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英文授課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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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英文授課中學(簡稱英中英文中學EMI學校;英文稱為English as Medium of Instruction School,意思是以英語為教學語言的學校,下稱英中),廣義上包括所有以英語為主要教學語言的中學,狹義上專指「傳統英中」,即在1997年後獲香港政府前教育署(現稱教育局)特許,可以使用英文教授中一至中三年級課程的公營中學(公營中學包括政府主辦的官立中學和非政府辦學團體主辦,但受政府資助的資助中學,在本條目內亦包括按額津貼中學,即獲政府以購買學位數量給予津貼的非牟利私立中學),及一些原本是公營中學,獲准以英文授課後改為接受直接資助的中學。一般來說,「英文授課」的定義是除了中國語文中國文學中國歷史中國及/或中文相關科目外,其它科目如數學地理歷史、綜合科學,甚至音樂家政等,均採用以英文編寫的課本和講義,課堂上教師亦以全英語向學生講課。

以往,香港約8成中學是中文授課中學(或稱母語教學中學、簡稱中中中文中學等,下稱中中),此類中學的中一至中三年級,除英文科外,其它各科均採用以中文編寫的課本和講義,課堂上教師以粵語廣州話向學生講課(中國及/或中文相關科目或會使用普通話講課),這亦是香港社會對「母語教學」的普遍定義(這個定義假定所有香港主流中學的學生的母語均為粵語廣州話,並非真正按個別學生的母語教學,也沒有提供其它方言的教學),至於中四年級及以上,則依照個別學校而定。

當「微調中學教學語言」政策於2010年9月實施後,香港的中學實際上不再二元地分為英中和中中,但坊間及傳媒仍常使用有關名詞。

目录

[编辑] 緣起

雖然香港原居民以日常使用中文華人為主,但1843年開埠後香港成為英國殖民地,由英國管治。此後長達約130年的時期裡,英文是香港唯一的法定語文(至1974年 ,中文才正式成為另一法定語文,但其地位仍遠不及英文,詳見香港語文條目),加上英文世界通行的地位,使社會普遍對英文甚為重視,對中文的重視程度就明顯較低,形成「重英輕中」的風氣,甚至在1997年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後仍然没改變(詳見香港語文)。從1950年代起,英文中學漸受學生及家長歡迎,數量亦大幅增加,至1980年代已遠遠拋離中文中學。在早期,不少英中確實是使用全英語授課,但後來隨着英中數量增加及中學教育普及化,有足夠英語能力使用全英語授課的教師出現不足,同樣,很多入讀英中的學生,亦無足夠英語能力接受全英語授課,在師生雙方的英語能力均有不足的情況下,很多英中因而不能實行全英語授課。到了1980年代,雖然全港絕大多數中學在名義上都是以英語為主要授課語言的英中,但當中大部份都只是在課本、講義、考試等書面上使用英文,課堂上教師通常以廣州話向學生講課,又或同時以英語及廣州話進行雙語教學。教育署曾指出英文中學「以中英文夾雜授課的情況甚為普遍」[1]。而當時天主教香港教區支持推行母語教學,認為此舉可更適合當時小學生的學習需要,又指出當時學生與家長有崇尚英文的心理;並有意停辦英文小學[2]

1986年開始,香港政府鼓勵中學採用母語教學,得到部份英中響應,全面或局部在校內推行。[1] 然而香港社會上的重視英文風氣已根深柢固,加上政府推行不力,甚至沒有以身作則,連其自己主辦的官立中學,也絕大部份是英中,亦沒有轉為中中的趨勢,甚至連部份1990年代才創辦的新官立中學亦是英中,所以母語教學推行得並不成功,中中並不太被家長和學生接受,故中中數量仍然偏低。在90年代初期曾有小學家長遊行抗議其直屬中學推行母語教學[3][4]

香港主權移交後,教育署1997年9月發表《中學教學語言指引》(下稱《指引》),強制公營中學在1998年新學年自中一開始推行母語教學,不過容許私立學校、直接資助學校及主要招收少數族裔的學校採用其它語言教學。有關政策受到部份“名校”本身、一些學生家長及商界人士的強烈反對,在他們的壓力下,政府作出讓步,同意批准部份中學繼續使用英文授課。當時有124所中學(通常都是學生學業成績整體較佳的)申請繼續使用英文授課,但政府只批准其中100所繼續使用英文授課,24所落選中學中,有20所上訴,[5] 其中14所在評核後獲准使用英文授課,[6] 令最後獲准使用英文授課的中學共有114所,約佔當時全港中學(約500所)的2成。沒有申請或不獲批准使用英語授課的公營中學必需遵從《指引》,由1998年新學年的中一年級起,逐步在校內推行母語教學。前教育統籌委員會主席梁錦松曾積極推動香港中學實行母語教學。

