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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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學院
Hong Kong Police College

香港警察學院校徽
創校 1948年設立香港警察訓練學校

2006年升格為香港警察學院

類型 政府成立
校長 卓振賢
所在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
警察總部警政大樓20樓
校園 市區
系所院 7中心
香港警察學院網站

香港警察學院(Hong Kong Police College),是香港警務處轄下的警察培訓機構,前身為具有1948年成立的香港警察訓練學校(Hong Kong Police Training School)。

目录

[编辑] 歷史

香港警務處訓練部在2002年3月公佈「探討建立警察學院,成為一所卓越警察訓練中心」可行性研究,提出改善警隊培訓的計劃,建議重組警隊訓練部的組織架構,並與本地大學教育機構合作,成立香港警察學院。2005年10月,警隊與香港公開大學簽署合約,在學警基礎訓練課程共同開辦社會科學和警務心理學相關課程[1]。經過數年籌備,香港警察學院於2006年1月1日成立。

警察學院為所有學員提供不僅的警察職業訓練,亦提供警政心理學警政社會學的單元,加強犯罪心理學、壓力管理、衝突管理、社區警務、警政與操守、心理學理論及運用等課程,以深化在職業訓練的實務知識和技巧。學員在訓練期間,可獲准使用公開大學圖書館設施,畢業後可獲公開大學頒發「執法及保安管理證書」,並可報讀公開大學開辦的其他深造課程及更高學歷,藉此鼓勵警員持續進修。

[编辑] 簡述

警察學院共有近六百名教職員及一千多名學員,在同一時間有超過三十種不同的訓練課程在進行中。

警察學院提供各門各類的課程,為警員提供完善的訓練。除了各類知識性課程外,警隊亦非常重視警員體能,以維持高質素的服務,因此,所有職級都須接受嚴格的體能訓練。

男女警員在課室所學到的一切,無論是器械、紀律,或是師長的經驗,對學警們都極為重要,因為從中能學到各種技能,用以執行其富挑戰性的職務。

其實學警畢業後,日後還要接受其他訓練。警隊同時亦為交通部、水警及其他單位提供深造課程,務求使警隊服務精益求精。

當學員完成所有訓練後便是結業禮,之後學警便迎接新的階段:正式執行警務工作。

[编辑] 架構

基礎訓練中心屬下的槍械訓練科設有13個靶場、34個小型靶場及3個戰術訓練場,供警員進行槍械訓練。圖為東九龍行動基地室內靶場大樓
基礎訓練中心屬下的槍械訓練科設有13個靶場、34個小型靶場及3個戰術訓練場,供警員進行槍械訓練。圖為東九龍行動基地室內靶場大樓
位於粉嶺芬園的警察駕駛及交通訓練科
位於粉嶺芬園的警察駕駛及交通訓練科

目前,香港警察學院由5個中心組成:

  • 基礎訓練中心
    • 前身為警察訓練學校,為所有警員及督察提供入職訓練,並為在職人員提供刑事調查、槍械和戰術、警察駕駛和交通職務訓練,並且簽發和管理警隊內的政府駕駛許可證。此外,中心亦負責監督警察樂隊的運作。
  • 專業發展學習中心
    • 前身為訓練部高級訓練科。主要職務是提供各類指揮課程,包括警長及警署警長晉升課程及學警的發展培訓課程,亦提供與警務行動有關的資訊科技應用訓練,如刑事情報管理、高科技刑事調查、資訊及電腦系統訓練等專業課程。此外,中心亦負責舉辦有關警隊領導和管理的本地及海外訓練課程,以及海外和內地的培訓合作事宜[2]
  • 學習發展支援中心
    • 為警隊內部提供學習及發展支援服務,包括訓練諮詢、課程設計和檢討、培訓質素、考試和評核、培訓計劃、培訓科技支援等範疇的服務,並通過學術機構的認可和持續發展,推動警隊終身學習的文化。
  • 研究中心
    • 致力提升和鞏固警隊的研究能力,以便警隊能繼續向市民提供優質的服務。中心還負責與專業研究機構建立聯繫,發展和加強策略夥伴及合作關係,以期進一步改善向警隊提供的研究服務的質素與涵蓋範圍。此外,中心亦負責監督警隊圖書館的運作。
  • 學院行政中心
    • 致力全面提供富效益的高效率行政支援服務。中心負責對學院內的人力和財務資源調配事宜,進行整體規劃及管理,並負責有效地編製財政預算、控制開支及採購物料/服務。

[编辑] 校區及主要設施

[编辑] 參見

[编辑] 参考文献

  1. ^ 與香港公開大學結成夥伴 為學警提供基礎訓練課程,《警聲》第811期,2005年11月9日
  2. ^ 香港警察學院系列(I),《警聲》第813期,2005年12月7日

視聽資料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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