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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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處
Hong Kong Police Force
部門資料
處長 鄧竟成
副處長 任達榮曾偉雄
成立年份 1844年
所屬部門 保安局
總部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
警察總部

香港警務處(簡稱警務處英語Hong Kong Police Force,HKPF)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局轄下的紀律部門香港主權移交前的港英警察部門成立於1844年5月1日,最初稱為香港警察隊。香港第一間警察局名為中央警署,在1845年建於荷李活道太平山區差館上街。在1967年香港發生暴動後,英女皇為表揚警隊為防暴作出的貢獻,在1969年賜予「皇家」二字成為皇家香港警察隊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警察部門改用現名,香港警務處處長更成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主要官員之一,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現任香港警務處處長為鄧竟成

由於香港警察擁有超過160年的專業警治經驗和良好的規劃根基,加上嚴謹的法治和處理案件的效率,於60年代始被外界讚譽為「亞洲最佳警隊」,且是世界公認為最優秀的警隊之一。近年有自美國英國聯合申辦的統計調查,並根據世界各地警隊的總體進行細項評分。其統計針對於各地警隊總體之質素,包括當地治安效率破案速度裝備廉潔專業知識語言水平等項目以作出評估,結果香港警隊被評以全亞洲首位,亦為世界首列。另外,於2008年一項由政治及經濟風險評估顧問公司進行的調查顯示,就以亞洲各地警隊相關部門作出比較,結果得出香港亞洲主要地區中擁有最優秀的警隊。該調查同時顯示,香港警隊備受尊重且在維持治安上表現出色,讓居於香港的人士能在公眾安全治安良好的環境下安居樂業。另外,香港警務處轄下的船隊共有近170艘巡邏警輪及其他警用船艇,亦為世界上最大規模的警察水師。[1][2][3]

目录

[编辑] 歷史

1906年中區警署舉行的檢閱儀式,印籍及華籍警員一同受閱。

[编辑] 開埠初期

1841年1月26日英國海軍西營盤登陸香港島。英國最高代表查理士·義律2月2日向香港居民頒發兩條法令:中國人繼續使用中國律法及習慣,惟一切酷刑應予廢除;非中國人則以英國法律審判。為了執行這些法例,義律在4月30日委任威廉·堅偉上尉為首席裁判司,並委派他成立警隊。1844年5月1日,警隊根據《香港法例》第5號條例正式成立,初期編制為35人。

1845年3月,原倫敦警隊警司查理士·梅理(Charles May)抵港,成為殖民地警隊正式成立後的首位總長。他以愛爾蘭警隊的制度為藍本,建立了一支171人的警隊,在中區香港仔及偏遠的赤柱興建警署,並嘗試招聘質素更佳的警察。警隊於早期的工作範圍非常廣泛,除負責治安外,還負責消防人口出入境登記、簽發牌照等。

到了1862年英國取得九龍半島後,香港總人口急速澎漲至12萬人,當局隨即嚴格地重組警隊,實施嚴明的紀律,從孟買本地步兵團聘請退役軍人加入服務,並全面增加警察的薪金,以提高士氣和工作表現。到了1870年代,警隊已得到革新,並有效地運作。警隊已清除腐敗無能份子,並聘用了更多華人,又從愛丁堡警隊招聘一些健壯的蘇格蘭人來港服務。1893年,時值33歲的梅含理出掌警隊,他設立了警察學院,規例規定每一個新聘警員必須在該學校接受訓練

隨著發展,警隊於1920年代成立刑事調查部,1930年成立衝鋒隊,以處理嚴重罪案及小型騷亂。當時,警隊亦成立了屬兼職性質的警察後備軍及特別警察。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許多外籍警官離港參軍。在這段期間,政府召集平民加入警隊,共有352人經過宣誓儀式,被委任為特別警隊,組成特別後備警隊,並依其國籍,分別編成英印籍、華籍與葡籍三個大隊。他們成為了工作繁重的正規部隊的有力後援。為了加強警力,警隊在遙遠的山東省招募人手,在山東省威海衛港口簽訂僱用合約。他們體魄健碩,備受重用;警方遂成立一支特別的警察隊。而在海上,警隊則於是在近岸航行的船隻上派駐一支主要由白俄羅斯人組成的特別隊伍,以設海防。