政府自1998年9月開始實施《指引》,強逼大多數英中轉為中中,在中一年級開始推行母語教學,並逐年擴展至較高班級,如希望轉為英中,必需得到當時的教育署或後來的教育統籌局或現在的教育局批准。政府文件所列出的公營英中數目並不一致,有112所[7] 及114所兩種說法。政府容許符合指定條件的中中在中四和中五年級使用英文授課,又容許所有中學自行決定中六和中七年級的教學語言。私立學校不受《指引》約束,可自行決定教學語言,而直資學校在教學語言上享有很大彈性,所以以上兩類學校即使在中一至中三年級以英語授課,在狹義上也不被列為英文授課中學,不過一些獲前教育署批准在1998年新學年繼續以全英文授課,但其後轉為直資中學的原有公營中學,仍然被視為112或114所英中之一。

[编辑] 情況

教育局批准以英文授課的公營中學,除中國語文中國文學中國歷史中國及/或中文相關科目外,其它科目均須使用以英文編寫的課本及講義,課堂上教師亦須以全英語講課。一些特殊情形可酌情處理,例如宗教科、術科、商科及工科等,以及個別學校的一些特殊情況。學校如不使用《指引》規定的教學語言授課,是為違規。

[编辑] 成為英中的條件

一所公營中學能否成為英中,除了視乎教師使用英語教學的能力及學校提供的支援措施外,更重要的是他們過往三年所收的中一新生的語文能力。教統局把全港所有小六畢業生分成三個「教學語言分組評估」組別:

  • 組別Ⅰ. 以中文或英文學習,同樣有效;
  • 組別Ⅱ. 以中文學習,更為有效;
  • 組別Ⅲ. 以中文學習更為有效,但亦可以用英文學習。

一所公營中學如要成為英中,過往三年它的中一新生以平均計必需有不少於85%的人來自組別Ⅰ或組別Ⅲ。[8]

自從1998年確立114所英中以來,一直沒有其它公營中學獲准成為新的英中。但自從2010年實施「教學語言微調政策」後,陸續有該114所英中以外的中學轉為英中,或部份班別改為英文授課。

[编辑] 相關政策的影響及批評

[编辑] 對學校的影響

對許多中學來說,最直接的影響莫過於自1998年9月開始被逼逐步轉為中中後,學校在教學及行政上需要改變,以配合新措施。由於英語依然為國際通用語言香港專上教育仍然以英文為主要授課語言以確保與世界接軌,而中文授課實施後亦令香港學生因在主要課程中缺乏接觸英語而導致英語能力下降[9],家長普遍希望其子女能入讀英中。而且早在未有《指引》前,該112或114所英文中學,大部份亦是學生學業成績較佳的學校,學校的教學成績加上英文中學的缺乏,使所以大部份升中一學生及其家長都心儀該批英中。在中學派位制度下,大部份學業成績較優秀的學生都被該批英中取錄,令其它被逼從英中轉為中中的中學出現新生質素下降的現象。加上香港出生率低迷,適齡升中學生人數減少,令中中的收生狀況更見雪上加霜,一些更因收生不足被逼減少班數甚至停辦。

部份英中的校名,含有「英文」兩字,在《指引》下被逼轉為中中後,當中有部份把校名中的「英文」兩字刪除,部份卻仍然自稱英文學校,例如慈幼英文學校(中學部)聖若瑟英文中學

公營英文中學如果在《指引》實施前採用「非平衡班級結構」(即中一級班數和中四級班數不同,但通常是中四級班數較中一級班數少,意味有部份學生需在升中四時離校),如情況許可,須改為「平衡班級結構」(中一及中四的班數相同)。[10]

