞斯特發明真空管,自此以後,錄音技術可以廣泛地用於電子音樂、收音機廣播等等。

音樂盒是影響電子音樂的前身之一。1815年出現了第一個以彈簧控制的音樂盒。1876年美國的艾奧利安公司(Aeolian Company)發明了自動彈放鋼琴(Player Piano),和音樂盒一樣,以鋼琴捲簾紙(Piano Roll)紀錄音符的時間。在錄音技術尚未成熟之前,不少當時的鋼琴家都曾經透過鋼琴捲簾紙紀錄了演奏。而這種鋼琴捲簾紙的紀錄方法,後來被應用到樂器數位介面(MIDI), 至今很多數碼音樂軟件(DAW)都有採用。

二十世紀初 [编辑]

1897年泰岱斯·卡希爾(Thaddeus Cahill)發明了第一台電子鍵盤樂器Telharmonium,但體積龐大,直至1912年技術才稍為完善。意大利鋼琴家及作曲家費盧西奧·布索尼看到卡希爾的發明後極之推崇,在1907年的著作《新音樂審美概論》,預言電子音樂是未來音樂發展的路向,它可以製造任何傳統樂器無法製造的聲音,甚至演奏比半音更微小的音階。他的想法影響了學生埃德加·瓦雷兹,日後成為電子音樂的重要先驅。這時期的意大利藝術家,常被稱為未來主義,除了布索尼,不少音樂家推崇電子聲音和噪音可以是音樂。

1912年俄羅斯科學家李昂·特雷門發明了特雷門(Theremin),以手控制無線電波來製造聲音。1929年約翰·斯凌格(Joseph Schillinger)創作了《特雷門與樂隊組曲》,由發明家特雷明親自演奏。1926年法國人馬特諾(Maurice Martenot)發明了馬特諾琴(Ondes Martenot),既是一個鍵盤樂器,亦可以演奏滑音,在法國作曲家梅湘的《圖蘭加里拉交響曲》(1948年)廣泛應用。1929年美國作曲家喬治·安太爾(George Antheil)首次在樂曲中應用電動機和各種電動機械的噪音。

1927年美國發明家奧奈爾(J. A. O'Neill)發明以磁帶紀錄聲音,並以鍵盤控制。1929年發明家勞倫斯·哈蒙德以此技術發明了哈蒙特風琴,這是第一部大量生產並暢銷的電子鍵盤樂器。 

1935年德國的柏林收音機展覽中,AEG公司展示了磁帶錄音。磁帶比唱片在錄音技術上有更大的彈性,可以重新再錄,亦可以剪接。自此以後,磁帶被廣泛應用於收音機廣播及有聲電影。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的德國,華特·韋伯發展了交流偏磁(AC Bias)的技術,令音頻的範圍更廣闊。1942年德國AEG公司發明了立體聲。1944年當時仍是學生埃及的音樂家哈利姆·埃爾-達巴開始利用磁帶創作電子音樂。

1950年代 [编辑]

1956年艾默特(Herbert Eimert)的《乐曲五首》、施托克豪森的《青年之歌》等陆续问世。

五十年代电子音乐是计算就绪后再进行制作的,音的频率、时值、音量、起音、衰减、混响等均记于一定的座标纸上,再用磁带经过多次分录及混录而成。

1956年左右羅伯特·穆格(Robert Moog)发明包括振荡器放大器、程序控制器等在内的功能相当复杂的“电子发声合成装置”,使电子音乐的制作过程大为简化;制作者不但可以随意获取所需的声音,细微控制其波形、包括曲线等,而且能听到最后的音响。

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末 [编辑]

YMO、Depeche Mode、Devo 等樂團成功打造出非常流行的電子音樂,當時尚未有如此強調科技感的音樂類型,使得現在許多樂手以及樂迷還是非常懷念。

近期發展:1980年代到2000年代初 [编辑]

電音的分類是歸在搖滾底下的,比較可信的起源是從80年代末的一家黑人Disco舞廳流行開來,大致上音樂作法採取鍵盤與合成器採樣的聲音編排而成,搭配電子鼓,重複小節循環而成,再細分就要以節拍數區分,非常多,但是電音中Ambient這類型是從古典樂→現代室內樂→Ambient演變而來的,但不一定要用到電子樂器,也不完全以節奏帶動曲調的走向。 至於搖滾如果是1996年以前是不重視電音這部份的發展,有的話指的是電子音樂,New Wave時期,如New Order,Depeche Mode諸如此類,到2000年後搖滾流行起加入電音模式。

概述 [编辑]

音樂類型 [编辑]

著名製作人與DJ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The stuff of electronic music is electrically produced or modified sounds. ... two basic definitions will help put some of the historical discussion in its place: purely electronic music versus electroacoustic music" ( Holmes(2002年),第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