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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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少奇
劉紹選
刘少奇

任期
1959年4月27日 – 1969年11月12日
前任 毛澤東
繼任 董必武宋庆龄(代理)李先念(下任)

任期
1954年 – 1959年
繼任 朱德

出生 1898年11月24日
清朝 中国湖南宁乡县
逝世 1969年11月12日 (70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河南开封
國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
政黨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配偶 王光美

刘少奇1898年11月24日1969年11月12日),本名或譜名紹選,字渭璜,已故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中共政治家和理论家。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批判并迫害致死,1980年后被中共全面平反并恢复一切名誉。

目录

[编辑] 生平

[编辑] 革命時期

刘少奇生于湖南省宁乡县富庶的农民家庭,1912年考入宁乡县第一高等小学(又称玉潭学校),毕业后先后报考长郡中学和一中,都被录取。1916年就读于宁乡驻省中学(现金海中学),插入二年级二期五班,此时,毛泽东就读于长沙第一师范,二人同在长沙,相差一个年级。1920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苏联莫斯科东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刘少奇从莫斯科回国,几次领导铁路工人罢工,其中最著名的是当年9月李立三等领导的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在1925年1926年间,刘少奇在湖北上海又多次领导政治运动和罢工,成为中共白区工人运动的主要负责人之一。1927年刘少奇当选中共中央委员。刘少奇在长期白区工作中逐渐总结出一套“深入群众、长期隐藏、积蓄力量”的斗争方针,并对当时中共中央内部所谓关门主义和冒险主义的“左”倾错误进行抵制,这与毛泽东当时的思想和斗争策略不谋而合。

1929年夏调任满洲省委书记,在中东路事件中发动了反对国民政府张学良、支持苏联的运动。同年8月22日,在奉天(今沈阳)纱厂门口,因煽动罢工嫌疑被捕,9月中旬经奉天高等法院判决,“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取保释放”。该事件在“文革”中被用来佐证刘为中共叛徒。

1932年,刘少奇担任福建省委书记。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在遵义会议上,刘少奇是毛泽东的坚定支持者之一。1936年担任中共北方局书记,领导该地区的抗日运动。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刘少奇执行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提出的“深入敌后、发动群众、开展游击战争”的方针,领导了开创中共华北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工作。1941年皖南事变后,刘少奇出任新四军政委兼中共中央华中局书记,与陈毅等人重建了新四军,扩建了华中抗日根据地1939年1941年间,刘少奇作了《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等著名演讲。1943年返回延安并当选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1945年中共七大上,刘少奇作了《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对毛泽东思想作了中共历史上的第一次系统论述,将“毛泽东思想”明确写入党章,并提出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作为全党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在中共七大选举的领导集体中,刘少奇名列中央五大书记第二位(依次为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任弼时)。同年抗日战争结束,在毛泽东赴重庆蒋介石进行重庆谈判期间,刘少奇在延安代理中共中央主席职务,提出了“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1947年3月,国军攻占延安,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等留在陕北指挥全国解放战争,刘少奇和朱德转移到华北负责中共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的工作。

[编辑] 中共建政后

刘少奇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1954年9月,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他在制定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外交等方针政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59年,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會議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以毛泽东的接班人的面目出现,主持中央一线工作。

[编辑] 文化大革命

1960年代初起,刘少奇在毛泽东倡导的三面红旗以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与毛泽东政见相左,因而成了「文化大革命」的第一号“革命”对象,被指為全国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在文革初期,刘少奇在某些问题上和毛泽东的立场一致。1966年6月27日,劉少奇在人民大会堂安徽廳与中共中央召集的民主人士座談會上,讨论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幾個同志的問題。“彭、羅、陸、楊他們的互相關係是不正常的,……他們共同特點是反對毛主席,反對毛澤東思想,都是搞地下活動的。”“彭、羅、陸、楊事件是有發生政變的可能的,這是激烈的、國際、國內階級鬥爭在我們黨內領導機關的反映。”结尾他说道:“我們現在擁護毛主席,毛主席百年之後也擁護毛主席。毛澤東思想要延續下去,毛主席著作應該成為全國人民的教科書,成為全國人民的行動指南,全體黨員的行動指南。毛澤東思想是人類的燈塔,是世界革命的銳利武器。毛澤東思想能改變中國的面貌,也能改變世界的面貌。我們用毛澤東思想戰勝了一切反黨分子,也能戰勝國內一切反動派,也能戰勝國外一切反動派。”[1]

同年8月,在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上,毛泽东将“炮打资产阶级司令部”的目标直接指向刘少奇,同时其中共第二号人物的位置也被林彪接替,虽然仍然是政治局常委,但是排位下降,同时中共中央副主席的身份也从此不再被提及。

