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學文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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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為香港教育系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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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三三四高中教育改革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將於2012年舉辦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取代現有的兩個公開考試—香港中學會考和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而考評局將於2010年舉辦最後一次的香港中學會考及2012年舉辦最後一次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但為配合重讀生的需要,考評局已承諾會因應有意重考的人數,於2011年為重讀生安排重考個別香港中學會考科目;2013年則為安排重考香港高級程度會考。

目录

[编辑] 科目簡介

在新學制下不少科目均被合併,而且不少科目均設有必修和選修部分,以符合不同學生之興趣和能力,例如原先多個數學科(會考的數學、附加數學,及高考純粹數學應用數學數學及統計學)將於新學制下被合併為數學,並設有必修部分和兩個選修部分(微積分與統計代數與微積分)。

此外,現有的「應用學習」(Applied Learning, ApL)亦會在新學制中繼續推行。本課程的宗旨是讓一些不喜歡主流教育的學生接受職業性的教育,使他們有一技之長,以應社會上的僱主對於不同人才的需要。

總括而言,中學文憑考試提供以下三類科目[1]:


甲類是包括核心科目在內的25科傳統科目,由香港考評局進行評級工作。科目等級會以1-5表示,當中等級1為最低,等級5為最高,等級5又會再細分為5**(成績較優者),5*(成績較次者)。成績低於等級1者不予評級。
乙類是應用學習科目,由相關高等院校進行評級工作。科目等級會以"未達標","達標","達標並表現優異"表示。
丙類是中文及英文以外的外語科目,包括法語,德語,日語,印地語,西班牙語及烏爾都語,由英國劍橋國際考試部進行評級工作。科目等級會以A-E表示,A為最高,E為最低。成績低於E者不予評級。

[编辑] 新學制所設科目

[编辑] 核心科目

[编辑] 選修科目

[编辑] 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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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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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科技教育學習領域

[编辑] 藝術教育學習領域

[编辑] 體育學習領域

[编辑] 外語科目

非以華語為母語的學生,可以下列科目取代中文科,作為報考本地大專院校的資格。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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