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新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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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新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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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貫 | 山東省曹州府荷澤縣 | |
| 族裔 | 回族 | |
| 字號 | 字穀山,號燕門、鐵舫 | |
| 諡號 | 端愍 | |
| 出生 | 大清道光元年十月初九日辰時 即 1821年11月3日 山東省菏澤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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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世 | 即 1870年8月23日 (48歲) 江蘇省江寧府兩江總督衙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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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身 | ||
| 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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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新貽(1821年11月3日-1870年8月23日),字穀山,號燕門,又號鐵舫[1],室名尚卿居[2],清朝官員,山東省曹州府菏澤縣人。諡端愍。
目录 |
[编辑] 歷任
- 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丙午舉人。
-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丁未科第三甲第六名同進士出身。分安徽即用知縣。
- 咸豐元年(1851年):補安徽建平縣知縣。
- 五年(1855年):安徽建平縣知縣,記名知州,署理安徽合肥縣知縣。
- 六年(1856年):安徽建平縣知縣,署安徽合肥縣知縣,升授安徽安慶府知府。
- 七年(1857年):安徽安慶府知府,改廬州府知府,記名以道員用。賜花翎。
- 八年(1858年):安徽廬州府知府,記名道員,署安徽按察使。革職留任[3],廬州府知府。
- 九年(1859年):安徽廬州府知府,安徽廬鳳潁道,再署安徽按察使,尋實授安徽按察使。丁母憂,安徽巡撫翁同書奏請留署。
- 十年(1860年):安徽廬州府知府,欽差大臣袁甲三奏請復官。
- 十一年(1861年):安徽廬州府知府,候補道員,在欽差大臣袁甲三軍營差遣。
- 同治元年(1862年):候補道員,按察使銜,五月署安徽布政使,在欽差大臣袁甲三軍營差遣。
- 二年(1863年):按察使銜,三月十八日授安徽按察使,在欽差大臣袁甲三軍營差遣,九月八日授安徽布政使。
- 三年(1864年):安徽布政使,九月四日升浙江巡撫。
- 六年(1867年):浙江巡撫,十二月十八日[4]升閩浙總督。
- 七年(1868年):閩浙總督,調兩江總督,兼辦理通商事務大臣。
- 九年(1870年):兩江總督,辦理通商事務大臣。遭刺殺身亡,詔加恩以陣亡例賜卹、贈太子太保。
- 十年(1871年)予騎都尉兼雲騎尉世職,諡端愍[5]。於江寧、安慶、杭州、海塘建專祠。
[编辑] 政績
- 咸豐三年(1853年),太平軍攻入安徽,淮南淮北群盗並起,馬新貽常領兵隨胡林翼勦太平軍、捻軍
- 五年(1855年),跟隨攻打廬州巢湖,新貽擊敗太平軍援軍,接連攻破盛家橋、三河鎮、柘皋,克復廬州。
- 七年(1857年),捻匪、太平軍合軍攻陷桃鎮,分擾上下派河,新貽攻破舒城,記名以道員用。
- 同治元年(1862年),跟隨克復廬州,於壽州吳山廟擊敗敵軍。跟隨署理安徽巡撫唐訓方守蒙城,多次破敵。
- 三年(1864年),任浙江巡撫,浙江才剛平定,民困尚未復蘇,新貽到任後奏請蠲免賦稅。