早期警隊面對搶劫、賭博、綁票及海盜等嚴重治安問題,警隊需由大英帝國各地招募警員。到了1920年代,香港警察的編章編號前分別加上英文字母,方便識別警察來自的地區:A代表歐洲裔(主要是英國);B代表從印度招募的印裔(主要為旁遮普邦錫克教徒);C代表本地招募,說粵語廣東人;D代表從山東威海招募的山東人(即香港魯警);後來再加上E,代表從俄羅斯抵達的白俄[4]。不同各區的警察配戴的警帽亦有所不同,歐洲警察使用在頭頂有尖刺的頭盔(後來改為平頂帽);印度警察依照傳統用布包頭;中國警察則使用圓錐狀的竹帽(後來亦改為平顶帽)。警員夏天制服是深綠色的,(後改為淺綠的卡奇色Khaki Colour),冬天則為深藍色的呢料。警員之間的通訊要靠吹銀笛。故此,當時香港有一條十分流行的順口溜,傳神的描述警察形象:

ABCD,大頭綠衣。捉唔到賊,吹BB。

註:「捉唔到賊,吹BB」意為:抓不到賊,不停吹銀笛子
1954年穿著夏季獵式制服的警長。這款警隊日常制服(短褲除外)一直沿用至2004年才被新制服所取代

[编辑] 現代化與挑戰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警隊進行重組,大量海內外退役軍人加入警隊,在1946年,麥景陶出任警務處處長,他向港英政府爭取增加各級警務人員的薪金及改善他們的工作條件。當時軍器廠街的新警察總部正在興建中,應徵加警隊人數以千計,當中很多是退役外籍軍人或其他殖民地警隊的老手。及後,警隊於邊境興建了一座座警崗,40年後人們仍稱這些警崗為「麥景陶教堂」。

加上警察訓練學校於1948年成立,提高了警隊的執法與準軍事行動的能力。1956年10月10日發生雙十暴動後,警隊在1958年成立了警察訓練分遣隊,負責維持香港的內部安全,為警隊提供一支常設的緊急事故後備軍,薛畿輔處長更改警務人員的職級結構,以打擊貪污。最基本的改變是由大批年輕的非憲委人員擔任警署警長的新職級,從高級警長的手中取回行動工作和職位調派的直接控制。此外,經過一次全面檢討後,薪酬方面也有普遍的提高。

戰後,警隊亦開始招募女警擔任後勤支援工作,首期受訓的女警於1951年畢業[5]。警察後備軍與特別警察則於1959年合併為香港輔助警察隊[6]1967年香港左派受文化大革命的感召發動持續半年的六七暴動,警隊嚴陣以待,多次驅散及搜捕示威者。1968年改組為警察機動部隊1969年,英女皇伊利莎伯二世為表揚警隊成功平息六七暴動,授予香港警隊及輔警「皇家」稱號,警隊更名為皇家香港警察(Royal Hong Kong Police Force,英文簡稱RHKP),成為英聯邦5支擁有皇家稱號的警隊之一,並由雅麗珊郡主出任正規警隊和輔警的榮譽總監。

