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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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新羅社會實行的階級制度,將貴族分為聖骨(王族)、真骨(貴族)、頭骨、六頭品、五頭品、四頭品五個等級,根據不同等級分別制定出擔任官職的最高限度。

開始,王位的襲承只有最顯貴的聖骨血統家族才可選拔人選,因聖骨血統已斷絕,故由真骨出身的金春秋登上王位。同時,原來只賜予京師六部之內的門閥貴族的京位也可賜予地方家族,九世紀的張保皋出任京城相職便是一例。此時的京位和外位已無嚴格的本質區別。日本氏姓制是模仿它之后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