- 四年(1865年),奏請減免杭州府、嘉興府、湖州府、金華府、衢州府、嚴州府、處州府浮收的錢糧,又罷除漕運多項收費名目,命令刻立石碑永遠禁絕。修築海寧石塘、紹興東塘,疏濬三江口。
- 岐海為盜賊據點,馬新貽派兵捕治,捕獲賊徒首領。
- 厚待文士,大力復興書院,視生員都如同子弟一般,優秀者以資用獎勵。嚴州、紹興水災,蠲免賦稅、賑濟確實查核,降低災害影響。
- 台州民風強悍,常群聚械鬥,新貽奏:「地方官憚吏議,瞻顧消弭。請嗣後有諱匿不報者參處;僅止失察,皆寬貸,仍責令捕治。」下部議行。
- 象山縣、寧海有禁界地「南田」,方圓數百里,環海土寇邱財青等藏身其中,遣兵捕斬財青,南田因此安定。黄巖鎮總兵剛安泰出海搜捕海盜,被戕害,新貽檄令副將張其光等擊殺五十多個海盜。
- 嘉興、湖州北接蘇州,都是水鄉,太平天國亂時,居民置槍於船自衛,稱為「槍船」,後來聚賭行搶反而成為民害。新貽會同江蘇巡撫郭柏廕督兵擒斬殺其首領與頑悍黨徒數十人,剷除槍船之害。
- 七年(1868年),任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上奏:「標兵虛弱,無以壯根本。請選各營兵二千五百人屯江寧,親加訓練。」改編為五營,令總兵劉啟發督率緝捕,盜匪漸衰。
- 宿遷原本設有水、旱兩關,淮關也在蔣壩設有分關,為商民擾累。新貽奏:「蔣壩為安徽鳳陽關轄境,淮關遠隔洪澤湖,不應設為子口。當令淮關監督申明舊例,嚴禁需索。宿遷旱關非舊例,徵數微,請裁撤,專收水關。」獲准。
- 幅匪高歸等在山東、江蘇交界占居民圩田、搶劫,新貽捕殺其首領。
- 新貽官安徽、浙江皆得民心。治兩江繼曾國藩之後,擅長綜合事務與考核,鎮定不擾亂。《清史稿》評:「以循吏赞画军事,擢任大籓,治绩卓著。」
[编辑] 遇刺
- 馬新貽出身穆斯林。遇刺一事一直是歷史的懸案。
- 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1870年8月22日),新貽赴總督衙門西側偏箭道校閱清軍射箭訓練,才步行返回到衙門門口,刺客張汶祥突然現身,偽裝陳報書狀,隨即抽刀襲擊,新貽被刺入肋旁,重傷,急救至次日不治。
- 江寧將軍魁玉奏報,同治帝、兩宮太后震悼。上命魁玉署理兩江總督,嚴格審訊張汶祥,但其供詞反覆。給事中王書瑞奏請根究幕後主使,上命馬新貽同榜進士漕運總督張之萬會審。
- 張之萬等審後以供詞上呈:「汶祥嘗從粵匪,復通海盗。新貽撫浙江,捕殺南田海盗,其黨多被戮,妻為人所略。新貽閱兵至寧波,呈訴不准,以是挾仇,無他人指使。請以大逆定罪。」
- 又命刑部尚書鄭敦謹馳往南京會同新任總督曾國藩覆訊,但仍如原本結果定讞,張文祥處以凌遲極刑,並戮殺其子,得到中央同意。
- 雖然張文祥被寸殛處死,但是有關張文祥刺殺馬新貽的原因卻始終不明,使得馬新貽被刺一案被列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 馬新貽奉西太后密令,任兩江總督調查湘軍搜刮太平天國未上繳弊案,湘軍忌憚疑是遇害主因[6]。
[编辑] 注釋及參考資料
- 《清史稿》卷四二六,列傳二百十三
- 《清史列傳》七冊卷四十九,大臣畫一傳檔後編五,1
- 《清國史館傳包》1221號
- 《清國史館傳稿》1125號,1491號,5156號
- 《清史館傳稿》7283號,7963號
- 《清國史》十冊,大臣畫一列傳後編卷三五,275
- 《清朝碑傳全集》三冊續二十六卷,2275
- 恒慕義 編《清代名人傳略》下冊,294
[编辑] 相關文藝
- 電影《刺馬》
- 電影《滿清十大酷刑之赤裸凌遲》:內容提及馬新貽的事蹟。
- 電影《投名狀》
[编辑] 參見
[编辑] 外部連結
- 從小金榜,看馬新貽一生中央研究院數位典藏資源網
|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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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曾國荃 |
浙江巡撫 1864年10月4日-1868年1月12日在任 1865年蔣益澧以布政使護理 |
繼任: 李瀚章 |
| 前任: 吳棠 赴粵查辦,成都將軍英桂兼署 |
閩浙總督 1868年1月12日-1868年9月6日在任 |
繼任: 英桂 |
| 前任: 曾國藩 |
兩江總督 1868年9月6日-1870年8月23日在任 |
繼任: 曾國藩 馬新貽遇刺後,江寧將軍魁玉兼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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