19501960年代的香港警察,與其他港英政府部門一樣,曾經都是貪污的溫床。當時不單是部分警員只作零星的貪污,而是相當部份的警員及警官,成群的與黑社會勾結,建立「包娼庇賭」的地下秩序。政府多次成立打擊貪污的部門,包括在警隊下設立反貪污部,但都未能根治貪污。最後香港政府在1974年成立獨立於警隊外的廉政公署,嚴厲打擊政府及警隊內的貪污。1977年警隊內部不滿廉政公署的調查手法,觸發警員衝擊廉署總部的事件。最後港督宣佈特赧,對1977年前發生較輕的貪污罪行不予追究,警廉衝突才得到平息。事後,警隊接納調查委員會建議而成立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以改善警隊管理層與員佐級人員之間的內部溝通,並提升警員的待遇與福利。警隊在1970年代開始致力改善警民關係,投訴警察組於1973年成立,警察公共關係科轄下的青少年組織-少年警訊1974年成立。

[编辑] 主權移交前後

隨著香港主權移交,警隊在1980年代逐步落實本地化,首任華人警務處處長李君夏1989年履新。警隊於1995年成立野外巡邏支隊,接管駐港英軍的邊境治安工作,而過去負責監控敏感情報及反滲透工作的部門-政治部則於1995年解散,要人保護及反恐等內部治安工作則交由行動處屬下的不同部門負責。

截止2007年5月1日,警隊的編制為27063名紀律人員,其中13.7%為女性,另有4749名文職人員。此外,屬兼職編制的輔警3847名(截至2007年3月31日)[7]。現時警隊負責香港本地陸地及海港治安、交通執法以及巡邏與中國接壤的邊境禁區。此外,警隊亦負責辦理社團、舞獅、槍械牌照及集會活動等申請。

[编辑] 歷任首長[8]

皇家香港警察隊徽章(1969年1997年

[编辑] 組織結構

衝鋒車
交通部警員
水警輪
爆炸品處理組警車
尖沙咀天星小輪辦事處(已遷移)
尖沙咀鐘樓警察社區聯絡處

[编辑] 甲部門(行動處)

  • 行動部
    • 行動科
      • 行動組
      • 反恐怖活動及內部保安組
      • 重點及搜查組(警犬隊負責協助)
    • 警察機動部隊
    • 爆炸品處理組
  • 警察總區(包括港島、東九龍、西九龍、新界南、新界北及水警共六個總區)
    • 陸上總區
      • 行動部
        • 指揮及控制中心
        • 衝鋒隊
          • 警犬隊
        • 警察機動部隊大隊
      • 行政部
      • 刑事偵緝部
      • 交通部
    • 水警總區
      • 行動科
      • 行政科
      • 支援科
  • 支援部
    • 支援科
      • 策劃行動課
      • 總務課
      • 運輸課
      • 警隊資料及公開資料統籌組
      • 警察牌照課
    • 警察公共關係科
      • 社區關係科
      • 新聞及宣傳科
    • 交通總部
      • 交通管理科
      • 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科
      • 行政

[编辑] 乙部門(刑事及保安處)

[编辑] 丙部門(人事及訓練處)

  • 人事部
    • 人事管理科
      • 職業管理課
      • 招募課
    • 職員關係及服務條件科
      • 職員關係課
      • 服務條件及支援課
    • 人事服務科
      • 行政及支援組
      • 膳食、會所、體育及康樂組
      • 福利服務組
      • 心理服務組
  • 香港警察學院
    • 基礎訓練中心
    • 專業發展學習中心
    • 學習發展支援中心
    • 研究中心
    • 學院行政中心

[编辑] 丁部門(監管處)

  • 資訊系統部
    • 資訊系統部總部
    • 業務服務課
    • 通訊科
    • 資訊應用科
  • 服務質素監察部
    • 工作表現檢討科
    • 研究及監察科
    • 投訴及內部調查科:負責調查對警務人員及在警隊工作的文職人員的投訴。

[编辑] 戊部門(財務、政務及策劃處)

  • 政務部
    • 人事及總務科
    • 編制及文職人員關係科
  • 財務部
    • 財務科
    • 內部核數科
    • 物料統籌科
  • 策劃及發展部

