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學文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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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學文憑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HKDSE)是因應三三四高中教育改革、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2012年開始舉辦的公開考試,用以取代現有的兩個公開考試—香港中學會考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並以此新考試作為香港各高等院校於大學聯合招生辦法,或其他收生模式的新收生基準。而考評局於2010年為學校考生舉辦最後一次的香港中學會考及於2012年舉辦最後一次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為配合自修生的需要,香港考評局於2011年2013年分別為自修生舉辦最後一次香港中學會考和香港高級程度會考。

目录

[编辑] 科目簡介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提供以下三類科目:[1]

  • 甲類是包括核心科目在內的25科傳統科目,由香港考評局進行評級工作。科目等級會以第1級-第5級(Level 1-5)表示,當中第1級為最低,第5級為最高。成績低於第1級者不予評級(Unclassified)。
    • 在傳統科目之中:英國語文、中國語文、數學及常識這四科被稱為「核心科目」,考生必需於該等科目達到相應成績才符合大專院校課程的入讀資格。
  • 乙類是應用學習(Applied Learning,ApL)科目,2010-2012學年可供選修的科目為30個。為舊學制下同名課程的延續。該課程的宗旨是讓一些不適合主流教育的學生接受職業性的教育,使他們有一技之長,以應社會上的僱主對於不同人才的需要。由有關課程的提供者進行評級工作,並由香港考評局負責調整成績。科目等級會以達標(Attained)和達標並表現優異(Attained with Distinction)表示,達標/達標並表現優異者在個別大專院校的收生中,成績等同於在甲類科目取得第2級/第3級成績。
  • 丙類是中文及英文以外的語言科目,包括法語德語日語印地語西班牙語烏爾都語,由英國劍橋大學國際考試部進行評級工作。科目等級會以A級-E級(Grade A-E)表示,A級為最高,E級為最低。成績低於E級者不予評級(Ungraded)。非華語學生可以此取代甲類的中國語文作為入學基準(但接受與否由院校而定,個別院校要求考生擁有IGCSE的中文科及格而非丙類科目及格),其他學生可視之為非特定選修科目。

在新學制下不少科目均被合併,而且不少科目均設有必修和選修部分,以符合不同學生之興趣和能力,例如原先多個數學科目(會考的數學、附加數學,及高考純粹數學應用數學、數學及統計學)將於新學制下被合併為單一的數學科,並設有必修部分和延伸部分(微積分與統計(M1)、代數與微積分(M2))。新的數學科相等於CE舊數學+附加數一半內容,M1以舊制的數學與統計學為主,M2則以舊制的純粹數學為主。

在中學文憑下學生最多只能報考八個科目,但如八科均為甲類科目,則其中一科必需為宗教、音樂、體育、視覺藝術的其中一科。數學的延伸課程並不視同一個獨立科目,但等級會分開計算。

[编辑] 大專院校的新收生標準

因應評級的轉換,各大專院校不論有否參加大學聯合招生辦法,在收生的要求都因應此考試作出轉變,特別因應會考的廢除導致中五文憑程度的斷層。故現時新制各課程的要求相比舊制也有較大的轉變。

報讀課程 語文科要求 其他科目要求
學位課程 英國語文科第4級以上,並取得
-中國語文科第4級以上 或
-院校另外指定的語文科要求(非華語學生)
數學科、常識科及1科選修科第5級以上
副學位/高級文憑課程(兩年制) 英國語文科第3級以上,並取得
-中國語文科第3級以上 或
-院校另外指定的語文科要求(非華語學生)
數學科、常識科及選修科內其中三科第2級以上
職業訓練局基礎文憑課程(一年制) 英國語文科第2級以上 其中三科(可包括英國語文)第3級以上

和過去的聯招或自行收生一樣,院校及學系可以自訂較高的整體或院校的入學要求(例如需要2科選修科目及格),考生在報讀前應先了解各院校的要求。當然,就讀於香港的註冊中學的學生報讀聯招下的課程,仍必需經過聯招報讀的規定在新制下仍然適用。

另外,不論在聯招還是個別院校收生中,各大專院校或學系可能會把乙類、甚至丙類科目的分數作出特別調整,或不計入正式成績(視同參考資料處理,或不承認該成績)。

[编辑]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

[编辑] 核心科目

[编辑] 選修科目

各科設有必修部分及選修部分,大部分在正式公開試中,卷一為必修部分,卷二則為選修部分。

[编辑] 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

[编辑] 英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

[编辑] 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

[编辑] 科學教育學習領域

[编辑] 科技教育學習領域

[编辑] 藝術教育學習領域

[编辑] 體育學習領域

[编辑] 應用學習科目

2010-2012學年可供選修的科目為30個,分為創意學習、媒體及傳意、服務、應用科學、工程及生產和商業、管理及法律五個類別。

[编辑] 其他語言科目

如院校收生規則容許,非以中文為母語的學生,可以下列科目取代核心科目中的中國語文科,作為報考本地大專院校的資格;以中文為母語並選考中國語文科的考生,若選考下列外語科目,在報考本地大專院校個別科目時則可作為選修科目計算。

[编辑] 認受性問題

雖然第一屆中學文憑試將於2012年舉行,現時沒有實質數據可比較新舊學制下學生水平的差異,但是不少本地及海外院校對於文憑試個別的科目、甚至文憑試本身的成績等級抱有疑問。

[编辑] 海外院校認可問題

雖然教育局稱中學文憑試成績已獲澳洲及英國院校認可,但海外大學對文憑試的成績要求較以往高考為高,文憑試要達3級,方等同高考E級。[2][3]英國大學的成績對照表,只承認3,4,5級等同高考E, C, A級,而高考的B, D級則沒有對應,文憑試成績變相貶值。以往英國首三十名大學要求報讀者有高考ABB成績,文憑試則要三科達到第5級成績甚至更高。[4]。不少院校甚至要求考生自行應考該院校指定的國際考試以滿足其入學要求。

又由於中學文憑的課程設計缺陷,一些理科學生被迫修讀一科理科加上組合科學,削弱理科知識水平。海外名牌大學有部份學科,需有穩固理科根柢,要求申請人修讀兩至三科純理科,不接受課程削半的組合科學。於是修讀組合科學的理科生,不能報讀此類課程。[5]一些有意報讀的學生,只得臨時放棄組合科學,自修純理科。[6]

[编辑] 本地院校認可問題

本地大專院校,特別是大學聯合招生辦法內院校,雖然基本對於收生最低要求有大致共識。但是對於個別科目,尤其對於不屬於新高中科目(即甲類科目)的應用學習科目和非中英文語言科目的認受性都存有疑問。不少院校都把非高中科目的科目不視為正式成績,只視同於參考資料,甚至完全不承認該科成績的場合也有發生。 即使院校承認該科作為收生成績, 也不代表該科和與新高中科目取得同等的認受性。例如應用學習科目,達標、達標並表現優異只等同於文憑試新高中科目的2級、3級[7]。而其他語言科目除E級對應非指定選修科的及格級別外,並沒有其他明確的新高中科目的對應等級。而且,個別參加聯招院校對非華語學生,仍要求考生取得IGCSE的中國語文科的及格成績方符合該院校聯招資格。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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