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特法伦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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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英语:Peace of Westphalia,德语:Westfälischer Friede)是象徵三十年战争结束,在德国明斯特市和奥斯纳布吕克市簽定的一系列和約,簽約的一方是統治西班牙王國、神聖羅馬帝國、奧地利大公國的哈布斯堡王朝以及神聖羅馬帝國境內巴伐利亞公國,另一方是法蘭西王國的波旁王朝、瑞典王國以及神聖羅馬帝國境內布蘭登堡、薩克森公國等諸侯國。而在1648年10月24日签定的西荷和約,正式確認了威斯特伐利亚這一系列和约,並象徵三十年战争结束。政治学者一般将该条约的签订视为民族国家的开始。
一般史學家會視1635年的布拉格和約和1659年的庇里牛斯和約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系列之一。
和約主要內容如下:
- 重申1555年的奥格斯堡宗教和约和1635年的布拉格和約继续有效。
- 哈布斯堡皇室承認新教在神聖羅馬帝國境內的合法地位,同時新教諸侯和天主教諸侯在帝國內地位平等。
- 帝國境內各諸侯國可自行訂定官方宗教,其中归正宗-喀爾文教派獲帝國政府承認為合法宗教。
- 帝國境內各諸侯國有主權及外交自主權,惟不得對皇帝及皇室宣戰。
- 正式承認荷蘭及瑞士為獨立國家。
- 哈布斯堡皇室的部分外奧地利領地割讓與法國,瑞典和帝國境內的部分新教諸侯:
- 普法爾茨(Palatinate)公國一分為二:
- 帝國皇帝選舉不得在現任皇帝在世時進行,以免皇帝干預,影響結果。
- 法國和瑞典在神聖羅馬帝國議會有代表權,巴伐利亞公爵被封為選帝侯 。
此和約導致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失去大量領地,也削弱了王朝對神聖羅馬帝國境內各邦國的控制,使王朝陷入中衰,也使德國陷入封建分裂的時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