[编辑] 警察總部

位於香港島灣仔軍器廠街的警政大樓建築群

1864年,位於荷李活道雲咸街交界的中區警署建成,成為香港警務處首個總部。雖然在1910年代1920年代多次進行擴建工程,但仍無法滿足的發展需要。戰後初期,警察總部改設於干諾道中東方行

1950年代,政府撥出灣仔軍器廠街的新填海土地供警務處興建新總部,以取代中區警署。警察總部先後經歷幾次擴建,堅偉大樓(Caine House,紀念香港警隊創辦人威廉堅)率先於1952年建成,而樓高20層的梅理大樓(May House,紀念首任香港警察司查理士·梅理)於1973年落成。直到1987年,警隊拆卸警察總部內的已婚警員宿舍,推動「軍器廠街警察總部範圍發展計劃」分兩期興建警政大樓警政大樓西翼,於1990年1997年建成啟用。由於翻新日漸老化的梅理大樓,不附合成本效益,當局遂即於1998年3月決定於2002年清拆梅理大樓重建為一座綜合大樓,與1990年代落成的兩座警政大樓組成警察總部[13]

隨著新建的警政大樓主樓於2005年3月12日正式啟用,1990年落成的警政大樓正式易名為警政大樓東翼。重整後,警政大樓作為警察總部各主要單位使用的高座辦公大樓;警政大樓西翼作為中區總部及中區分區警署使用的中座辦公大樓;警政大樓東翼則作為警察總部其他單位的辦公大樓[14];原有的堅偉大樓在重建前則闢作港島總區及港島衝鋒隊總部。

[编辑] 警隊總區

為了執行日常的警務工作,警隊以警區作為指揮結構的基礎,全港劃為6個總區,下設區及分區。各總區指揮官在日常警務工作上享有完全的自主權,並負責實行總部所制定的政策和工作重點。警察總部對各區作出行動支援提供資源,例如總區重案組、警察機動部隊大隊、衝鋒隊及總區轄下各個交通組,由總區指揮官根據當區的需要及行動職務決定如何分配。

全港23個警區均設有警署,提供24小時的前線服務,負責執行警務工作。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負責監控總區及區的資源調配,警務人員可透過巡邏通訊器系統,與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保持聯繫,利用姓名索引系統、第三代車輛牌照及駕駛執照綜合資料電腦系統等相關警務系統獲取所需資訊[15]

[编辑] 警察級別

[编辑] 現有級別(括號內為俗稱)

外國旅客向警長問路

憲委級

  • 處長 (CP) (一哥,因其座駕的車牌號碼是1號)
  • 副處長 (DCP)
  • 高級助理處長 (SACP)
  • 助理處長 (ACP) (水泡)
  • 總警司 (CSP)
  • 高級警司 (SSP)
  • 警司 (SP) (風車)

督察級

  • 總督察 (CIP) (總幫/三粒花)
  • 高級督察 (SIP) (大幫/兩粒一瓣)
  • 督察 (IP) (幫辦/兩粒花)
  • 見習督察 (PI) (豬仔幫/朱粒/一粒花)

員佐級

  • 警署警長 (SSGT) (示沙/雞仔餅/咩渣/師傅)
  • 警長 (SGT) (沙展/三柴)
  • 高級警員 (SPC) (回力刀/一柴)
  • 警員 (PC) (散仔/老散/豬仔)

[编辑] 已取消級別

  • 助理警司
  • 副督察 (Sub-Inspector)
  • 刑事偵緝總警長-探長/華探長 (如華人擔任) (Detective Sergeant Major)
  • 總警長 (Sergeant Major)(新郎哥/總咩渣)
  • 高級警長 (Staff Sergeant)(新郎哥/三條半/咩渣)
  • 警目 (Corporal) (兩柴)
香港警務處警察階級
憲委級處長 | 副處長 | 高級助理處長 | 助理處長 | 總警司 | 高級警司 | 警司
督察:總督察 | 高級督察 | 督察 | 見習督察
非委任級:警署警長 | 警長
警員:高級警員 | 警員
已取消:助理警司 | 副督察 | 總華探長 | 探長 | 總警長 | 高級警長 | 警目


