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
警務處處長(Commissioner of Police,CP) 俗稱「一哥」,是香港警察職級中最高級憲委級職級。階級位於警務處副處長之上,為香港警務處最高級人員。香港警務處及其他正規或輔助性的紀律部隊都是保安局轄下的部門,警務處處長的頂頭上司為保安局局長,現任局長為李少光。於香港回歸後,警務處處長為香港政府主要官員,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在香港政府憲報中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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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徽章衣飾
警務處處長的襯衣為白色,肩章以英国陆军上将军衔标志为蓝本,為一枚雙杖嘉禾花、一枚市花嘉禾花及一枚軍星,領章為葉片紋,警帽有雙條葉片邊飾,權杖一枝。
[编辑] 歷史
香港警察職級乃參考自英國警銜,英國警銜則參考自英國軍銜,一般分為將軍、校尉、士官以及兵的職級。警務處處長為上將職級。
[编辑] 歷任首長
因早年香港政府每次負責翻譯的人選皆不同,警察部門首長的中文官方譯名均有所不同。政府檔案中曾出現的中文譯名包括總緝捕官、總差役和香港差頭等等;時至1909年,官方名稱首次定為香港巡警道,1917年改稱為警察司,1930年改為警察總監,並於1933年一度改為公安局長。直至1935年,正式改為警務處處長,並且一直沿用至今天。[1]
- 總裁判司(Chief Magistrate)(兼任差頭、總差役、總緝捕官 Chief of Police)
- 警察隊長(Captain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
- 公安局長
- 警務處處長(Commissioner of Police)
- 警務處處長
- 辛士誠(C H Sansom)(1945年─1946年)
- 麥景陶(Duncan William MacIntosh)(1946年─1954年) 警察風笛隊的禮服的格子長褲格子便屬於麥景陶的蘇格蘭家族。
- 麥士維(Arthur Crawford Maxwell)(1953年─1959年)
- 伊輔(Henry Wylde Edwards Heath)(1959年─1966年)
- 戴磊華(前譯邰華)(E. Tyrer)(1966年-1967年)
- 伊達善(Edward Caston Eates)(1967年─1969年)
- 薛畿輔(Charles Payne Sutcliffe)(1969年─1974年)
- 施禮榮(Brian Francis Patrick Selvin)(1974年─1979年)
- 韓義理(Robert Thomas Mitchell Henry)(1979年─1985年)
- 顏理國(Raymond Harry Anning)(1985年4月15日─1989年12月1日)
- 李君夏(1989年12月2日─1994年12月)
- 許淇安(1994年12月─2001年1月1日)
- 曾蔭培(2001年1月2日─2003年12月9日)
- 李明逵(2003年12月10日─2007年1月15日)
- 鄧竟成(2007年1月16日─2011年1月10日)
- 曾偉雄(2011年1月11日─)
[编辑] 俗稱由來
於世界大戰前,香港人口較少,屬殖民地管治模式,英國派駐香港的行政長官為總督,負責行使英國所制定的政策,由他發出行政命令。當時候的政府,結構非常精簡。對下擁有最大權力的第2號人物,為治安首長 (後演變至今的保安局局長),管理範圍包括領導警察、出入境事務、海關、消防和監獄管理及囚犯更生等等,並且執行所有一切與香港治安相關的行政以及命令。
[编辑] 一號車牌
香港首批政府官員的車輛車牌號碼,可以參考到各人的重要性排列位置。在香港,於1907年共有6輛汽車登記。當時候,香港車輛註冊號牌由警察司(即現今的警務處處長)負責登記。
- 皇冠徽章──總督;第一位於香港使用汽車的總督是梅含理爵士,他於1912年改以汽車代步。升任總督前,梅含理於1893至1901年間曾經出任警察司,兼任消防隊監督(即現今的消防處處長)。
- 1號車牌──治安首長(架構改革後,正名為警務處處長,及後再設回保安司(即現今的保安局局長),以管理所有香港紀律部隊)
- 2號車牌──財政司(即現今的財政司司長〉,財政司改用 FS 車牌後,2號車牌被王明維於1993年2月27日以950萬港元投得。
- 3號車牌──周錫年爵士,華人代表,於1983年9月地產商人鄭公時以103萬港元投得,他認為“3”有“三三不盡”之意。
- 4號車牌──醫務處處長(即現今的衛生署署長〉,現為趙世曾擁有,于1978年以14.7萬港元投得。
- 5號車牌──由一位梁姓女士,代表一位不詳的商人,在1993年以250萬港元投得。
- 6號車牌──為邵逸夫(六叔)擁有,于1978年以330,000港元投得。
- 7號車牌──原為已故輔警總監曹峻安擁有,曹去世後,香港運輸署遂收回拍賣,香植球於1989年1月以480萬港元投得。
- 8號車牌──羅定邦於1988年2月以500萬港元投得。
- 9號車牌──原為鄧肇堅擁有,杨受成於1994年3月19日以1,300万港元投得,該价格是當時历来香港最高的投標纪录,也曾經一度是全球最昂贵的。
- 10號車牌──工務司司長(即現今的勞工處處長),現為容永道擁有。[2]
除1號車牌外,各司長的無字頭車牌均已經售予私人擁有,就應否出售1號車牌的問題,曾經一度引起公眾議論,時任警務處處長李君夏表示,出售1號車牌有違警隊傳統,並且打擊警隊士氣,他強烈抗拒出售之。後期的警務處處長李明逵亦表示,1號車牌不是給警務處處長,是香港市民認為維持治安的警隊最為重要,是給警隊的。他認為如果警隊表現不好,有20個1號車牌亦沒有用處。故此他贊成保留,認為可以作為對警察的一種鞭策。[3]
[编辑] 相關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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