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恋爱
| 本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2012年4月21日) |
青春期恋爱,指的是未成年男女建立恋爱关系或对异性感兴趣。在中国大陆,又被叫做“早恋”。
在中国,經过二十年的调查表明,在中学阶段没有发生过感情的人很少。而大多数都是暗恋、单恋(单相思)。只有相互有好感,才能发展成为恋爱。
青春期恋爱行为是青少年在性生理发育的基础上,心理转化为行为的实践。然而,在中国,思想传统的长辈们与应试教育界一般认为青春期恋爱会带来很多问题,如影响青少年的应试能力和学业成绩等,或者是认为早恋常常以失败告终,很少出现早恋能够终身厮守的。但是,亦有教育学家和青少年家长認為早戀是青少年對男女關係的探索和學習,為將來的戀愛與婚姻作準備,不宜過份禁制或壓抑。
目录 |
青春期恋爱的定义 [编辑]
青春期恋爱指发生在青春期的恋爱行为,或者是对异性的爱慕。而在中国,思想传统的长辈们与应试教育界一般认为早于大学時期(约18岁)的恋爱应算作“早恋”并极力反对这种恋爱行为。
袁枚的《子不語》記一故事:
五台山某禅师,收一沙弥,年甫三岁。五台山最高,师徒在山顶修行,从不一下山。后十余年,神师同弟子下山。沙弥见牛马鸡犬,皆不识也。师因指而告之曰:“此牛也,可以耕田。此马也,可以骑。此鸡犬也,可以报晓、可以守门。”沙弥唯唯。少顷,一少年女子走过,沙弥惊问:“此又何物?”师虑其动心,正色告知曰:“此名老虎,人近之者,必遭咬死,尸骨无存。”沙弥唯唯。晚间上山,师问:“汝今日在山下所见之物,可有心上思想他的否?’曰:‘一切物都不想,只想那吃人的老虎,心上总觉舍他不得。”
這個故事說明了一個情竇初開的青少年對異性的思慕。
但是,在科学界,青少年由于正常生理和心理发展造成的对异性的爱慕则被归为的广义“早恋”一说,是违背科学的。
“早恋”一词的科学性 [编辑]
一些新兴教育家、心理学家和学生认为“早恋”一词并不科学。因为少年在青春期加速发育,第二性征出现後,逐渐性成熟,生理和心理都有成人化趋势。所以对异性产生好感或是发生恋爱行为是青春期的普遍情况,是生理与心理發育的必然,不应该用“早恋”这样带有主观感情的词汇来描述。
青春期恋爱的特点 [编辑]
由青春期恋爱的各种情况综合起来看,青春期恋爱通常有下列4种特点:
- 朦胧性
- 青少年对于青春期恋爱恋发展的结局并不明确,青春期恋爱中的青少年仅仅是渴望与异性单独接触。
- 矛盾性
- 青春期恋爱中的青少年其内心充满了矛盾,既想和其喜欢的异性接触,又害怕被對方发现。可以说早恋的过程中愉快和痛苦是并存的。对于暗恋者而言,这种矛盾性还表现在是否向爱慕者宣示爱意(表白)的矛盾。
- 变异性
- 友情是充满变化、极不稳定的,因為青少年往往欠缺處理人際關係的技巧及經歷,導致雙方缺乏互信;关系一般都难以持久。正是这样,常常令雙方的心理造成痛苦。
- 差异性
- 青少年的恋爱行为有明显的差异。在中国,这种行为方式一般极其隐蔽,通过书信、电话或者网络等传递感情,进行秘密的私下沟通和感情交流,家长和老师难以发现,但在素质教育的国家和部分应试教育的国家,青少年可能會公开他們的關係,在许多场合出双入对。
在程度上,大多数恋爱者还主要是交流感情,或者一起玩耍;从人际关系上看,一般没有超出正常的朋友关系,但有的早恋者关系发展得很深,除了交流感情外,有时甚至发生婚前性行為。
在年龄的喜好上,大部分女孩喜欢比自己年龄大、比较成熟的男孩,而大部分男孩则喜欢比自己年龄小的女孩,且在交往中体现自己的阳刚之气。一些心理学家认为年龄相当时,女孩会采取主动,但根据实际情况看,更多的是男孩采取主动。这在现在尚没有定论。
- 青少年的恋爱行为有明显的差异。在中国,这种行为方式一般极其隐蔽,通过书信、电话或者网络等传递感情,进行秘密的私下沟通和感情交流,家长和老师难以发现,但在素质教育的国家和部分应试教育的国家,青少年可能會公开他們的關係,在许多场合出双入对。
很多男孩都缺乏这一方面的经历,相同年龄,女孩儿成熟较早。如果女孩告白并被接受的话,相对来看,关系维持时间更长。
青春期恋爱原因的类型 [编辑]
青春期恋爱的类型主要可以归纳为下面8种:
- 爱慕型
- 这类青少年是由于互相之间对对方的爱慕而产生的青春期恋爱现象。这类青春期恋爱十分常见,而根据爱慕原因的不同,又可分为下面3类:
- 仪表型
- 这类恋爱是由于爱慕对方外在的仪表而产生的,也是最常见,但最难以持续和稳定的。学校中总有英俊的男生和漂亮的女生备受异性追崇,就是含有这个因素。
- 专长型
- 这是由于爱慕对方的某项自己崇尚的能力或专长而产生的恋爱。这类早恋常常是女孩采取主动。
- 品性型
- 这类恋爱是由于爱慕对方的某些自己崇尚的品性而产生的恋爱,这相比而言维持得比较持久。
- 好奇型
- 模仿型
- 这是由于模仿社会上、影视作品和报刊书籍中的行为而产生的恋爱现象。
- 从众型
- 这是迫于周围同龄人的压力产生的恋爱现象。例如本来不存在的恋爱关系,可能被周围的人杜撰出来,即“谣言”或者“绯闻”。在这样的环境下,迫于舆论的压力,很容易对其产生爱慕之心。