1967年开始被软禁在北京家中。同年中共理论刊物《红旗》第五期发表戚本禹文章《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将矛头指向刘少奇:

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自我辩解说他是“老革命遇上了新问题”。
难道竟有这样疯狂进行资本主义复辟活动的“老革命”?难道竟有这样猖狂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伟大的毛泽东思想的“老革命”?
答案只有一个:你根本不是什么“老革命”,你是假革命、反革命,你就是睡在我们身边的赫鲁晓夫![2]

文化大革命时期“批斗”刘少奇的海报(1968年)

1968年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在中共中央的领导工作和党内生活极不正常的情况下,一些中央委员被剥夺出席会议的权利。一些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持续遭到诬陷性批判。第八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被定为“叛徒”、“特务”、“里通外国”、“反党分子”的人,达总数的71%。10月18日,中共中央专案审查小组江青康生谢富治等人提出《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包括刘少奇在1925年、1927年、1929年被捕叛变、投降敌人、充当内奸、工贼的反革命罪行的调查结果。[3] 10月31日,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批准该报告,认为他是“党内头号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刘少奇,是一个埋藏在党内的叛徒、内奸、工贼,是罪恶累累的帝国主义、现代修正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走狗。”通过决议:“将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并继续清算刘少奇及其同伙叛党叛国的罪行。” 并且号召:“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继续深入展开革命大批判,肃清刘少奇等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派反革命修正主义的思想。”[4]

[编辑] 被迫害至死

1969年10月17日,他被押送到开封市内北土街十号“监护”。刘少奇终于在当年11月12日凌晨六时病逝,享年71岁。刘少奇逝世后,遗体就地秘密火化,「火化申请单」使用的姓名是“刘卫黄”,職業是「無業」。[5] [6] [7] [8]

[编辑] 平反及评价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为刘少奇平反,恢复了他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的名誉。5月17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遲到」的追悼會。當天全國下半旗志哀,並停止一切娛樂活動。鄧小平代表中共中央致悼詞,号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最大的冤案終於得到平反。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从理论到实践将“文化大革命”全面否定,认定“文革”是“一场由领导者(毛泽东)错误发动,被江青四人帮)和林彪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并将毛泽东一生的功过“七三开”。

1987年4月发行之第四套人民币100紙币(1980年版与1990年版)上,他成为紙币正面四人浮雕像之一,其余三位分別为毛泽东周恩來朱德

[编辑] 家庭

劉少奇結婚六次,最后一位妻子是王光美

妻子 兒女 備註
周氏 無子 名字不詳。劉少奇家鄉鄰村的一個姑娘,包办婚姻。劉少奇后踐諾將何葆貞所生的長子送給她養老。
何葆貞 儿子劉允斌劉允若,女儿劉愛琴 本名“寶珍”。1922年與劉少奇結婚,三次忍痛將孩子割舍給别人。1934年死於國民黨監獄。劉少奇的長孫阿廖沙是劉允斌在莫斯科大學留學時與俄羅斯籍同班同學瑪拉所生。阿廖沙现住在莫斯科,任職於俄羅斯國家航天指揮中心
謝飛 無子 渔工的女兒。
王前 儿子劉允真,女儿劉濤 新四軍護士。曾與江青一同教唆已成年的親女儿批斗劉少奇。
王健 無子 朱德夫妻介紹给刘少奇。因健康因素,婚姻仅维持幾天时间。劉少奇將她送到中国東北療養。
王光美 儿子劉源,女儿劉平平(後改名“王晴”)、劉亭亭劉瀟瀟 王光美兄王光复抗日战争时期中华民国空军王牌飞行员王光英为原人大委员长,王士光曾任第四机械工业部副部长、电子工业部总工程师。

[编辑] 著作

刘少奇著有《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等多篇,收入《刘少奇选集》。

[编辑] 職銜

[编辑] 相关条目

[编辑] 注釋

  1. ^ (中文)1966年劉少奇批彭羅陸楊
  2. ^ (中文)戚本禹(1976年7月16日).《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 
  3. ^ (英文)1968年大事记
  4. ^ (中文)中国共产党第八届扩大的第十二次中央委员会全会公报
  5. ^ 王光美小传 读书频道_新浪网
  6. ^ 《刘少奇之路(全4册)》
  7. ^ 星岛环球网 文化大革命40周年
  8. ^ 台大政研所主任明居正:中共领导人的悲惨下场

[编辑] 外部链接

维基语录上的相关摘錄:


前任:
毛澤東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1959年4月27日1968年10月31日
繼任:
董必武
(代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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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1959年
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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