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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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對在該国政治中具有最終決定和最高地位領導人的非正式稱謂。最高領導人在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權力機構中不一定擁有最高職銜,但能有效控制該黨與該國的三大黨政軍機構: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以中国人民解放军为国防主力的国家武装力量。
不過隨著近年中國政治的發展,強人領導階段的結束,中共元老退出政治舞台,中共中央領導層加強集體領導,特別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之間的分工,使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扮演的角色相對以前變得式微。
中國共產黨現在稱呼毛澤東、鄧小平和江澤民分別為黨的第一、二和三代「中央領導集體核心」,稱呼第四代中央領導集體為「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党中央」[1]。目前第五代的最高領導人是習近平,并称呼现在第五代的中央领导集体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2]。
對於其他的社會主義國家,在中文環境中也會以這一名稱來稱呼這些國家的最高領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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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 [编辑]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體制被歸納為議行合一,國家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處於所有國家機構的最高地位。按照1982年制定的第四部憲法,現在中國的政治制度近似內閣制,國家主席作為國家元首,擁有國家的最高代表性,卻沒有獨立行政權力,僅為虛位元首[3],以總理為政府首腦的國務院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向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不過由於中國共產黨堅持對國家的絕對領導,因此黨對政治的影響力往往決定國家政治的發展方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實際權力一般被劃分為黨(中共中央)、政(國務院)、軍(中央軍委)三部分。在一黨執政下,中共中央主要負責人(中共中央總書記,1982年之前為中共中央主席)一般就是名義上的最高領導人,不過在中共「槍桿子裡面出政權」的觀念,加上五代六任最高領導人均曾經擔任中央軍委負責人的情況下,作為最高軍事統帥的中央軍委主席擔任者被外界認為是實際上的最高領導人。
中國在改革開放以後,經濟迅速發展,加上門戶開放,對外交流不斷增加,因此自二十世紀九十年代開始,黨和國家的最高領導人一般會兼任屬於虛位元首的國家主席職務,以獲得國家元首的身分從事國事活動[4]。由於國家主席職務在1982年重設後的英文名稱翻譯是"President",加上近年的領導人多次以國家主席的身分從事元首外交和國事訪問,不少西方媒體和機構以為國家主席即為中國的最高領導職務。
沿革 [编辑]
這種雖然在國家或政府沒有正式職位卻有實質領導地位的情形,在早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持續了十七年,始於1959年毛澤東決定不續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但續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和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至1976年去世。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國務院總理華國鋒在毛澤東逝世後接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共中央軍委主席,這種情況才結束,華國鋒也成為至今唯一集黨政軍最高領導職務於一身的領導人。不過在1980年代國家政治改革時期,這種情形再次出現,還特別體現在黨(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國家主席)、政(國務院總理)均沒有最高職銜的第二代領導人鄧小平身上。隨著鄧小平所倡導推動的黨和國家政治制度化的建設,自1990年代第三代領導人江澤民繼承領導地位以來,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才重新同時保持中共中央總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執政黨、國家、軍隊相應機構的頭銜。自建國以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職位,一直是辨別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的指標。
迄今,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先後共有五代、六位:
参考文献 [编辑]
- ^ 共产党员要做时代先锋为党旗添彩
- ^ 胡锦涛称新领导层“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
- ^ 小平同志亲自拟订的一节宪法条文
- ^ 江泽民文选第三卷 江泽民说:“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三位一体这样的领导体制和领导形式,对我们这样一个大党、大国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最妥当的办法。”
参见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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