請參見 警隊架構

[编辑] 福利及待遇

警務處在2008年教育及職業博覽的招聘攤位
  • 警務處處長會獲編配官邸,官邸位於香港島馬己仙峽道50號。
  • 警務處處長坐駕的專用車牌是 1

至於一般警員方面,自1974年廉政公署成立後,警隊為減低貪污情況,不斷提高警隊月薪。現時,只要完成中五便可投考警員,的起薪點在一萬六千元左右,比需要同等學歷一般香港辦公室保安等等私人機構的八千元左右的薪酬高出一倍。而督察級人員的起薪點在三萬元左右。

[编辑] 工作時間

每日工作時數為8小時45分鐘(包括:吃飯、茶點、休息在內),若超時工作或在公眾假期工作,可申請補時上班。

[编辑] 職位與薪酬

處長(警務人員薪級59點)

202,000港元(頂薪點)

副處長(警務人員薪級58點)

166,900港元→172,000港元(頂薪點)

高級助理處長(警務人員薪級57點)

142,700港元→146,950港元→151,200港元(頂薪點)

助理處長(警務人員薪級56點)

122,700港元→126,500港元→130,300港元(頂薪點)

總警司(警務人員薪級55點)

106,400港元→109,700港元→113,150港元(頂薪點)

高級警司(警務人員薪級52至54點)

89,995港元→93,765港元→97,545港元(頂薪點)

警司(警務人員薪級48至51點)

77,625港元→80,430港元→83,420港元→86,630港元(頂薪點)

總督察(警務人員薪級42至47點)

62,225港元→64,585港元→66,985港元→69,540港元→72,135港元→74,845港元(頂薪點)

督察/高級督察(警務人員薪級23至41點)

  • 學位及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試卷合格(一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
31,285港元至59,885港元(頂薪點)
  • 學位/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文憑
30,370港元至59,885港元(頂薪點)
  • 預科畢業
29,460港元至59,885港元(頂薪點)

警署警長(警務人員薪級21至29點)

28,065港元至37,265港元(頂薪點)

警長(警務人員薪級14至22點)

23,125港元至28,785港元(頂薪點)

警員(警務人員薪級2至14點)

  • 香港中學會考五科E級或以上成績[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16,665港元至23,125港元(頂薪點)
  • 香港中學會考三科E級或以上成績[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16,160港元至23,125港元(頂薪點)

[编辑] 福利

位於香港島銅鑼灣奇力島上的警官俱樂部
位於九龍界限街的警察體育遊樂會
  • 房屋福利
    • 警務人員房屋福利包括警察部門宿舍、公務員房屋福利及其他有關的房屋福利。
  • 免費醫療和牙醫服務
    • 政府醫院管理局會向警務人員及他/她的家人提供免費的醫療服務、診查程序和藥物。
  • 有薪假期
  • 教育援助
    • 警察子女教育基金及警察教育和福利基金會向人員提供經濟援助以供其子女接受中學及大專教育。
  • 康樂及體育
    • 銅鑼灣鴻興道28號的警官俱樂部(供督察及以上職級人員使用);
    • 位於香港警察學院內的警官會所
    • 警察總部堅偉大樓6樓的高級警官餐廳
    • 輔警總部的會所
    • 界限街的警察體育遊樂會(供各職級人員使用);
    • 粉嶺皇后山及西貢早禾坑兩個較小型中心提供基本的住宿及康樂設施;
    • 警隊的度假屋分佈於香港各名勝地點,包括長洲大嶼山大埔等。

[编辑] 警務處宿舍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與保安局政府產業署商討後選定15幅陳舊或簡陋的紀律部隊宿舍用地,於2004年6月建議以一對一的方式重置紀律部隊宿舍單位,由分別屬於4個居屋發展項目的剩餘單位取代[23]

