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 本系列關於 猶太人和猶太教 |
|---|
| 猶太先祖 |
| 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約瑟、 摩西、大衛、所羅門 |
| 犹太历史 |
| 十二支派、以色列历史、以色列王國 北國以色列、南國猶大 |
| 犹太教重要典籍與文獻 |
| 十诫、塔納赫、塔木德、 米德拉什、密西拿、革馬拉 |
| 犹太教節日 |
| 猶太曆、五旬節、逾越節、安息日、 住棚節、贖罪節、普珥節 |
| 犹太教派 |
| 正统派、保守派、改革派、重造派 |
| 犹太圣地 |
| 耶路撒冷、马萨达 |
| 建築 |
| 聖殿、猶太會堂 |
| 重要事件 |
| 犹太人大屠杀 |
| 知名猶太人 |
| 猶太人與中國 |
| 猶太人在中國、開封猶太人、 犹太人在香港 |
亞伯拉罕(希伯來文:אַבְרָהָם,阿拉伯文:إبراهيم,英文:Abraham)或易卜拉欣(Ibrahim)多人之父的意思,原名亞伯蘭(希伯來文: אַבְרָם)或阿巴郎(Abram)意為崇高之父,是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先知,是耶和華从地上众生中所捡选并给予祝福的人。同时也是传说中希伯来民族和阿拉伯民族的共同祖先。據摩西五經記載,亞伯拉罕是在西元前兩千年被耶和華從美索不達米亞帶到迦南。耶和華與亞伯拉罕於此定約:亞伯拉罕相信耶和華是唯一的神,耶和華因此祝福其族在地上繁衍眾多。創世紀11至25章記載的亞伯拉罕生平可能是不同傳統之反映。 亞伯拉罕是拿鶴的孫子、他拉的三子。兩個兄長為拿鶴及哈蘭〔哈蘭市在希伯來文的拼法不同,並非以此兄命名〕。亞伯拉罕的妻子為撒拉。 猶太教、基督教、及伊斯蘭教統稱為亞伯拉罕諸教,因亞伯拉罕在這三個教中佔有重要的地位。 在猶太教的傳統裡,他被稱為Avraham、Avinu、或 “我父亞伯拉罕”。 神應許亞伯拉罕,要透過他的子民,使天底下所有的國都被祝福 〔創世紀十二章第三節〕,基督教將此解釋為透過耶穌基督得到救贖。 猶太人、基督徒、及伊斯蘭教徒認他為以色列人之祖,是以撒之父(出埃及記六章三節,三十二章十三節)。對穆斯林而言,亞伯拉罕是伊斯蘭的先知,且是穆罕默德的先祖〔從亞伯拉罕之子以實瑪利追朔〕。 其妾基土拉為內蓋夫族的先祖,亞伯拉罕之子示巴是閃人支派的祖先。
目录 |
[编辑] 摩西五經中的亞伯拉罕
[编辑] 血系及召喚
亞伯蘭(亞伯拉罕)及其家族原居於蘇美的吾珥(Ur或作烏爾於現今伊拉克南部Tell Muqqayyar)。父親他拉來自於迦勒底人統治的吾珥察底斯,可能位於兩河流域南部,但一些伊斯蘭教和猶太教的權威人士認為吾珥察底斯在兩河流域北部今日的南土耳其。
亞伯蘭全家遷徙到哈蘭(在伯拉大河今幼發拉底河上游),其父他拉就死在哈蘭。之後亞伯蘭又和他的妻子撒萊、羅得(亞伯蘭兄長哈蘭之子)、和跟隨他的眾人往迦南地去。神要亞伯蘭前往“我(神)所要指示你的地去”並承諾"必賜福給你(亞伯蘭),叫你的名為大",使亞伯蘭“成為大國”。亞伯蘭便到迦南的示劍,並在摩利橡樹的地方受到神的啟發。耶和華對亞伯蘭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便在那裡為神建了一座壇。從那裡又遷到伯特利的東邊的山,支搭帳棚;西邊是伯特利,東邊是艾。又在那裡建壇奉獻給耶和華,求告耶和華的名。自此之後便漸漸遷往南地(死海西南的尼革地)去。
[编辑] 撒萊和法老
亞伯蘭由於饑荒到埃及避難,因怕妻子撒萊的美貌會引起埃及人的邪念、危害他自身安全,便先後向不知名的法老王和基拉耳王亞比米勒稱撒拉是他的妹子。(事實上,創世紀20:12節的阿伯拉罕表明他們本是同父異母)(希伯來原文裡亞伯拉罕解釋撒萊是他同父異母的妹妹。再加上創世紀裡的族長遵守與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姊妹訂婚的規定。) 儘管如此,撒萊還是被法老帶到後宮,並準備娶她,厚待亞伯蘭,給他許多牛羊、駱駝、驢子、奴婢,耶和華因此降災於法老和他的全家。亞伯蘭和撒萊便離開了埃及。(以撒也在基拉耳碰到類似的事情。)
亞伯拉罕離開後便回到艾,並在那裡住了一段時間,直到他的牧人和姪子羅得的牧人起爭執,又因財產過剩而不能全被帶回迦南地,便提議分開。亞伯拉罕讓羅得先選地,羅得便選了約但河的全平原,他自己遷到希伯倫幔利的橡樹居住,在那裡為耶和華了一座壇。
[编辑] 生平
《圣经》旧约中的创世纪和《古兰经》中皆记载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是犹太和以東民族的祖先、兒子以實瑪利是阿拉伯民族的祖先,在基督教信仰中,亞伯拉罕(易卜拉辛)是信心的楷模,他愿意服从上帝、把自己的独生子以撒献祭,预表了上帝献出耶稣。在伊斯兰教裡,易卜拉辛(亞伯拉罕)同样是信仰之楷模,顺服上帝把儿子以實瑪利献出。
經文記載他生于两河流域下游吾珥,后带领部落穿越阿拉伯沙漠到达应许之地,整个部落得以繁衍生息。
[编辑] 爭議
美國加洲曾經有人聽到「神的聲音」而效法亞伯拉罕親手殺死自己的女兒。[1]
[编辑] 參見
[编辑] 參考文獻
- ^ Abraham on Trial, Carol Delaney, ISBN 0691070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