[编辑] 標籤效應及分化

由於前述重英輕中風氣,家長普遍希望其子女能入讀英中,但《指引》令全港大部份公營中學被逼轉為中中,英中學額因而大幅減少,在求過於供下,英中學額十分搶手。加上該112或114所英中,普遍都是學生學業成績較佳的,故社會上普遍批評有關政策導致階級分化,使獲標籤為“EMI學校”的中學有如被抬高身價,儼然如官方欽定的名校,變相貶低其它被逼轉為中中的中學,亦予人母語教學是次等學生教育的感覺,造成「標籤效應」,打擊中中的校譽及中中學生的自信心。[11]

此外,還有一個不成文慣例:如果一所中學,由中中轉為英中,會稱為「上車」,反之由英中轉為中中,則稱為「落車」或「下車」,亦有明顯褒英貶中的意識。

[编辑] 直資中學

由於直接資助中學在教學語言上享有很大彈性,有些中學為了所有年級均以英文授課,故轉為由政府按學生人數資助的直資學校。因《指引》使公營英中學額大幅減少,一些不獲公營英中錄取的學生,如其家長堅持子女須自中一級開始接受英文授課,往往選擇安排子女入讀直資英中。由於政府容許直資學校另外向學生收取學費,所以學生如入讀收費的直資學校,家長的開支會增加。

[编辑] 英中的性別失衡

香港的小學升中一派位制度主要按照學生小學階段的成績及意願去分配中學學位。由於香港小學女生的學業成績普遍勝過同級男生,加上升中派位較重視女生佔有優勢的語文科目,故前教育署在為小學畢業生作中一派位工作時,把男生及女生分開處理。但高等法院2001年裁定此種做法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前教育署因此不能在中一派位時把男生及女生分開處理,此後前教育署(或後來的教育統籌局或現在的教育局)把男女生合併派位,結果造成女生較易獲派首選中學,亦由於大部份升中一學生及其家長都以英中為首選,令不少男女校英中出現性別失衡的現象,女生人數遠多於男生。[12] 即使把全男校及全女校英中計算在內,全港中一至中三年級英中學生的男女比例,女生仍明顯較男生高。此現象對將來男女生升學及就業,以至對香港未來兩性關係及社會發展的影響,尚有待觀察。

[编辑] 英中學額的地區性差異

香港各分區的英中中一學額數目,並非按照每區學生數目平均分配,例如在2006年灣仔區只有15萬人口,已有8所英中,反觀西貢區有40多萬人口,卻只得1所英中,離島區更完全無英中。政府沒有根據各區適齡學生人數來調整各區的公營英中數目,只是以改變各中學校網的跨區學額來應付。不少學生為了入讀英中,須要到區外中學上課。另外即使加入跨區學額,一些校網的英中學額比例仍嚴重偏低,因此學生的所屬校網可大大影響其入讀英中的機會,形成不公平。[13] 不過各公營英中通常有少量不受校網限制的自行收生(非統一派位)學額,學生亦可選擇入讀自行收生的直資英文中學。

[编辑] 對推行母語教學的影響

政府一方面聲稱鼓勵中學推行母語教學,更強逼大部份中學轉為中中,但另一方面卻仍批准學生學業成續普遍較佳的114所英中保留英文授課,當中甚至有一定數量是政府自己主辦的官立中學,而且不少政府高官的子孫,所就讀的都不是本地中文中學,相反更是全英語環境的國際學校或外地學校,因此有批評指政府在推行母語教學上沒有以身作則,進一步削弱鼓勵母語教學的說服力和香港社會對母語教學的信心。同時大部份學生成績較佳的公營中學選擇保留英文授課,變相減少優質中中數量及把中中標籤成次等。

[编辑] 教學語言對學生成績的影響

首批在《中學教學語言指引》實施後入讀中一的學生在2003年應考會考。在該年會考成績發放後,當時的教育統籌局宣稱「以母語授課的學校差不多在所有主要科目的合格率均見上升」,不過「在英文科方面,能力最高的百分之十學生,其合格率錄得升幅,其餘學生的成績則有下降情況」。[14] 教統局根據中文中學在2002年至05年四屆中學會考的表現,認為中文中學的會考成績持續進步,「母語教學已取得明顯成效」,同時指出2005年中中考生在英文科的合格率較2002年為佳,而英中考生在物理、化學及生物科的整體表現較2002年遜色。[15]

