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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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
吳淑珍
中華民國第一夫人
2000年5月20日2008年5月19日
性別:
出生: 1952年7月11日 (1952-07-11) (57歲)
中華民國 台灣臺南縣麻豆鎮
國籍: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現居地: 台北
配偶: 陳水扁
親屬: (父}吳崑池(母)王霞
(子)陳致中、(女)陳幸妤
學歷
經歷

吳淑珍1952年7月11日-),台灣台南縣麻豆鎮人,前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她是中華民國第10、11任總統陳水扁妻子

吳淑珍出生於富裕的醫師家庭;曾就讀台南縣曾文初中台北市中山女高,大學時就讀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地政學系(現國立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在旅北同學會與陳水扁越來越熱絡[1],進而相戀。畢業後,吳淑珍欲嫁給陳水扁,但由於陳水扁三級貧戶出身的家庭背景,而且當時只是個初出茅廬的小律師,所以吳淑珍的醫生父親反對,但性格剛烈的吳淑珍執意要嫁,最後1975年2月20日與陳水扁在台北結婚,證婚人為當時陳水扁的指導教授翁岳生[2]

目录

[编辑] 政治生涯

1979年美麗島事件發生之後,吳淑珍對於陳水扁是否成為該案辯護律師即曾表示贊成。1985年11月18日,外出為落選台南縣長選舉的陳水扁謝票時,吳淑珍遭一從巷弄中衝出貨車撞擊,該貨車是由張榮財所駕駛,自此下半身癱瘓,終身須依靠輪椅。張榮財為陳水扁的支持者,張亦表示當時是意外。事後陳水扁主動撤銷告訴,並且接受道歉。調查報告也證明,那場意外純粹是因為「煞車失靈」,而非「政治車禍」。

但是,肇事駕駛張榮財,仍難逃「政治車禍」罵名,甚至親友一度謊稱他已過世,隱姓埋名低調度日。多年來陳水扁及其支持者經常透過明示或暗示將這個事件指為「政治車禍」。[3]

1986年陳水扁因誹謗東海大學教授馮滬祥入獄,吳淑珍代夫出征,參選中華民國立法委員,並以第七名(應選八名)當選。陳水扁出獄後擔任其特別助理。

立法委員卸任後,吳淑珍未再擔任公職或參選,專心擔任政治人物妻子的角色。

[编辑] 侦查中或已侦结起诉的案件

[编辑] 國務機要費案

主条目:國務機要費案

2006年11月3日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書記官長張文政宣佈國務機要費偵查結案,據檢方認定陳水扁與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等人均涉貪瀆,而因陳水扁具總統身份而受中華民國憲法第52條之保障有刑事豁免權,要等其卸任或遭罷免之後才能另外起訴。高檢署只起訴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四人,並認定吳淑珍以他人付款消費的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共新台幣1480萬元以上[4]

2006年11月30日,民進黨中評會決議,將因國務機要費案遭起訴的吳淑珍、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四名黨員處以停權一年六個月的處分。但中評會也作出「相信四人清白」的附帶決議:如果四人一審被判決無罪,將立刻恢復黨權。

2006年12月15日,吳淑珍及同案被告出庭應訊,應訊過程吳等四名被告均表示不認罪。吳淑珍於上午11時10分左右被送往台大醫院。該事件之發生引起多方注意,法官蔡守訓要「吳淑珍下次庭訊把簡易病床帶到法庭」[5],「病患人權」與「被告義務」之衝突成為各界討論之重點。吳淑珍由台大醫院開立證明多次請假拒絕出庭,審判因此受影響延宕至今。[6],然而后面16次庭讯吴淑珍皆以身体状况为由请假不出庭。

2008年9月19日,吳淑珍向法院再次提出第17次的請假;律師聲稱台大醫院指吳淑珍出庭恐危及生命,最後在合議庭法官裁定下,決議擇期再審。

[编辑] 海外洗钱案

針對前第1夫人吳淑珍供稱,都是蔡銘哲假借夫人之名來A錢,同時向檢方要求跟蔡銘哲、李界木以及余政憲對質,特偵組回應,會比對雙方供詞,來證明誰說謊,另外,也會考慮吳淑珍的主張,進一步安排對質。

檢方3度就訊吳淑珍,這回夫人轉被動為主動,當庭要求對質,吳淑珍會這樣主張,就是因為檢方當庭提示蔡銘哲的卷證,吳淑珍認為蔡銘哲轉當污點證人,向檢方撒謊。

事實上,為了這次就訊,特偵組可是有所準備,除了由3名檢察官訊問,全程還有2名女法警戒護,還有3名醫師在一旁待命還,帶了2箱卷證要當面啟封。

一行12人小組,大約2.5個小時完成訊問,夫人的供詞,有沒有在最後收網階段,產生關鍵性的轉變,檢方都得擦亮雙眼,查清楚到底誰說真話。

[编辑] 竹科龙潭基地案

特偵組在連日過濾洗錢案相關帳戶後,懷疑李界木過去辦理拓展科學園區版圖業務及相關購地案時,涉嫌收受企業賄款,圖利企業主購得相關土地,過程疑與前第一家庭有關。蔡铭哲转为污点证人为此案的突破大有帮助。最后,李界木、陈水扁、吴淑珍、蔡铭哲、蔡铭杰,将以收贿罪被起诉。[7]

[编辑] 南港展览馆案

特侦组、台北地检署查出吴淑珍在南港展览馆工程标案中,通过内政部长余政宪泄漏评选委员名单给力拓营造行贿。扁家因此收贿9000万元新台币。全案共17名被告,吴淑珍、余政宪、学者评委将被依贪污罪名侦处。[8]

[编辑] 註釋

  1. ^ 其實陳水扁是吳淑珍在曾文初中大一屆的學長。由於陳的在校成績很好,時常在朝會時上台受獎,所以全校師生多少都有所見聞
  2. ^ 2001年09月24日 ETtoday 總統嫁女/翁婿同一證婚人 司法院長翁岳生厲害
  3. ^ 當年撞癱吳淑珍 載磚工張榮財23年煎熬
  4. ^ 2006年11月03日 聯合新聞網 國務機要費案 檢:扁珍共犯貪污
  5. ^ 2006年12月16日 Hi-On 李鴻禧:審判長要吳淑珍回庭不近人性
  6. ^ 2006年12月22日 自由電子報 扁嫂請假 庭訊今如期舉行
  7. ^ 台媒:陈水扁部分弊案起诉书动笔 被告名单预览
  8. ^ 南港展览馆弊案:吴淑珍等17人将依贪污罪被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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