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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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革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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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英语:Revolution)是使權力或組織結構發生变革的活動。革命的进程一般比较迅速,速度相对于演变或者改革快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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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编辑]
“革命”出自:“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周易·革卦·彖传》
革命一詞,政治學上的經常相對概念是「改革」。前者指對現行體制的推翻或取代,而後者則是體制內的稍大規模修改,通常是系統性的計畫。
在中国,“革命”一词最早喻指改朝换代,例如:商汤推翻夏朝,周武王取代商朝的行为称为“汤武革命”。在近代,该词则始于晚清時期,孫中山從日本的翻譯著作取出“革命”二字作為推翻滿清政府、創建共和的號召。
通常,现代意义上的“革命”,含义等同于西文“revolution”。
在前工业时代的传统思想观念裏,基于人、社会与自然都是由神所创造,并和谐共存,形成一种宁静的秩序。而如果自由民单方面依赖于旁人,并且失去了“德(virtus)”,即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的统一,那么整个社会、单独的团体及个人,都会受到持续存在的corruptio (堕落)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回到原点[1],由“乱”重新回归到“治”。实际上我们从现代革命运动一直追溯到法国大革命之始,总是可以看到回归“旧秩序(公正、公平)”这样的要求。“revolution”在今天的新的含义,则是1789年之后产生的观点。
“Revolution”,在社会学以及日常口语中,通常表示一种极端的、常常带有暴力的、对现存政治和交际关系的社会性变革(颠覆)。它由创新者尽可能秘密组织的团体发动,并且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
如果没有极端的社会变革,只是由一个组织或者一个紧密联系的关系网发动的,且只有相对较小的群众基础,这样的行为,一般称为政变,或者在有军队参与的时候称为“叛乱”。这时“Revolution”就成为一种辩解。
“Revolution”这个概念,还被用于没有在很短时间内发生的社会变革,例如全球范围持续千年的“新石器时代的Revolution”,或者从英格兰扩展到整个欧洲大陆的,发生于1750到1850年间的“工业Revolution”,而这个Revolution又成为这段时期各个政治Revolution的前提条件。
按照“revolution”的本来意思,有另一个汉语词汇“反正”。不过自孙中山使用日制汉语词汇“革命”来指代“revolution”以后,便成为习惯翻译。
政治和社會經濟革命 [编辑]
一般而言,“革命”這個詞表示一個政治制度的改變。[2][3][4] 而在許多社會科學,特別是社會學,政治學和歷史學方面,社會經濟革命和政治革命受同等程度的研究。
反革命 [编辑]
与革命政权对立,进行破坏活动,企图推翻革命政权的行为属于反革命行为,反革命罪属颠覆国家政权罪。在1949年以后的中国历史上,曾以反革命罪(分:反革命,现行反革命,和历史反革命)判处无数人(如:黑五類等)。具体数目目前无法统计,但估计全国应有数百万以上死刑。
注释 [编辑]
- ^ 马基亚维利,《论李维》
- ^ Jack Goldstone, "Theories of Revolutions: The Third Generation, World Politics 32, 1980:425-53
- ^ John Foran, "Theories of Revolution Revisited: Toward a Fourth Generation", Sociological Theory 11, 1993:1-20
- ^ Clifton B. Kroeber, Theory and History of Revolution, Journal of World History 7.1, 1996: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