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單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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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單,指台灣國民政府統治時期份台灣駐外單位不予核發簽證的參考名­單,對於出境者不再核准其入境的政策。

黑名單主要由當時的安全局負責,當時國民政府派駐美國的情治單位,包括安全局情報局調查局,甚­至國民黨海外工作會都有組織跟成員派駐美國各地,不少留學生(包括獲得中山獎學金)以及一些軍方公務員出國留學者,也擔負著監視台灣留學生與僑胞的­任務,匯集各式各樣海外台灣人言論與行動的報告,名列黑名單的「首惡」份子,其護照三年到期後自然失效並不予返台加簽,很多人就變成無國籍人士或被迫取得其他國家國籍,或是難民證。非「首惡」份子雖然不會被吊銷護照,但對他們的騷擾跟監視卻也一直不­斷。

「主張台灣獨立、違反反共國策」甚至於單純地參與台灣同鄉會的活動,都有被列入黑名單的可能。許添財金美齡黃昭堂王康陸陳以德李應元蔡同榮蔡正隆等人,以及之後的陳婉真許信良等人。許多被列入黑名單的台灣人便二十餘年無法回台,包括父母的喪事。所以在海外台灣人的聚會中,「黃昏的故鄉」一直是最常被吟唱的歌曲。

黑名單不但違背國際社會的國籍普遍性原則,而且以政治手段阻撓政治異議人士返台,更引起國際非議。而且黑名單制度,也違反世界人權宣言中的返鄉權美國國會不少的聽證會都將國民政府的黑名單制度列入討論。1990年代由於台灣解嚴,不少台灣獨立運動者與被列入黑名單者也都「闖關」回台;而在《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修正、安全局的廢止,黑名單已經成為歷史名詞。

英國也有對非公民(non British Citizen)的英國護照持有人發出入境簽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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