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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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条约》为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馬關(今下關市)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稱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战争的结束。清朝代表为李鸿章和李经芳,日方代表为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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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背景
1894年朝鮮發生東學黨事件,清朝應朝鮮要求下派兵進入朝鮮,並依照中日天津條約,知會日本有關行動。事件平息後,日方拒絕撤兵,後來更突襲駐守於朝鮮的清軍。清廷被迫向日本宣戰。由於該年是甲午年,故是次戰爭又稱中日甲午戰爭。其後中國戰敗,故清廷最終向日本求和。
[编辑] 主要内容
『中文條約中稱中國 、日文條約稱清國』
- 中國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是“自主独立國家”;中國不再主張朝鮮之宗主权。
- 中國將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予日本[註 1]。
- 中國赔偿日本军费2億两白銀(二萬萬兩)。
- 中國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 允许日本人在中國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館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 中國给予日本和英、美等国一样的最惠国待遇。
- 中國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人员。
- 臺灣澎湖地方人民,兩年之內任便變賣產業搬出界外。限滿未遷者,酌宜視為日本居民。
- 條約批准後兩個月內,兩國派員赴臺辦理移交手續。
主要内容參考自馬關條約原文[1]、馬關條約原文日文版[2]。
[编辑] 影响
[编辑] 日本野心坐大
日本在甲午戰後得到朝鮮已脫離其宗主國清朝的國際證明,實質上,令中國東北失去了屏藩及中日之間的緩衝地帶。朝鮮其後更被吞併,成為日後日本繼續在亞洲進行侵略及發動戰爭的跳板。而台灣及澎湖列島的割讓,更增加了中國南方的軍事威脅。此外,日本在戰爭中打敗中國,增加了日本軍事擴張並最終吞併中國的信心。
[编辑] 推動變法及革命
甲午戰敗及馬關條約的簽訂令全國震撼。有識之士明白單靠片面學習西方的船堅炮利不足以抵抗外敵的入侵,提出改革政治制度。康有為及梁啟超於是推動維新運動,在北京發起舉人聯署簽名,要求清廷拒和、遷都、變法,史稱「公車上書」。另一方面,持續的對外作戰失利令人民知道清廷腐敗無能,故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運動亦展開。革命的主張是推翻滿清,建立共和政體。
[编辑] 签约过程
1895年3月24日,李鴻章在日本商讨马关条约签定问题时,被刺客小山丰太郎开枪击中左面,血染官服,当场昏倒。一时间,现场大乱,行人四处逃窜,行刺者趁乱躲入人群溜之大吉,躲入路旁的一个店铺里。随行的医生马上替李鸿章进行急救,幸子弹未击中要害,李鴻章復原迅速。
李鸿章在中法战争中曾派遣爱将刘铭传率领淮军精锐与法军为台湾血战数月。签下《马关条约》后,李鸿章感慨道:“日本将成为终世之患!”李鸿章赴日谈判时,日方对光绪和李鸿章之间的联系了如指掌,对光绪给李鸿章的赔款2亿俩白银的底线也十分清楚,于是在谈判中寸步不让,最终获取了最大利益。 [3]
傳說李鴻章曾上書慈禧太后“台灣乃蠻荒漳癘之區,蠻荒之島,鳥不語,花不香,山不清,水不秀,島上化外之民,男無情,女無義,棄之不足惜”。[4],但此說並無任何可靠史料為證。
[编辑] 備註
- ^ 由於马关条约中規定將辽东半岛割讓給日本,危害了沙俄在東北的權益,故於马关条约簽署後六天則受俄羅斯、法國及德國的干涉,称为三国干涉。日本於是被迫同意歸還辽东半岛,但清廷須繳付三千萬兩「贖遼費」作為補償。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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