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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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兵制是中国西魏时开始出现的一种兵役制度,宇文泰建立於大統年間,北周、隋、唐初继续沿用。中期被武則天破壞之後,直至唐玄宗天寶年間取消,改而实行募兵制,前後歷時約二百年。後來的朝代有相似的制度。
六鎮起義後北魏內亂,分為東魏與西魏,西魏大統八年(542年)權臣宇文泰將關中地區的六鎮軍人編成六軍,宇文泰為全軍統帥。後經過不斷編整、擴充,直到大統十六年,已建立起八柱國、十二大將軍、二十四開府的組織。北周改府兵軍士為“侍官”,成為皇帝的親軍,一人充員府兵,全家皆編入軍籍。隋文帝楊堅開皇十年(590年)下詔:“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領,宜依舊式。”,成為“兵農合一”的制度。
府兵制的特点可以简单概括为: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兵不识将,将不知兵。府兵的户籍由军府——稱為折衝府,折衝一詞取於古語「折衝於樽俎之間」,有不戰而勝之意。和平时期府兵耕地種田,并在折冲将军领导下进行日常训练。战争发生时,由朝廷另派将领聚集各地府兵出征,府兵作战一般不能长期在外,也很少远征作战,更不能随意更换原驻屯地。战事结束后各地府兵仍归本镇,重新纳入当地折冲将军的管辖下。这种兵役制度的初衷本是为了解决自三国、南北朝以来军队成为将领个人私产的局面,有利于防范地方割据势力重新抬头,此外还结合了屯田制,有利于农业生产,減輕國家軍費開支,部分解決了後勤供給問題,也扩大了兵源。府兵制過去說來被認為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礎上的,至唐朝后期,均田制被破坏,而且边患日深,机动性极强的北方骑兵入侵也要求唐朝军队作到兵将合一,能远征、能于边境长期驻防。故府兵制难以继续推行下去,終被取消。近年研究成果發現,府兵制及均田制的破壞同為唐代中央政府對於人口流動、戶口資料的掌握能力下降所造成的結果,兩者之間並非為簡單的因果關係。
钱穆认为明朝的卫所制,也属于府兵制。“明太祖平天下,原定有卫、所制度,其实也就如唐代的府兵制,不过名称不同而已。”(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