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共屋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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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共屋邨(簡稱公屋)是香港公共房屋最常見的類別,由政府或志願團體興建,出租予低收入居民。現時香港提供出租公營房屋的機構有三個,分別是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現時香港約有三分一居民即逾200萬人居於香港公共屋邨出租單位,包括67萬個在房委會的[1]、15萬個房協的[2]、以及逾1,600個在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大坑西邨[3]

目录

[编辑] 歷史

石硤尾邨美荷樓,典型「H」形7層徙置大廈

香港很早已有為低收入居民而設的出租房屋,多由志願團體提供,如1948年成立之香港房屋協會及1950年成立之香港模範屋宇會,香港政府只提供土地。1954年開始大量興建徙置區,在1960年代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推出廉租屋邨

1973年,為配合十年建屋計劃香港房屋委員會成立並取代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徙置事務處則重組成房屋署。香港房屋委員會接收了 17 個政府廉租屋邨、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的10個廉租屋邨和所有徙置大廈,合稱為公共屋邨,由房屋署統一負責管理及規劃。

[编辑] 申請公屋要求及備註

  • 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 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
  • 收入不得超過政府制定之「最高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視申請人的家庭人數而定)[4]
  • 有申請入住居者有其屋的個人或家庭,與超出「最高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的中產或富裕家庭,日後均永久不得申請公屋
  • 申請表格可到各區公共屋邨辦事處索取,交出後需要3至5個月內通知
  • 一般年齡越低,成功分配公屋的機會率就越低,等候時間也會相對較長。至於年齡超過60歲的獨居長者可以以「高齡單身人士」而獲得優先配位
  • 租金一般會佔該公屋住戶每月收入約10個百分比,租金亦包括該屋邨之管理費,無須補地價
  • 根據政府最新定立之「公屋扣分制度」,如住客入住公屋後有多次高空擲物或私自養寵物等的記錄,會因應情況而扣分。如被扣盡分數,該住客會被要求強制撤出原有的公屋,並判入住中轉房屋[5]
  • 如果申請人因犯事而被判坐牢,會被取消公屋住客的資格

[编辑] 樓宇類型

[编辑] 里程碑

[编辑] 現況

現時香港在市區(港島九龍新九龍)的可建公屋用地已幾乎完全飽和,市區的空置公屋單位也因近年來的經濟問題而不斷減少,即使日後在市區有新公屋落成,通常也只會分配給受市區重建影響的徙置區唐樓居民。所以現時一般要求申請公屋的用戶或家庭,一般只能可以被分配至新界一些比較遠的公共屋邨。

2010年11月,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除蘇屋邨東頭(一)邨考慮拆卸外,其餘大部分接近或逾40年樓齡的屋邨現階段均無需清拆[6]

[编辑] 香港公共屋邨列表

[编辑] 全港最貴公屋排名

排名:1

  • 黃大仙下邨龍澤樓中層3室

成交價(萬元):275.5

排名:2

  • 青衣長安邨安潤樓2102室

成交價(萬元):255.0

排名:3

  • 深水埗李鄭屋邨廉潔樓2112室

成交價(萬元):250.0

排名:4

  • 青衣長安邨安湄樓2716室

成交價(萬元):250.0

排名:5

  • 深水埗李鄭屋邨禮讓樓1802室

成交價(萬元):247.0

資料: 金匯地產及利嘉閣

[编辑] 參見

[编辑] 本部参考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参考文献

  • 楊汝萬、王家英合編,《香港公營房屋五十年》,中文大學出版社,ISBN 962-441-5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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