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專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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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為香港教育系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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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專上教育亦稱香港高等教育,是指中學修業後任何不低於中學修業後的教育程度而屬專業、技術、學術性質的教育,可以說是在整個香港教育制度下最高層次的。學術範圍非常廣泛,程度亦有深淺之分,基本上課程的內容皆是專門及專業的。而根據香港相關法律,除了法定大學、法定學院、認可專上學院及職業訓練局院校外,在香港舉辦專上教育必須獲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教育局常任秘書長的批准。

目录

[编辑] 院校區分

現今在香港舉辦專上教育的機構種類很多,而單靠機構的名字是非常容易混淆,一般市民甚至該校的學生都是很難分辨的。一般人是以資助與否來區分專上教育機構,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的稱為「公立」,不受教資會資助的稱為「私立」,其實這樣區分是有所誤解的。因為不受教資會資助也可以是「公立」的。受教資會資助的八所大專院校每年也會透過聯招招收中七畢業生,因此經常被外界誤作統稱為「八所大學」甚至「八所公立大學」(其中的香港教育學院並非大學),這樣稱呼亦是不正確的。因為在香港,除非事先得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同意或香港法例已經定明,否則任何機構不能自稱大學(海外大學除外),也不能盜用各所法定大學的名稱。其實直至2006年12月19日為止,香港只有一所私立大學香港樹仁大學,而常常被外界誤稱為「私立大學」的香港公開大學,是由香港政府於1989年出資創立的,而且一直受公帑資助,及至1993年開始自負盈虧,但依然有一些不定期的資助及貸款,情況有點像香港郵政。而校監一職一直由港督或行政長官擔任,校董會主席亦須要由行政長官委任。至於香港演藝學院自創辦起一直受公帑資助。

在香港舉辦專上教育的機構大致上可以分為下列幾類:

[编辑] 法定大學

法定大學是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同意及通過,再經立法會三讀通過相關法例,成為一所受獨立法例規管的法定團體。直至現時為止,香港有八所法定大學,分別是:

[编辑] 法定學院

法定學院是指經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同意及通過,再經立法會三讀通過相關法例,成為一所受獨立法例規管的法定團體。直至現時為止,香港有兩所法定學院,分別是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教育學院

[编辑] 認可專上學院

認可專上學院是指根據香港法例第320章 《專上學院條例》註冊的專上學院。根據該條例註冊的專上學院,在香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事先批准下,可頒授學士或以上程度之學位,並在其註冊名稱中,使用以下詞語:“學院”、“大學”、“University”。目前,香港有五所認可專上學院,分別是香港樹仁大學明愛專上學院(前為明愛徐誠斌學院)、珠海學院恒生管理學院東華學院

[编辑] 職業訓練局院校

職業訓練局院校是指根據香港法例第1130章 《職業訓練局條例》,由職業訓練局營辦的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其機構成員

[编辑] 一般院校

一般院校是指根據香港法例第279章 《教育條例》成立,得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批准其舉辦專上教育,並通過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的評審後,最高可頒授副學位(如副學士高級文憑)資歷的院校。

[编辑] 中華民國(台灣)教育部立案院校

自1949年以來,曾有不少人士或機構於香港創辦高等教育院校。但因當時香港的法例所限,未能於香港註冊為高等教育院校,學歷也不受香港政府承認。因此這批院校只能依「華僑教育章程」向中華民國教育部註冊,受承認為台灣的同等學歷[1] 。這些院校在台灣多數稱為「私立xx學院」,在香港則多稱為「xx書院」,如私立能仁學院(香港能仁書院)、私立新亞研究所、私立德明學院(香港德明書院)、私立珠海大學(珠海書院)等。部份院校後來取消在台灣的登記,接受香港政府條件,成為香港政府承認的專上學院,例如浸會學院(後來升格為浸會大學)、崇基學院(後來成為香港中文大學成員書院)等。此類院校有部份已經結束,但也有部份至今繼續運作。

[编辑] 香港專上教育機構分類列表

[编辑] 法定大學(大學成立序)

以上八所大學除公開大學外,均受教資會資助

[编辑] 法定學院(學院成立序)

教育學院同樣受教資會資助

[编辑] 認可專上學院(學院註冊序)

香港法例第320章 《專上學院條例》

[编辑] 職業訓練局院校

香港法例第1130章 《職業訓練局條例》

[编辑] 一般院校(筆劃序)

