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宣布政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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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宣布政使司,明朝时期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行政区,简称「布政使司」或「藩司」,民间简称「行省」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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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沿革
明朝洪武九年,明朝皇帝朱元璋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明朝歷史上共出現16個承宣布政使司,其中洪武時期設置13個,建文時期設置1個,永樂時期設置2個,宣德時期裁撤1個,總計明代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高層行政区有2个直隶和13个「布政使司」,即合称15省。
[编辑] 設置名單
- 京师(直隶):原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永樂元年改稱北直隸/北京行在/京師。
- 南京(直隶):原稱京師,永樂元年後改名。
- 山东承宣布政使司
- 山西承宣布政使司
-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
- 陕西承宣布政使司
- 四川承宣布政使司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
- 湖广承宣布政使司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
- 福建承宣布政使司
- 广东承宣布政使司
- 广西承宣布政使司
- 云南承宣布政使司
- 平燕承宣布政使司:建文時燕王叛,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淪陷,惠帝於真定府另設平燕承宣布政使司,負責尚未受燕王控制之原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所屬府、州、縣之政務。
- 交阯承宣布政使司:永樂五年至宣德三年,明朝在今天越南北部所設置。
- 贵州承宣布政使司:永樂十二年設置。
[编辑] 組織架構
明朝每省机构分置三司:
[编辑] 下屬單位
明朝全国地方行政区划实行省、府、州、县四级区划的基本制度,但各省、直隶设置各不相同,有省、府、州、县四级,省、府、县或省、州、县三级管理。

