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公支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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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公支廳
馬公支廳まこうしちょう Makōshichō
日治臺灣澎湖廳支廳
1926年-1945年
面积 
• 1943年
106.0950平方公里(40.9635平方英里)
人口 
• 1943年
57963人
歷史 
• 成立
1926年
• 日本投降、撤離台灣。改制為澎湖縣馬公區
1945年
行政分區1街、3庄

馬公支廳(日语:まこうしちょう Makōshichō)為台灣日治時期的行政區劃之一,而該支廳隸屬澎湖廳[1]。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結束後,由中華民國政府改置馬公區一段時間,以接收原日治時期之衙署廳舍,並辦理該地區之行政工作;馬公區也是當時澎湖縣兩個縣轄區之一[2]:35

簡介[编辑]

清朝雍正五年(1737年),清政府設置澎湖廳,以通判為長官[3][註 1],下轄十三澳、八十二社;此亦為清朝首次在澎湖一帶建構獨立行政建制。日治時期,臺灣行政區劃經過九次調整,而在1926年高雄州澎湖郡改制成澎湖廳,底下設馬公支廳與望安支廳[5][6]。馬公支廳辦公處設於馬公街,而其上級行政區澎湖廳也設於該處[7]

馬公支廳管轄馬公街、湖西庄白沙庄西嶼庄[1][2]:33,轄境總面值106.0950平方公里,其中以馬公街的部分最大,佔33.9918平方公里,而西嶼庄的部分則最少,佔18.7148平方公里[8]。澎湖廳之管轄區域之東極為馬公支廳湖西庄(今湖西鄉良文港,也即為馬公支廳之管轄區域之東極[9]

第二次世界大战結束後,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臺灣,將原來的、支廳改為區,每區設「區署」作為縣政府之輔助機關,而其名稱則大體沿用臺灣原有郡或支廳的。澎湖地區方面,戰後初設馬公區署,接收原日治時期之衙署廳舍(地號:馬公865號),並辦理馬公一帶之行政工作,惟為時甚短。[2]:35

歷任支廳長[编辑]

大正15年(1926年),行政區再度調整,澎湖郡脫離高雄州,再度獨立為澎湖廳,澎湖廳下設「馬公支廳」與「望安支廳」,馬公支廳下轄馬公街、湖西庄白沙庄西嶼庄,計一街三庄,其中「馬公街」延續高雄州澎湖郡時期的機關編制[1]

起訖:大正15年至昭和20年(1926年至1945年)。

姓名 出身地 備註[6][10]
熊井 才吉 長野縣 1926年以前擔任澎湖廳警務課長,後兼任支廳長。1927年9月,調任大湖郡守。
道山 保 佐賀縣 1928年9月以前擔任澎湖廳警務課長,兼任支廳長。1931年8月仍在任。
塙 亥之吉 茨城縣 茨城縣立太田中學校畢業。1932年8月以前從澎湖廳警務課長調任支廳長。1933年8月以後,調任嘉義警察署長。
水野 啓 福井縣 日本私立中央大學法律科專門部正科畢業。1934年8月以前任澎湖廳警務課長,兼任支廳長。1936年7月仍在任。
佐野 厚 福岡縣 福岡縣立中學傳習館畢業,曾任陸軍少尉。1936年12月自臺南州保安課長調任澎湖廳警務課長,並兼任支廳長。1937年7月仍在任。
村田 安治郎 千葉縣 1938年8月自嘉義郡警察課長調任澎湖廳警務課長,並兼任支廳長。1939年12月左右,調任花蓮港廳警務課長兼任花蓮郡守。
福島 龜 高知縣 望安支廳長(澎湖廳警務課長兼任)調任。1940年7月仍在任。
清原 榮三郎 福岡縣 以澎湖廳警務課長身分兼任支廳長。1941年7月仍在任。
野里 秀夫 岩手縣 以澎湖廳警務課長身分兼任支廳長。1942年7月仍在任。
西村 元太郎 以澎湖廳警務課長身分兼任支廳長。1944年1月仍在任。

人口[编辑]

在澎湖廳整體人口中,福建系漢人所佔的比例非常高,其中馬公支廳有92%,乃是非常高的比例。[11]

1942年,馬公支廳的常住人口共有57,963人,人口密度為546人/平方公里,其中馬公街的常住人口最多和人口密度最高,常住人口有28,751人,人口密度為846人/平方公里,而常住人口最少的是白沙庄,有8,547人,至於人口密度最低的是湖西庄,人口密度為355人/平方公里。[8]

統計[编辑]

1942年本籍國籍別常住戶口[8]
街庄名 面積
(平方公里)
人口(人) 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本籍 國籍
臺灣 內地 朝鮮 中華民國 其他外國
馬公街 33.9918 25,002 3,681 3 65 0 28,751 846
湖西庄 33.3008 11,781 52 0 2 0 11,836 355
白沙庄 20.0875 8,547 43 0 1 0 8,691 433
西嶼庄 18.7148 8,623 52 0 10 0 8,685 464
馬公支廳 106.0950 54,054 3,828 3 78 0 57,963 546

相關條目[编辑]

註釋[编辑]

  1. ^ 臺灣府糧捕海防通判光绪十四年(1888年)因分治而改稱臺南府糧捕海防通判[4];簡後聰着《臺灣史》時誤作「通制」[5]

參考資料[编辑]

  1. ^ 1.0 1.1 1.2 紀俊臣 (编). 行政區劃與鄉鎮市自治問題之研究.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2000: 47 [2019-07-07]. ISBN 978986013615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7). 
  2. ^ 2.0 2.1 2.2 鄭梅淑. 臺灣全志:政治志·建置沿革篇.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2007 [2019-07-07]. ISBN 978986010288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7). 
  3. ^ 林豪. 澎湖廳志 2. [2019-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2). 雍正五年,改巡檢為通判,統澳一十有三,為嶼四十有九,而澎湖遂成海外樂郊,與台灣並稱東南保障矣。 
  4. ^ 許雪姬. 北京的辮子:清代台灣的官僚體系. 自立晚報社文化出版部. 1993: 19 [2019-07-09]. ISBN 978957596235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2). 
  5. ^ 5.0 5.1 簡後聰. 臺灣史.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02: 191 [2019-07-07]. ISBN 978957112549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2). 
  6. ^ 6.0 6.1 許雪姬. 臺灣歷史辭典附錄 四版一刷. 遠流. 2006-09-25: A186. ISBN 957-01-7431-5. 
  7. ^ 仲摩照久; 葉婉奇; 陳阿昭; 陳静芳. 南台灣風土探勘. 原民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2002 [2019-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2). 
  8. ^ 8.0 8.1 8.2 臺灣總督官房企畫部 (编). 昭和17年末 臺灣常住戶口統計. 臺北: 臺灣總督官房企畫部. 1943. 
  9. ^ 劉道義. 为什么要废省:我国行政区的检讨与调整. 1997: 80 [2019-07-07]. ISBN 978957972128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2). 
  10. ^ 劉寧顏; 鄭喜夫 (编).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八·職官志(文職表篇、武職表篇)‧第一冊.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3-06-30: 458, 459. ISBN 957-00-2312-0. 
  11. ^ 劉益昌. 5. 臺灣全志 3.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2004: 212 [2019-07-07]. ISBN 978986030285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