香港法例第279章 《教育條例》 

[编辑] 依中華民國「華僑教育章程」註冊的香港院校

  • 私立珠海大學(珠海書院)
  • 私立能仁學院(香港能仁書院)
  • 私立新亞研究所
  • 私立華夏學院(華夏書院,曾撤回台灣教育部之註冊,目前正辦理申請恢復註冊)
  • 私立德明學院(香港德明書院)
  • 私立新亞文商學院 (約於1999-2000年由香樹輝掌管期間結束辦理,當時有部份在學學生轉往能仁書院繼續進修)

以下院校已停辦:

  • 私立信義宗學院
  • 私立逸仙學院
  • 私立廣大學院
  • 私立香江學院
  • 私立華僑工商學院
  • 私立聯大學院
  • 私立平正商學院
  • 私立清華學院
  • 私立遠東學院

[编辑] 宗教研修院校

香港法例第279章 《教育條例》

根據教育局記錄,「基督教神學院」並非根據教育條例 ( 香港法例第 279 章 ) 註冊或臨時註冊的學校。

[编辑] 已停辦的院校

  • 香港達德學院
  • 香港經緯書院(1963年聯合書院學潮導致部份教職員出走成立經緯書院,未知曾否向中華民國教育部註冊。)

[编辑] 院校升格

根據現時香港政府的政策,要升格為為一所大學,須通過三個主要步驟:

  1. 第一個主要步驟,它須獲准頒授學位。而且,在所開辦的課程中,須有七成以上為學位課程(如香港樹仁學院在開辦十個政府認可之學位課程後,方獲得正名為大學)。為確保這些學位課程達到國際認可的水平,課程必須經過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的審核。
  2. 第二個主要步驟,院校必須取得自我評審資格(或得到多個範圍的學科範圍評審資格(下稱相等資格),如香港樹仁大學)。亦即是說,該院校必須全面負責評審本身開辦的學位課程。校外評審機構會成立一個由學術界人士和評審專家組成的評審小組,評估該院校是否有自行評審的能力。院校如要取得自行評審資格(或相等資格),必須證明校內的學術環境和學術活動適宜於持續開辦和持續發展學位課程,並制訂具效率的制度和程序,以控制和保證所舉辦課程的質素。
  3. 第三個主要步驟,院校須制訂完善的內部管治架構,並通過行政及法律程序,成為一個受獨立法例規管的院校(如香港的法定大學)。若該院校已在《專上學院條例》下註冊,有關院校則可依該條例向香港政府申請使用大學名銜(如香港樹仁大學)。

[编辑] 教席名銜

世界各地的專上教育機構使用「教授名銜」的準則亦不統一,在美國,大學內的教學人員分為正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等級別,英國則分為教授、高級講師及講師。香港原本是跟隨英國制度的,現在已經改為跟隨的美國制度。不過香港制度並非完全抄襲美國制度,自己也有一定特色,包括各院校制定的獨有榮譽名銜。

香港教席名銜表(只供參考之用,不一定完全反映實際情況):

教席名銜 獲受予名銜的資格
博文講座教授 香港中文大學授予於香港中文大學講學傑出學者之榮銜,包括第一位菲爾茲獎華人得主丘成桐、第一位華人諾貝爾獎得主楊振寧等
明德教授 香港大學頒授予卓越學者的榮譽名銜,按該明德教授席捐贈者意願成立永久基金進行學術研究
講座教授 大專院校頒授予全職教學人員中擁有崇高學術地位或重大研究成就的教席名銜
榮休教授 大專院校頒授予已經退休而表現傑出的前任教授的榮譽名銜
榮譽教授 大專院校頒授予在某學術界別有傑出成就,認為他們的學術地位可堪稱為教授的榮譽名銜
教授 大專院校頒授予全職教學人員中擁有傑出教學或研究成就的教席名銜
客席教授 大專院校頒授予在某學術界別有傑出成就,在該院校擔任兼職教學人員的教席名銜
副教授 大專院校頒授予全職教學人員中擁有資深教學或研究經驗的教席名銜
助理教授 大專院校頒授予全職教學人員中擁有一定教學或研究經驗的教席名銜
首席講師 大專院校對高階全職教學人員的教席名稱
高級講師 大專院校對進階全職教學人員的教席名稱
講師 大專院校對初階全職教學人員的教席名稱
兼職講師 大專院校對初階兼職教學人員的教席名稱
導師 一般教育機構或大專院校對全職或兼職學生指導人員的教席名稱

[编辑] 參考總表

香港專上教育機構狀況總表(法定地位序及成立序):