[编辑] 特別部門

警察機動部隊警員截查市民
  • 香港警隊內的警察機動部隊(Police Tactical Unit,簡稱PTU,俗稱藍帽子)是以半軍事訓練及組織的應變及防暴部隊,由輪流抽調的警員組成。隊員都接受過防暴訓練,訓練營位於粉嶺,平時負責邊境巡邏、各區支援、人群控制等工作,遇有騷亂時則負責防暴工作。
  • PTU之下的特別任務連(Special Duties Unit, 簡稱SDU, 俗稱飛虎隊),前身是早期成立的神槍手隊 ,SDU是接受特別訓練而成的特警隊。成立初期由英軍特種部隊-空降特勤隊、皇家海軍陸戰隊及英軍降傘部隊所訓練,回歸後訓練由警察部負責,仍以英式部隊為藍本,負責應付擁有大殺傷力武器的犯罪分子。
  • 要員保護組(前身是政治部屬下的G4分隊),負責保護政府高層及到港訪問的外國政要。
  • 機場特警,於1977年11月14日成立[24],負責香港國際機場的保安工作,和特別任務連一樣配備MP5衝鋒槍。

[编辑] 香港輔助警察隊

香港輔助警察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局香港警務處轄下的兼職紀律部門,全部成員均要接受到正規訓練,在警力不足時提供協助。1855年太平軍之亂威脅香港,警隊招聘了76名志願人員,自那時起,很多市民便開始參加某些方面的執法工作,支援正規警察。一般工作包括保護重要地點、為指揮及控制中心提供人手、提供人手保護警署,以及保護領事館。參與者有自己的全職工作,僅會利用工餘時間擔任輔警。現任香港輔助警察隊總監為郭志舜

[编辑] 香港警察學院

主条目:香港警察學院

警隊在2002年提出了一系列改善警隊培訓的計劃,並建議重組警隊訓練部的組織架構,成立香港警察學院。經過數年籌備,香港警察學院於2006年1月成立。

目前,警察學院由五個中心組成:

  • 基礎訓練中心
    • 前身為警察訓練學校,為所有警員及督察提供入職訓練,以及為在職人員提供刑事調查、槍械和戰術、警察駕駛和交通職務訓練,並且簽發和管理警隊內的政府駕駛許可證。此外,中心亦負責監督警察樂隊的運作。
  • 專業發展學習中心
    • 為人員舉辦有關警隊領導和管理的本地及海外訓練課程,提升個人效能和認識香港社會政治發展的研討會,以及一系列有關把資訊科技應用於警務工作、刑事情報管理和高科技刑事調查的專業課程。此外,中心亦為內地警務人員提供專設的訓練課程。
  • 學習發展支援中心
    • 為警隊內部提供學習及發展支援服務,包括訓練諮詢、課程設計和檢討、培訓質素、考試和評核、培訓計劃、培訓科技支援等範疇的服務,並通過學術機構的認可和持續發展,推動警隊終身學習的文化。
  • 研究中心
    • 致力提升和鞏固警隊的研究能力,以便警隊能繼續向市民提供優質的服務。中心還負責與專業研究機構建立聯繫,發展和加強策略夥伴及合作關係,以期進一步改善向警隊提供的研究服務的質素與涵蓋範圍。此外,中心亦負責監督警隊圖書館的運作。
  • 學院行政中心
    • 致力全面提供富效益的高效率行政支援服務。中心負責對學院內的人力和財務資源調配事宜,進行整體規劃及管理,並負責有效地編製財政預算、控制開支及採購物料/服務。

[编辑] 香港警察樂隊

香港警察樂隊
香港警察樂隊-風笛隊

香港警察樂隊於1951年成立,早期以20人組成的銀樂隊為主,為業餘性質,其後於1954年組成風笛及鼓樂隊,並逐漸改組為全職性的樂隊,現時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