- 愉悦型
- 青春期男女之间作为同学甚至同桌,由于较多的交流和信息传递,会对对方产生更为细致和透彻的理解,在这种状况下容易产生恋爱。这也是“同班恋”甚至“同桌恋”的重要原因。
- 补偿型
- 一些青少年由于在家庭生活中或学习生活中遭受挫折,是自己自尊遭到损害,为达到发泄目的,往往会找异性交往,在其中忘掉痛苦,以谋求补偿。这类恋融入了真实的感情,容易发展深化。
- 逆反型
- 由于社会意识和舆论的因素,青少年的两性交往常会受到部分家长和老师的不恰当干预,容易诱发其“你们不许我这样做,我偏要这样做”的心理。在这种逆反心理的作用下,本来程度不深的异性交往可能会向恋爱发展。
上述的各種類型也常見於成年人的戀愛之上,尤其是第一次談戀愛,當然也沒有經歷過早戀的人。
其他地区和时代 [编辑]
在西方和其他素质教育国家,或者是某些应试教育国家,十几岁的孩子谈恋爱,亲吻、拥抱,被视为正常。
只要未有發生性行为或导致少女怀孕,即使是在较保守的信奉宗教的家庭也不会限制十六岁以上的高中生谈恋爱的。近年虽有宗教界人士針對未婚性行为提出异议,但提倡的仅是婚前守貞運動, 并非禁止青少年恋爱。
事实上在素质教育国家和部分应试教育国家,“早恋”一词并不存在, 或许是由于素质教育国家的教育风气较科学、理性,绝大部分西人对中国学校限制学生恋爱是非常不理解的。
在历史上的某些时期,青年男女之间的戀愛,則是不論何種年紀,都是不被允許的,如在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期,就有发生恋爱行为的青年女子,被扣上“恋爱专家”“小妖精”的帽子,被游街批斗,而不只有青春期恋爱被認為是不好了。
容许 [编辑]
一些态度较为开明的家长和素质教育界都会容许青春期恋爱,因为恋爱是青少年的人权和自由,有的教育学家、家长、学生认为早恋有以下益处:
- 培养人际交往能力和独立能力。
- 熟悉与学习恋爱,为将来的恋爱打下基础。
- 满足青少年渴望接近异性的心理。
- 缓解学习和生活的压力,获得更多的积极情绪。
- 培养勇气与承受挫折能力。
- 拥有情感上的寄托,使精神不感到空虚。
- 培养审美的能力。
- 提高情商。
- 培养对他人,尤其是对异性的鉴别能力。
- 提高自信心。
- 较成年人的恋爱而言,青春期恋爱显得更为纯洁,较少涉及性和利益。
- 青春期恋爱为许多文化产物提供了了灵感,如一些言情小说、动漫与恋爱题材电子游戏。
反对 [编辑]
青春期恋爱难以得到中国应试教育界和思想较为传统的家长们的认可,还被称作是“早恋”,下面是一些应试教育者归纳出的一些危害:
- 影响应试能力和考试成绩,使得青少年无法成为应试教育标准下的“人才”。
- 给予青少年更多的自由与空间,使青少年变得难以管理,有违应试教育的初衷。
- 青春期恋爱与过早发生性行为相关,过早发生性行为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有一定的危害。
- 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的保守思想不允许男女谈恋爱,青春期恋爱行为更是违背了这种思想。
这些青春期恋爱的反对者还给出了下列避免青春期恋爱的方法:
- 要克服阻碍学习成绩的不良因素,端正好好学习的思想态度。
- 自觉的约束自己,减少异性对自己的刺激或诱惑。
- 在师长的指导下,加强理想、信念和价值观的培养。
对早恋的评价 [编辑]
在中国大陆,社会上的主流观点是,青春期恋爱对青少年的前途和出息可能有坏处。其原因是应试教育风气的盛行和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但随着近些年思想逐渐开放,宣传已不再以单纯禁止早恋为主,而是以正确对待男女同学之间好感以及正常交往为主[1]。报纸电视节目和别的媒体也报导早恋这现象对学生的危险与家长的担心,这种现象也从一定侧面反映出成人社会对于主流话语权的垄断。但也有部分文化作品也对纯洁的青春期恋爱进行正面的描述,例如一些青春小说。不过,这些文化作品往往不被社会和应试教育教育界认可。 在欧美、日本等素质教育占主导的国家以及韩国等部分应试教育占主导的国家,社会上的主流观点是,青春期恋爱是一种正常的行为和现象,也是青少年的一种人权。青少年的恋爱权利得到了社会各界(包括教育界)的尊重,许多中学甚至给学生们开展了情人节活动。其原因是素质教育风气的主导,对人权的重视,还有思想的开放。报纸、电视节目以及其他媒体一般对青春期恋爱保持尊重态度。许多文化作品也对纯洁的青春期恋爱进行正面的描述,例如日本的许多动漫和游戏。
参考书目 [编辑]
- 孙云晓、张引墨《藏在書包裡的玫瑰》,北京出版社,2004年 ISBN 7-200-05131-4
参看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 ^ 中国大陆人教版思想品德教材(八年级上册 第二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