教育機構 種類 類型 資助 評審類型 可頒授的學銜
榮譽學銜除外)
香港大學 法定大學 公立 教資會資助 具自行評審資格 依法律規定
香港中文大學 法定大學 公立 教資會資助 具自行評審資格 依法律規定
香港科技大學 法定大學 公立 教資會資助 具自行評審資格 依法律規定
香港浸會大學 法定大學 公立 教資會資助 具自行評審資格 依法律規定
香港理工大學 法定大學 公立 教資會資助 具自行評審資格 依法律規定
香港城市大學 法定大學 公立 教資會資助 具自行評審資格 依法律規定
香港公開大學 法定大學 公立 財政自給 具自行評審資格 依法律規定
嶺南大學 法定大學 公立 教資會資助 具自行評審資格 依法律規定
香港樹仁大學 認可專上學院 私立 財政自給 學科範圍評審 碩士或以下
香港演藝學院 法定學院 公立 公帑資助 學科範圍評審 碩士或以下
香港教育學院 法定學院 公立 教資會資助 具自行評審資格
(只限於師資訓練課程)
依法律規定
明愛專上學院 認可專上學院 私立 財政自給 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 榮譽學士或以下
珠海學院 認可專上學院 私立 財政自給 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 榮譽學士或以下
恒生管理學院 認可專上學院 私立 財政自給 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 榮譽學士或以下
東華學院 認可專上學院 私立 財政自給 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 榮譽學士或以下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 職業訓練局院校 公立 公帑資助 學科範圍評審 高級文憑或以下
明愛白英奇專業學校 一般院校 私立 財政自給 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 副學士或以下
香港科技專上書院 一般院校 私立 財政自給 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 副學士或以下
香港專業進修學校 一般院校 私立 財政自給 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 副學位或以下

  1. 香港共有15所可頒授學位的高等院校。[3]當中,有八所高等院校由教資會資助,其中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大學具有自行評審資格,而香港教育學院則具有自行評審師資訓練課程的資格。此外,有七所高等院校並非由教資會資助,分別是由公帑資助的香港演藝學院;財政自給的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恒生管理學院東華學院明愛專上學院
  2. 大部分由教資會資助的大專院校所開辦的專上學院都是以自負盈虧方式營運的,該等學院所開辦的大多是自資的副學位(如高級文憑副學士)課程。經由聯招招生的副學位課程則是受教資會資助的。
  3. 珠海學院的前身珠海大學1947年廣州成立,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即遷來香港並易名珠海書院2004年再以珠海學院名義成為香港的認可專上學院。但由於中華民國自遷台後一直承認珠海大學(珠海書院)的存在,並由中華民國教育部頒發學位,所以該院校也曾頒授「榮譽博士」。
  4. 香港教育學院2004年5月1日獲香港政府授予自行評審資格(只限於師資訓練課程),但至今仍然未正名為大學。
  5. 明愛徐誠斌學院2011年正式獲准開辦榮譽學士學位課程,並更名為明愛專上學院
  6. 學科範圍評審是指任何已經通過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課程評審的香港教育機構,在相關學科範圍內通過了至少兩次課程覆審,並在該學科範圍內有足夠的確認往績,便可在相關學科範圍申請“學科範圍評審”,在有效期內於指定學科範圍及資歷級別內籌辦新課程,並將所頒授的資歷登記在資歷名冊上,而毋須事先就個別課程申請評審。目前,香港共有三所教育機構獲得“學科範圍評審”資格。[4]
  7. 學科範圍評審資格等同或類似自行評審資格,但在學術範圍和時限上有所限制,並須接受定期檢討。[5]

[编辑] 未來發展

[编辑] 公立大專院校

  • 香港大學亦打算在未來10年投放100億資金,希望再提升在世界上的學術地位及排名。
  • 香港科技大學公佈大學的發展藍圖。在未來15年,科大將致力發展成全球學術先驅學府,當中包括設立高等研究院及創辦創新與科技管理學院等。
  • 2007年起,香港公開大學參與JUPAS大學聯合招生辦法)。
  • 香港教育學院正在積極爭取正名為大學,包括重組學院架構及對外招聘學者進行教育研究,以提升自身的學術地位。

[编辑] 認可專上學院

  • 香港樹仁大學現已開設該校首項通過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的碩士課程:輔導心理學社會科學碩士。
  • 明愛專上學院希望秉承前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徐誠斌的遺願,在香港設立天主教大學
  • 珠海學院爭取在2012年或以前,回復昔日珠海大學的門楣。
  • 恒生管理學院計劃擴建校園,以應付將來轉制為大學的需要。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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