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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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新南(1955年7月),江西永新人。汉族。1973年7月参加工作,197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西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研究生学历,中国人民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78年8月起,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工作。曾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人事司副司长,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人事司司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司司长,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省委党校校长,中央纪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组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2010年5月,任新华通讯社副社长。2016年9月,不再担任新华社副社长[1]

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黑龙江地区代表[2][3]

參考文獻[编辑]

  1. ^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刘正荣、张宿堂任新华通讯社副社长. 澎湃新闻. [2016-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4). 
  2. ^ 新华网.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华网. [2014-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0). 
  3.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龙新南.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