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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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觀案發生於洪武六年(1373年),明太祖朱元璋蘇州知府魏觀“濬河道”與“修府治”等事,更是為了報復詩人高啟等人,將他們處死

簡介[编辑]

洪武六年(1373年),蘇州知府魏觀將府衙修建在張士誠宮殿的遺址上,被御史張度污為“興滅王之基,開敗國之河”;魏觀被斬首,高啟曾為魏觀撰寫〈郡治上樑文〉,其中「龍盤虎踞」等句觸怒朱元璋,一併被腰斬金陵[1]王彝亦慘遭殺戮。同社人紛起為詩文悼之。

魏觀案是朱元璋对吴中地域猜忌的一次大爆發,更是朱元璋刻意打压江南士大夫的表现。世人稱高啟有詩〈題宮女圖〉云:“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宮禁有誰來?”暗諷宮闈秘事,招來殺身之禍,純屬穿鑿附會。高啟早年赴京修《元史》,後辭官不就,堅決不與新王朝合作。洪武五年(1372年)三月,魏观出任苏州知府,高启寧可游幕魏观,亦不入朝廷征聘。高启、王彝二人在魏观修府治、浚河道时,为其歌功颂德。高启还为魏观母亲作《魏夫人宋氏墓志铭》,這些舉動难免有结党营私的嫌疑。[2]朱元璋藉“魏觀案”慘殺高啟,目的在於警告江南士子,不合作的下場就是這樣,他说:“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寰中士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3]

注釋[编辑]

  1. ^ 《明史·高启传》描述:“启尝赋诗,有所讽刺,帝嗛之未发也。及归,居青丘,授书自给。知府魏观为移其家郡中,旦夕延见,甚欢。观以改修府治,获谴。帝见启所见上梁文,因发怒,腰斩于市”。
  2. ^ 吕勉《槎轩集本传》:“寻有张度御史来,微行廉其迹,以先生尝为撰《上梁文》,王彝因浚河获佳砚为作颂,并目为党。”學者吴士勇认为:“魏观案”并非因魏观浚河道和修府治得罪吴帅所致,而是朱元璋借机报复诗人高启的幌子。
  3. ^ 吴晗:《朱元璋传》,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294~295页。

參考書目[编辑]

  • 吴士勇:《“魏观案”探析——兼论诗人高启》,见《苏州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 贾继用:《再论高启之死》,《温州大学学报 2011年第3期。
  • 闵永军、许建中:《明初征辟制度与高启之死》,《江苏社会科学》201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