[编辑] 社會上的爭議

母語教學這議題在香港一直極具爭議性。贊成者認為母語(即第一語言)教學能使學生以最熟悉的語言學習及理解課程內容,會遠較使用英語學習有效,而個別英文能力弱的學生,更不用只因英文能力弱,而失去學習及理解其它科目知識的機會,而且現時世界上有很多發達國家和地區以母語教學,足以證明母語教學成功可行,並指香港是只因曾受英國殖民地統治,並不是因為英語是國際通用語言,才出現英文教學此情況。香港主權已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香港人教師應以中文教授香港人學生才合理,故理應實行中文教學。

然而反對者則認為現時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美國英國加拿大紐西蘭澳大利亞愛爾蘭均普遍實行英語教學(其中愛爾蘭的國家語言是愛爾蘭蓋爾語,不是英語)。加上英語是世界上73個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官方語言,是現時國際金融貿易航運、學術交流、旅遊國際通用語言。香港的專上教育商業社會法律界等均以英語作為主要授課或工作語言,母語教學令學生接觸英語的機會大減,例如2006年第一屆接受母語教學學生應考高級程度會考,該考試的英文科整體合格率創了11年新低。持續下降的英語水平將會令香港難以維持國際金融中心和貿易中轉站的地位,而英語能力弱的學生升學亦較其他學生困難。因此,站在學生升學的角度上來說,英語學習是必須的。

此議題至今仍具爭議性,沒有普遍共識。

[编辑] 教學語言微調政策

2008年2月,教育局局長孫明揚向傳媒透露政府將會改變已推行10年的母語教學政策,有條件地容許中學自行決定教學語言[16][17][18]。孫明揚在6月透露新政策的初步方案,一間中學的某班如果有八成半或以上學生適合以英語授課,該班可採用英語授課,同時容許中文班將四分一課時以英語授課。新方案估計可使全港一半中學開設英文班,但可能有公營英中因沒有足夠學生適合以英語授課而被逼開設中文班。有人批評新方案不能消除英中/中中的標籤效應,學校的英文班數目會成為新標籤。[19] 孫其後澄清政府仍在徵詢意見,暫時未有定案。2009年5月,教育局正式訂定《微調中學教學語言》安排,於2010年9月開始在中一實施。立法會資料摘要指出[20],「『前列40%』的中一新生平均比例達到一班學生人數的85%(按2010年中一派位每班34名學生計算,即34人當中有29人),該校便可全權酌情決定有關班別的教學語言安排。」意味著只要在中一收生一班中有29人合乎這個要求,學校即可開設英文班。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參考資料

  1. ^ 1.0 1.1 立法局教育事務委員會資料文件(1996-97年度),香港立法會。
  2. ^ 「天主教社會傳播處主任昨表示 天主教港教區私立小學 正向教署申請轉為津校 決定停辦私立小學及英文小學」,《大公報》,1982年6月5日,p.6。
  3. ^ 《鏗鏘集-百年樹人(四)》香港電台電視部,1997年9月22日。
  4. ^ [1] [2],《鏗鏘集-百年樹人(四)》片段
  5. ^ 教育事務委員會資料文件(1997—98年度),香港立法會。
  6. ^ 《兩文三語是政府既定政策》,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13-3-1998。
  7. ^ 《中中學生英語水平顯著提升》,香港政府新聞網,10-8-2004。
  8. ^ 《需要考慮那些主要因素?》,香港教育統籌局。
  9. ^ Joseph, John E.. English in Hong Kong:Emergency and Decline. United Kingdom: Department of Applied Linguistics, University of Edinburgh. 
  10. ^ 《如何實施?》,香港教育統籌局。
  11. ^ 黃英琦,《不能再有標籤效應》,11-8-2003。
  12. ^ 《男女比例失衡 源於混合派位》,香港《文匯報》,8-7-2006。
  13. ^ 《英中學額少 逾三成學生被埋沒》,香港《蘋果日報》,15-3-2008。
  14. ^ 《中文中學主要科目合格率見上升》,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5-8-2003。
  15. ^ 《中中生會考及格比率上升》,香港政府新聞網,9-8-2005。
  16. ^ 《十年浩劫母語教學玩完》,《東方日報》,23-2-2008。
  17. ^ 《鏗鏘集-各師各法》香港電台電視部,2008年4月27日。
  18. ^ [3] [4],《鏗鏘集-各師各法》片段
  19. ^ 《10年母語教學玩完 不再有中中英中 學校標籤鬥多英文班》,香港《太陽報》,7-6-2008。
  20. ^ 立法會資料摘要:《微調中學教學語言》(檔案編號:EDB(ECP)48/02(N))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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