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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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或称卖者垄断台灣通常譯獨占,一般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与买者垄断en:Monopsony)相反。壟斷者市場上,能夠隨意調節價格產量(不能同時調節)。

一般认为,垄断的基本原因是进入障碍,也就是说,垄断者能在其市场上保持唯一卖者的地位,是因为其它企业不能进入市场并与之竞争。进入障碍的产生垄断的原因有三个:

  • 资源垄断:关键资源由一家企业拥有。
  • 政府创造垄断:政府给与一家企业排他性地生产某种产品或劳务的权利。
  • 自然垄断:生产成本是一个生产者比大量生产者更有效率。

[编辑] 垄断者的利润最大化问题

由于垄断者是其所生产产品的唯一卖者,因此,直接面对整个市场,换句话说,他将面对向下倾斜的市场需求。而买者人数众多,因此是竞争性的,也就是说,买者是价格接受者。因此,卖者可以通过控制产品价格,或者产量来最大化自己的利润。

假设以TR(Q),TC(Q)来表示垄断者的总收益和总成本函数,π(Q)表示当生产Q个单位该产品时垄断者的利润水平。由此,垄断者的利润最大化问题为

maxQπ(Q) = TR(Q) - TC(Q)

则当Qm > 0为垄断者利润最大化产出的必要(但非充分)条件是,

0=\frac{d \pi(Q^m)}{d Q}=\frac{d TR(Q^m)}{d Q}-\frac{d TC(Q^m)}{d Q}
=MR(Q^m)-MC(Q^m)

这里,MR(Qm)MC(Qm)分别称为边际收益边际成本

上述必要条件也可以解释为,垄断者总是在使得边际收入等于边际成本的情况下决定产量。

但是必须注意,如果垄断者的固定成本相当高,很可能导致其的利润最大化生产量为Qm = 0。因此必须把通过必要条件求出的Qm代入利润函数π(Qm)确认利润大于等于零,若利润为负,则产量必然为Qm = 0

[编辑] 垄断组织形式

[编辑]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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